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位于深圳市龍華區龍湖街道三聯社區三聯創業路31號弓村新城商業中心(匯海廣場)A棟2001-2011-2012-2013-2014的工商注冊(深圳文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簽訂霸王合同為由不退報名費向公眾進行揭示。
本人于3.8號在網上加了自稱文碩教育考研機構考研指導老師王姓老師,對方自稱是國家教育部指定的助學單位,配合全國院校進行社會招生,經過簡單了解,后于3.11日經鄭州銀行轉賬深圳市文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對公號14800元現金。
因隨后本人因家庭變故,無法繼續學習,更沒有報名參加考試,隨后本人先后跟負責前段服務的招生王老師、和據說班主任的微信企業號三川老師申請要求退費,該機構沒有任何關于退費服務的部門電話和服務老師電話,僅僅都是以系統為由進行所謂的層級聯系,網上公開的電話至今也打不通。體現不出任何一家正規機構的身影。
針對文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本人的親身遭遇,總結以下幾點:
1.虛假宣傳:文碩教育在宣傳過程中可能存在夸大事實的情況,例如承諾保過教師資格證等,但在實際操作中并未兌現這些承諾。
2.合同欺詐:有消費者反映,文碩教育在簽訂合同時,故意隱瞞或誤導消費者關于退款、服務內容等關鍵條款,導致消費者在出現問題時無法得到有效解決。
3.服務質量低下:一些消費者投訴稱,文碩教育提供的服務與事先承諾的不符,例如提供的學習資料不足、教師資質存疑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學習效果。
4.霸王合同:簽訂的合同屬于電子合同,常說的霸王合同,約束消費者的條款顯示地方很不起眼,內含欺騙性陷阱,一旦事情發生,消費者利益很難受到保護。
5.服務騙局:整個所謂的體系,都是每個所謂服務層級都是以文碩教育的微信企業號出現,出現問題反饋都是以所謂的系統上報為由,不敢公開售后電話,即使公開也始終處于關機狀態。始終聯系不上。
6.拒絕退款:在消費者因不滿意服務提出退款請求時,文碩教育往往以各種理由推脫,甚至拉黑消費者,拒絕進行有效溝通和處理。對消費者的維權采取蔑視的態度。
后續本人會將政府部門的舉報回復,深圳文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態度做持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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