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真實案件,資料來源
人民法院案例庫——《指導案例144號:張那木拉正當防衛案》
2016年,天津市西青區的某處魚塘旁,闖入了四位不速之客。
他們手持砍刀,悄悄走進了某間小屋。
然而他們很快被小屋的主人發現。
爭斗后,四人最終落得一死一傷的結局。
他們究竟有什么樣的仇怨,以至于不死不休?
1
“都給我出去!”
2006年3月12日的早上,天津市某魚塘旁傳來了激烈的廝打聲。
張那木拉揮著手中的尖刀,正紅著眼捅面前的男人。
陳德新被捅后,手里的刀掉在了地上。
他捂著傷口退出里屋
“砰——”
張那木拉感到后腦一痛,摸上去才發現竟然流了一手血。
而手持鐵鍬的從軍正站在一旁。
張那木拉大喝一聲,又將刀尖對準了從軍。
“你居然敢打我!”
此時,剛剛退出里屋的陳德新捂著止不住流血的傷口,最終在外屋倒地。
眼看陳德新倒地,兩人一邊舉著武器對著張那木拉,一邊慢慢退出了屋。
張那木拉喘著粗氣,謹慎的將手中的尖刀放回原位。
他此時才發現自己的哥哥張林還正在和張來成廝打。
然而張來成的手中拿著鐵錘,他也不敢貿然靠近。
張那木拉最終將視線放在了已經走出去的周順強身上。
周順福是這些人的大哥,也是今天組織過來找他麻煩的人。
“擒賊先擒王。”
他走到周順強身邊,拿起了放在門邊的鐵鍬,狠狠揮動。
“嘩啦”一聲,正在舞弄砍刀的周順強被張那木拉打進了魚塘里。
周順強顧不上砍刀,掙扎著抓住岸邊的草,爬了上來。
張那木拉見自己的行為不起效,于是又一鐵鍬將快要上岸的周順強拍進了魚塘。
這一次,張那木拉的鐵鍬拍到了周順強的腰部。
周順強在水里劇烈的撲騰起來。
“救命!救命!”周順強發覺自己無法爬上岸,于是開始向岸上的人求救。
張來成聽到聲音,于是分神去看周順強。
“大哥,你沒事吧?”
張來成大聲問道。
周順強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爬上岸,因此并沒有回答他。
而就是這樣一個分神的空檔,張林將張來成手中的鐵錘奪了下來。
張林將奪來的鐵錘扔到一邊,然后沖向了張來成。
張來成來不及反應,壓根沒想到要躲閃。
在張林的大力沖撞下,張來成也被撞進了魚塘,正好落在周順強旁邊。
看著在水里撲騰的兩人,張那木拉立刻撥打了報警和急救電話。
那么,張那木拉和張林兩兄弟,究竟為何會和這四人發生沖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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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情還要從三個月前說起。
2016年1月11日,張林在駕駛車輛行駛過程中,和案外人員李凡發生了交通事故。
張林被撞后,立刻下車查看。
“你把我的車撞成這樣,你打算怎么賠償?”
張林剛剛問出這句話,李凡就一腳油門,開著車離開了事故現場。
張林一看,李凡這是打算肇事逃逸,氣不打一處來,當即撥通了報警電話。
同時,他還聯系了自己的弟弟張那木拉。
張那木拉幾乎和警方一同來的現場。
交警在查看過后,對張林道:“情況我們已經了解清楚了,你放心,我們回去會查監控,抓到這個逃逸人員的。”
交警的話本身無可厚非,然而在張那木拉聽來,這就是對方在敷衍自己。
他當即惱火,和交警爭論起來。
“我看你就是不走心,你們根本沒想解決這件事!”
交警一開始還在耐心解釋:“同志,我們辦案也是需要時間的。你們實在著急可以先聯系保險。”
然而張那木拉個根本聽不進去,他固執的認為交警處置懈怠。
一段時間后,交警也對此沒轍,雙方不歡而散。
離開后,張那木拉越想越氣,覺得這件事不能這么算了,自己絕對不能吃虧。
張那木拉想起來,自己打工時,好像聽說周順強和交警隊有關系。
“如果找到周順強給交警隊施壓,他們的效率是不是就快一點了?”
然而張那木拉并不認識周順強,如果想要請他幫忙,必須要找到一個中間人。
思來想去,張那木拉想起自己釣魚常去的魚塘。
魚塘老板姓牛,因為張那木拉常去的緣故,兩個人關系還算不錯。
張那木拉翻出了牛老板的手機號,給他打了過去。
接通后,雙方先是一陣寒暄,隨后張那木拉進入了正題。
“牛老板,聽說您認識周順強?”張那木拉試探性的問道。
“我認識他,你找他有什么事?”牛老板問。
“是這樣的,我想請他幫我在交警隊說說話。”
張那木拉將張林和李凡的事故經過一五一十全部告訴了牛老板。
牛老板聽后很為難:“我只能幫你問問他。說實話,我覺得交警應該不是故意怠慢你們的。”
然而張那木拉根本聽不進牛老板的勸告。
最終牛老板沒辦法,只說先幫張那木拉聯系一下周順強。
而沒過多久,牛老板就將周順強的聯系方式推給了張那木拉。
張那木拉提出了自己的請求,周順強滿口答應。
那周順強出面后,事情真的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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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月10日,張那木拉依照通知,前往交警隊處理事故糾紛。
而來到交警隊后,張那木拉對處理結果并不滿意。
說著說著,張那木拉就和交警吵了起來。
張那木拉指責交警不用心辦事,其實根本不想管他。
面對張那木拉的控訴,交警不知該作何解釋。
而此時,周順強給張那木拉打來了電話。
見到周順強的電話,張那木拉宛如見到了救星。
“周順強這么有人脈,他肯定能壓制住交警。”
張那木拉這么想著,于是直接將手機舉到了交警面前。
然而他沒想到,此舉引起了周順強的不滿。
周順強認為張那木拉將自己放出來,是在看不起他。
這么一來,覺得面子受辱的周順強立刻掛斷了電話。
當天的事故解決不了了之,張那木拉只能先行離開了交警隊。
這件事發生的次日,張那木拉就接到了牛老板的電話。
“喂,牛老板。”張那木拉剛打算將周順強生氣的事告訴他,就被牛老板打斷了。
“你惹周順強生氣了你知不知道?”
面對牛老板的詢問,張那木拉滿不在乎:“生氣了又能怎么樣,他總不能找人來殺了我。”
牛老板聽完,在電話里冷笑道:“你小心點,周順強這人十分記仇,他對這件事肯定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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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盡管收到了牛老板的警告,張那木拉依然不放在心上。
張那木拉的暫住處在一個魚塘邊上。
早上8點,正是人們剛剛離開夢鄉的時候。
而在這樣的清晨,有一輛車悄悄開到了位于天津市西青區的某處魚塘。
待兄弟從山將車停穩后,周順強小心翼翼的下了車。
他招呼著車上的三人一起出來,在晨霧中慢慢靠近了魚塘邊的一間小屋。
屋內隱隱傳來說話聲,四人對了一個眼色,踮著腳走進了外屋。
周順強讓其他三人停下,自己則是透過門縫向里屋看去。
“就是他們。”
他指了指屋內,表情兇狠:“這兩兄弟不將我放在眼里,我今天必須給他們一個教訓。”
從軍和張來成,陳德新三人聽完連連點頭。
從軍此時提議:“那我們現在回車上拿家伙事吧?”
周順強同意了,四人又悄悄的回到了車旁。
“這把砍刀給你。”周順強從車后備箱中拿出一早準備好的砍刀的其中一把,遞到了陳德新手上,“等會兒你去對付張那木拉他兄弟。”
陳德新像是被賦予了使命一般,鄭重的點點頭。
周順強拿了另一把砍刀后,發現從軍和張來成手里還沒有武器。
他的目光在湖邊逡巡一圈,最終落在了一根鐵鍬和一把鐵錘上。
他指指那兩個物品:“你們一個人拿鍬,一個人拿錘。”
從軍和張來成點點頭,隨后走到了魚塘邊操起鐵鍬和鐵錘。
“都準備好了嗎?”周順強問。
“放心吧大哥,張那木拉敢看不起你,兄弟幾個今天一定要給他點顏色瞧瞧。”
從軍拍著胸脯向周順福保證著。
周順福滿意的點點頭,四人又重新返回了小屋。
而此時的張那木拉,還在和自己的兄弟張林,以及朋友趙宏發聊著工作的事情。
張林正對著門,正在聊天時突然看到了外屋的人影。
“哥,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距離太遠,張林看不清周順強幾人,于是離席前往外屋查看。
而等他幾人手里拿著的武器后,張林大喝一聲:“你們幾個拿著刀想做什么?”
他走到張來成身邊想要將他攔住。
張來成當即和他廝打起來。
而周順福三人見自己已經被發現,干脆光明正大的踹開了房門,走進里屋想要將張那木拉拽出來。
張那木拉自然不敢出屋,他使勁掙扎著,最終向后掙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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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讓你出來,你居然敢不聽話?”陳德新揮舞著手上的砍刀。
見張那木拉并不聽話,他和周順強對視一眼,舉著刀向張那木拉的后腦砍去。
情急之下,張那木拉看到了一旁桌上的尖刀。
他揮舞著尖刀,開始了自我防衛。
于是就出現了開頭那一幕。
等到周順強和張來成徹底失去反抗能力后,張那木拉撥打了報警和急救電話。
警車和救護車很快就到達了現場。
醫護人員將周順強和陳德新兩人抬上了車,張那木拉因為頭部受到擊打也跟著去了醫院,而張林則跟著警察回到了警局。
張林將事情的全部經過如數告訴了警察,并在警局完成了筆錄。
隨后他便待在警局,等待著張那木拉。
在等待了一段時間后,醫院傳來了消息。
陳德新死了,死因是單刃銳器刺破心臟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周順強倒是保住了一條命,然而他的左尺骨被張那木拉打成了輕傷一級。
而張那木拉的傷勢最輕,經過一系列檢查后,他的頭皮損傷程度構成了輕微傷。
張那木拉在長時間的修養后出院,案件開始進入了法律程序。
因案件審理時間較長,被告人張那木拉被取保候審。
在此期間,也有媒體想要來采訪張那木拉,然而都被他拒絕了。
張那木拉表示,他認為自己從來沒做錯,周順強等人手上死亡都是自食惡果,是他們活該。
而因為本案情況復雜,此前并未出現過可供參考的案例,因此案件審理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時隔幾乎兩年之后,2017年12月13日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下達了一審判決。
判決書以被告人張那木拉犯有故意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
然而這個判決,張那木拉方十分不認同。
他認為自己只是面對侵害做出了反擊行為,不應當被認定為故意傷害,更不應該因此而坐牢。
隨后,張那木拉以其系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為由提起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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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一年的審理,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了二審判決。
本次判決撤銷了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張那木拉無罪。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本案是在周順強,陳德新等人先行闖入私人住宅,實施嚴重不法侵害的前提下發生的。
在進入案發現場時,周順強等人分別手持兩把50厘米的砍刀,以及一根鐵鍬和一個鐵錘。
而在這樣的武器準備之下,張那木拉一方在此前對此并沒有任何思想準備。
在周順強等人闖入私宅后,他們對張那木拉實施了拖拽,以及掙脫后攻擊的行為。
根據普通人的認知水平判斷,侵害方人數,所持兇器和打擊部位完全帶有攻擊意圖。可以認定會危害張那木拉一方的人身安全,而張那木拉反擊使用的武器則是平時生活中會使用到的刀具。
另外,在周順強退出屋子后,仍然在揮舞砍刀,而此時張林還在和張來成廝打,兩人人身安全面臨的危險仍然沒有解除,所以此時張那木拉再次攻擊周順強仍然屬于防衛行為。
綜上,法院認為張那木拉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應當被判無罪。
通過此案,可以看到,盡管在這之前,法律對此的界定并不十分清晰,因此案件經理了接近三年的審理。
然而在最后,經過一系列考量和修正,法院最終取消了對張那木拉的判刑。
世情千千萬,沒有哪一部法律能夠照顧到所有的情況。
但作為最公平公正的考量工具,法律會保障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而這也是法律人情味的體現。
法律與時代終究是在一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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