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紅書上看到這個問題,覺得挺有意思的。在這里回答一下。
所謂的權臣,他的權力結構必須是二元的,也就是說:
一, 他必須待在皇帝身邊,掌握皇帝的一舉一動,皇帝有什么想法想做什么事,他必須能第一時間知道。
我們以曹操舉例,看他怎么做的。
“自帝都許,宿衛兵士,莫非曹氏黨舊姻戚“。
曹操建都許昌以后,獻帝身邊的“宿衛兵士”都被換成“曹氏黨舊姻戚”,獻帝的言行舉止無一不在曹操耳目監視中。
建安九年( 204) 九月,曹操攻破袁氏老巢鄴城,自領冀州牧,對冀州實行直接治理。鄴城是冀州的治所,曹操從此長期居留在鄴城,其司空府亦由許昌遷移到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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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許昌留給漢獻帝了?也不是,搬家的話是因為住在許昌,太靠近忠于漢獻帝的勢力中心,太容易受到刺殺了。所以曹操要搬家去鄴,這樣即使漢獻帝完全占領了許昌,他也可以揮軍回許昌,把漢獻帝勢力一網打盡。
而對于許昌,曹操也沒完全放棄,許昌設立丞相府留府長史,由丞相長史王必“典兵,督許中事”。曹操還設立司直官,司直官的職責是“佐丞相舉不法”。代表曹操督察朝廷百官,反映出曹操力圖加強對許都朝廷的控制。
在這種情況下, 漢獻帝想發圣旨誅殺曹操?恐怕發出來沒半小時,曹操就知道了,曹操完全可以攔截圣旨,甚至把圣旨”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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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三國演義中,不是有漢獻帝給董承下誅殺曹操的衣帶詔嗎?這不算圣旨嗎?
但其實這事在三國志中并不是這樣記載的,董承可能真的聲稱自己有衣帶詔,但矯詔的可能性很大,因為像《獻帝傳》、《獻帝紀》、《獻帝春秋》、《獻帝起居注》這類記述漢獻帝的專著中都沒有記載過衣帶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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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除了第一條:權臣能隨時監視皇帝以外,第二條是什么?
第二條是,在軍隊中有忠于他的將領。這個將領必須能接到命令,毫不猶豫的執行,無論是殺入宮中,還是奪取城市控制權。
明代張居正無疑是權臣,他對萬歷皇帝的控制,一直持續到他死以后,那么他掌握的將領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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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時的歷史看來,他手中的最強有力的棋子無疑是戚繼光。
戚繼光在剿滅了倭寇后,于隆慶元年(1567年),去北方赴命。至北京后,戚繼光“充神機營副將”,沒過多久,又成了明朝九邊鎮之一的薊州鎮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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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邊重鎮中,薊鎮屬于邊鎮中的“內鎮”,為京師門戶,直接擔負著拱衛京師的 重責。
對于防備北方蒙古而言,薊州鎮并非處于第一線,所以在戚繼光到達之前,這里的軍備已經荒廢到完全不能稱之為一支軍隊的程度了,連下場雨都能讓這樣的軍隊一哄而散。
而戚繼光到了薊州鎮后,卻從浙江調來軍隊(前后調來據說兩萬)充實和訓練當地軍隊。把薊州鎮重新培養成一支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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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張居正正式成為權臣,他就完全把戚繼光當心腹了。
首先是不停升官:
張居正以皇帝的名義進封戚繼光“左都督,其加秩則少保兼太子太保,其階則特進光祿大 夫。”
萬歷二年正月又升“實級大都督”。
《明史》所 敘 述:“凡是和戚繼光不和的大臣,都被調走了,留下和戚繼光合作的,全都是和他相處和諧的老同事。
而且戚繼光向朝廷要錢,張居正也是說給就給。
1582年張居正去世,他的政敵開始反攻倒算,可徹底給張居正定罪前,就先把戚繼光從薊州鎮旁邊挪開,小心翼翼的丟到廣東去。
等戚繼光去了廣東,朝廷才開始沒收張居正的家產。
等收完家產定了罪后,朝廷才下令,把戚繼光的廣東總兵職位罷去。萬歷皇帝在處理戚繼光的手段,說明他對戚繼光與張居正的聯系,是非常緊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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