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真實案件《廣州碎尸案》
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聯網,部分圖片非案件真實畫像,僅用于敘事呈現。
小伙在外務工慘遭殺害,被人切成皮膚碎片,丟在荒草叢中后,又被烹飪成食物,其作案手段讓警方都覺得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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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廣州省番禺。這天,拾荒者老王在山間小路散步,在草叢里發現幾個滿滿當當的黑色塑料袋,老王試著打開了其中的一袋。發現里面居然是很多肉。這可把老王高興壞了,心想著先帶一袋回去嘗嘗,如果好吃的話,第二天再來取其他的袋子。
當天晚上,老王就把那袋肉煮了,除了有點酸酸的味道,別的倒是沒發現什么。老王還感到開心,幾個月沒吃到一頓大餐了,現在路邊免費的不吃白不吃。殊不知這肉大有問題。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民警趕到了老王家,老王打開門時把自己做過的所有壞事都想了一遍,也想不到是什么事情能讓警察找上門。
“我們是派出所的,你可能涉嫌殺人案,跟我們回去調查吧。”
老王戰戰兢兢的跟著民警回到了派出所,原來是昨晚路邊撿的肉出了問題。
老王在撿肉的時候被另一個拾荒者大爺看到了,他以為老王自己藏著什么好東西。于是等老王走后,就自己偷偷的去原位置翻找,沒想到
他打開了其他的袋子,這一看,讓大爺嚇得心臟病都差點出來了,直接人都嚇傻了。
大爺在袋子里看到了人的半截手指,馬上感覺到不妙,連忙報了警。還把老王把肉拿回家的事情也告訴了民警,所以出現了老王被帶走的一幕。
警方迅速到達現場之后打開了所有的黑色塑料袋,“因為我們發現了只是兩個上肢和一個右下肢,其余的那些部位都還沒找到的,難道是一個人活生生被分尸殺害嗎”,警察在現場也被實實在在的嚇到了。
馬上經過法醫鑒定,可以發現的是死者是一名大概四十多歲的女性。死亡時間大概在兩個月以前,身高一米六五到到一米七歲之間。
在當時的條件下,還不能準確的判斷死者的身份,因為當時DNA鑒定技術還沒有廣泛得到運用,法醫只能從骨細胞中提取到的死者的DNA,并存入數據庫里面。想著有一天可以偵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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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警方收到一份DNA數據庫的比對報告,這是這個受害人能都能夠對得上,但是顯示一位女士是在上海報的失蹤,怎么會在廣州公安這邊出現呢?
經過多方調查,警方發現,這起案子的死者與河南新密的一個失蹤人口阿志極為相似,警方立馬驅車前往河南找到了阿志的父母,對阿志的父母來說是殘酷的。
據警方了解,從2004年10月和兒子打完最后一通電話之后,兒子就渺無音訊。那個時候,大學剛畢業的阿志被分配到上海的一家國企,但是競爭壓力太大,阿志便想著辭職。
但是阿志的父親痛罵兒子沒報出息,以后就不要回來了,后面阿志就跟家里人失去了聯系。
阿志的父親也一直因為這件事情而內疚。兒子失蹤后,夫妻倆張貼尋人啟事并報案,也去上海找人打聽,但是卻一點線索都沒有,因為家里有兩個孩子需要照顧,便從外地回到了住處,但是夫妻倆一直沒有放棄尋找。
兒子的下落不明,因為是阿志的父母是農民,不知道什么是DNA信息庫,直到2013年才在警方的安排下,他們才去派出所做了DNA的采集。
兩年后,得知自己的兒子早已離世,瞬間哭成了淚人。
死者身份的確定,讓警方認為最難的問題已經解決,離破案就很近了,但是案件遠沒有他們想的那樣簡單。父子倆最后一次通話時,阿志還在上海,為什么最后出現的地點會在廣州番禺?
警方認為這是一個突破點,開始對阿志的社會關系以及高中同學進行調查。
很快,一個高中女同學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阿志還認他做了干姐姐,此人叫芳姐。這次警方的到來,芳姐似乎已經猜到發生了什么事情。
芳姐說,2004年,阿志給她打了電話,說自己在上海工作不順心,還提到高中班里一個女同學阿慧在廣州混的不錯,他也想去廣州闖一闖,阿慧好幾年都沒有回老家了。
后來芳姐才知道,阿慧當時是被騙去廣州做傳銷了。2007年7月,芳姐在飯店附近遇到了阿慧,便問起來了阿志的下落,原來阿慧叫了阿志一起去做傳銷,阿志馬上就去了。
在了解了情況后,警方很快找到了阿慧,阿慧交代組織規定,熟人不能待在同一個房間里。當時阿志到了廣州,就和阿慧分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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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到了這里,還沒一天就被帶過去洗腦了,意識到自己進入了傳銷組織。阿志便想要離開,可那些人為什么要殺害阿志?殺害阿志的又是哪些人呢?
民警推斷的阿志被害的第一現場應該就是他們住的出租屋里,便讓阿慧來辨認。但經過十幾年的變化,阿慧已經沒辦法清楚地記得具體細節,當時的出租屋到底是在哪一邊已經記不清了。
警方調整思路,認為現在搞清楚傳銷組織的架構是最重要的。在阿慧的回憶下,警方初步掌握了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不同階層的人被分為不同等級。
最高級的人阿慧都沒有見過,警方鎖定不了關鍵人物,便把目光放在了經理吳某的身上,認為這個人在架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警方立馬前往一個地方,這是在十幾年前臨時成立的一個打擊傳銷的辦公室。這里記錄了盡可能詳細的傳銷人員資料。
翻閱了一屋子的資料之后,警方找到了和阿慧所說的尚華。尚華曾經跟阿慧關系比較好。尚華在筆錄中提到自己的領導姓吳,但是和尚華一起被警方傳喚過來的人,一直在筆錄中自稱自己姓吳。
有了這些消息,警方一直就在阿慧和尚華身上尋找突破口,看能不能問到一些蛛絲馬跡對案件有進展幫助的。
警方開始查詢到這個吳經理叫吳玉,安徽人,畢業于南京的一所高校校。民警立馬從南京那所高校校的畢業生的資料里面找到了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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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資料中尋找阿慧提到的話中,同時還有了重大發現,找到了最高層的老總王司,意外的是吳玉、王司這兩個人學號是挨在一起的,還是同一個寢室生活的室友。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民警又去了河南找到阿慧,經過辨認阿慧也確定了經理吳玉、主任尚少華、馮建、江程文等傳銷組織的人。經過幾個月的努力,架構表逐漸完善起來。
“他們現在都過著正常的生活。雖然我們目前掌握了傳銷的證據,但是并不能證明直接或者間接殺害了受害人,反而時過境遷,很多人都已經從傳銷組織徹底割裂出來了。我相信他們原本不是壞人,我只能把人員抓回來,盡可能的突破”,警察這樣子說道。
經過長時間的縝密布置,警方開始在河南、山東、安徽、廣東、內蒙古、福建等地同時進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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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吳經理吳玉有重大嫌疑,根據很多人口述當時就是他在給阿志他們那一批新人上課,吳玉是案發時主要負責人之一,警方判斷他的嫌疑最大,警方首先對他進行突擊審問。
后來在民警的逼問下,他才慢慢承認。但是他說自己是被大老板帶入傳銷組織,還給了他主任的職位。但是不知道有人遇害,自己更是沒有參與到什么實質性內容,主任也只是個空殼。
與此同時,別的組抓捕活動也在同時進行,但被抓捕回來的嫌疑人,大多數只承認做過傳銷,對于殺人一概不知。但是警方還是全部都各個進行具體的問詢,因為這么多人的口供加在一起一定會有重大發現的。
可能很多人并不直接知道這個案情,但是他提供出來的信息可能對突破其他的案犯很有幫助。
警方判斷,有一個尹某可能是知情者,于是對他進行更為嚴厲的審問。在幾個其他的口供之下,這個尹某當時也是跟阿志那一組的人走的比較近的,尹某心理防線脆弱,馬上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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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的承認,很快給了其他人壓力,參與殺人的也都一一承認了自己的犯罪經過。不是個人案,而是集體作案。
原來阿志來到廣州后,才知道這些人是做什么的,第二天就想離開,當時的老總非常不滿。命令尹某對著阿志的腹部猛踢了十幾腳,直到阿志緩緩倒倒下去,不省人事。阿志在來到廣州的第二天就被殘忍的折磨死了。
集團把這件事報告給了上級老總出面后,一方面安撫阿慧說他同學不想做,已經離開了,一方面又安排人將阿志殘忍分尸,然后分裝在垃圾袋里面,最后拋尸荒野。
而案發的第一現場,就在當時居住的破舊出租屋里。案件發生后,他們的組織就解散了。這些殺害阿志的兇手也回歸了正常人的生活。而這件事情一直埋藏在心底。十四年,他們本以為會煙消云散,沒想到還是被警方給抓獲。
最后,幾人因犯故意傷害罪,侮辱尸體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所有參與案件的人員,被判處八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案件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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