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演員袁冰妍及其關聯企業,因偷逃稅被查,連補帶罰超430萬!據悉,這已經不是袁冰妍及其關聯公司第一次偷逃稅被查被罰了,但為何不用坐牢呢?具體情況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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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稅務總局的通報內容來看,袁冰妍的涉稅違法行為主要有兩個:
1、取得部分勞務報酬未進行納稅申報,少繳個稅。
2、將部分用于個人消費性支出,在其控股關聯企業違規列支,少繳個稅。
而袁冰妍關聯企業存在的涉稅違法行為則是:
將袁冰妍個人消費性支出在企業違規列支,少繳增值稅、企稅,以及未代扣代繳個稅等。
最終,袁冰妍及其關聯公司因偷逃稅,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合計共計430萬余元,其中袁冰妍涉及297萬余元,其關聯公司涉及132萬余元。
上述處罰結果,還是因袁冰妍在稅務檢查過程中,有積極配合,并提供了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相對從輕發落的結果。
值得一提的是,稅務局并不是沒有給袁冰妍自我整改的機會,而是在經過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后,袁冰妍仍整改不徹底,加之其關聯公司存在偷逃稅嫌疑,才展開的稅務檢查。
另外,這已經不是袁冰妍及其關聯公司第一次因為偷逃稅被查了,早在2022年6月,袁冰妍的關聯公司就因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被罰97萬余元。
有意思的是,當初被罰也是因為其關聯公司為股東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金額高達841萬余元,涉及未代扣代繳個稅將近163萬元。
事情發生后,袁冰妍工作室曾發聲明:公司已經深刻認識到錯誤,在之后經營中會落實整改,嚴格依法納稅,及時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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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時間僅僅過了一年多點,袁冰妍及其關聯公司就“重蹈覆轍”,連人民網都點名痛批:“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偷稅是洗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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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袁冰妍已“涼涼”,社交賬號已處于禁言狀態,四大衛視已刪除與其相關的所有動態,待播劇包括《老九門2》《落花時節又逢君》《傾城亦清歡》等預計也會有調整。
至于袁冰妍涉兩次偷稅為何沒因逃稅罪坐牢,個人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
1、袁冰妍及其關聯公司偷稅金額占應納稅額比例可能未達到刑事追訴的標準
相關規定是偷逃稅金額10萬以上,且同時達到應納稅額10%,才會觸發刑事追訴。
2、五年內,接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稅務機關給予兩次以上行政處罰才行
也就是說,五年內第三次嚴重偷逃稅才追究刑事責任。2022年處罰的主體是袁冰妍的關聯公司,這次處罰的是袁冰妍本人及其關聯公司,所以都不滿足5年第三次。
但是,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同一個納稅人,在2022年偷逃稅被罰,2023年偷逃稅被罰,那么在2027年之前,再發生偷逃稅,且達到10萬和10%的標準,就會承擔刑事責任了。
最后,以上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作為實際操作依據。2023年稅務局正在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稅收的監管,嚴肅查處網紅、明星等群體涉稅違法行為,建議大家注意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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