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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冬天,一首《聽聞遠方有你》熱度持續不減,這是一首關于愛情與奔赴的歌曲。
開始,不解為何演唱者是一個年僅十多歲的小女孩。轉而一想,或許,女孩清澈純凈的嗓音象極了愛情,唯有這樣的天籟方能更完美地詮釋愛情的純粹吧。
稚嫩的聲音穿過凜冽的北風,隨著片片潔白的雪花飄舞,落在耳畔。仿佛是一聲聲輕輕的啜泣,又好似一句句低低的呢喃。輕吟淺唱,旋律優美娓娓道來,頓生一種親切感。
有人說,我們喜歡一首歌,不是因為歌唱的多么好聽,而是因為歌詞寫的好像自己的經歷。音樂這東西,開心時入耳,傷心時入心。開心時你聽的是音樂,傷心時你聽的是歌詞。其實真正動心的也不是哪句歌詞,而是在你生活中那些關于這首歌的故事。
或者,你沒有歌詞中的經歷,但我們有一種能力叫“共情”。這種緣于本能的能力,令我們能理解和感受他人的經歷和情緒。如喜怒哀樂,如幸福、災難,再如愛情。
太理智的人,一生多寂寞;太感性的人,一生多坎坷。智者不涉愛河,大概是因為愛情中沒有真正能保持理智的人吧。
大詩人徐志摩說: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但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
不要說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哪一對兩情相悅的人不希望日夜相守?
一位出生于60年代的不知名的作家說過,60年代,甚至50年代的愛情是至高無上的,愛一個人,可以奔赴千里萬里去看他,有時僅僅是去說句話,有時就是看一眼,有時就去吃頓飯握個手。再好點的可能還可能會有個擁抱,或者更近一步會有個吻。愛情那么純粹,真讓人懷念。
愛很美好,拋下一切奔赴對方,需要勇氣和堅守。身陷愛河,盲目到眼中只此一人。眼里心間被對方的冷暖和音訊裝滿。遠方傳來愛人的消息,自是欣喜萬分。沖動之下,動身追隨。確如詩人所說,不求結果,只求一見。
史上歷來也不乏專一癡情的人。早在盛唐時,那個名叫魚玄機的女冠,在她還叫魚幼薇時,便曾這么奮不顧身過。奔赴的終極結果,自然是希望從此能夠相愛相守,攜手白頭。她為了自己努力了一把,結果卻并非她想象的美好。最終,她愛上的那個負心人不辭而別,撕破了她最后的幻想。
可見,并非所有的奔赴都有好結果。當年,張愛玲聽聞胡蘭成的消息,不遠千里尋夫。在那個動亂的年代,她只身一人南下,一路輾轉,找到那個曾令她想攜手一生的男子。只是彼時的他,身畔已有一個比她更年輕更驕人的女子。
一路走來,她吹過他吹過的風,卻不是與他相擁;她走過他走過的路,也不是與他再次相逢。她冷風凄雨一路絕決而來,這一次相見,沒有久別后的喜悅,劈面而來的是對方的呵斥。這次奔赴,從此二人恩斷義絕。
張愛玲是驕傲的,心里千瘡百孔,千里追尋只為一個了斷,給自己一個交待。從此,她低到塵埃里,慢慢枯萎。可,也不再委屈自己。
愛情這東西善變,各人的運氣不同,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幾十年后,海峽對岸的那名奇女子,因為愛情奔向那個等了自己七年的大胡子男孩兒。當時,她一身創傷,是愛治愈了她。擁有著愛情的兩個人,無所畏懼,雙雙遠赴撒哈拉定居。在那里,他們將荒涼的沙漠過成了自己的天堂。
今生有幸,愛人在身邊,無需千里奔赴。彼此一直喜歡著,當年自己曾為了他放棄去京城的機會,如今想來仍不覺得后悔。如詩人所說,為一個人失過態,輾轉反側過,思慮再三考慮成熟后,決定留下來,與他共渡一生。
這不是奔赴,而是一次重要的抉擇。如今,兩個人一起吹風,一起行路一起去遠方。彼此相擁相守,這便是愛情最好的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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