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22時許,一輛輕型廂式冷藏貨車違規乘人,行駛至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洪莊楊鎮境內時,司機發現車廂內8人窒息昏迷,迅疾撥打120進行緊急搶救。經全力搶救,截至16日3時,8人不幸遇難。
【馮律評說】
1.司機等車輛管理人違規搭乘8人,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 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依據以上規定,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負載臨時作業人員1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本案當中,貨車車廂違規負載人數超過8人,顯屬違規。
2. 乘坐的8人也有過錯,應當對事故承擔一定的責任。
目前尚不知道搭乘的8人的年齡等因素,如果都屬于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他們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乘坐貨車車廂而仍然乘坐,也有過錯,應當對事故承擔一定的責任。
3.司機等貨車的管理方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當中,司機雖然及時報120救治,但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當中的特別惡劣情節,將在交通肇事罪的較重刑罰中判罰。
4.從民事賠償的角度講,司機等應當賠償受害人喪葬費等損失。
交通肇事罪當中,受害人或其近親屬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司機賠償喪葬費等損失。
因屬于貨車違規搭乘人員及受害人違規搭乘貨車,貨車購買的第三者責任險及受害人購買的意外保險,保險合同條款一般均約定不予賠償,受害人及其家屬只能寄希望于司機等的賠償能力了。
#律師說法
馮湃律師簡介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