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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們,2025年的高層一號文件,前幾天發布了!
基本上每年一號文件都是圍繞三農問題說個明明白白,今年也沒例外。
但今年文件里面有兩句話,直接把大伙兒的輿論引爆了——
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
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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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一個不允許,一直都存在,而且執行得還不錯,每隔幾年就得敲打一遍。
第二個不允許就有點新鮮了,直接告訴退休老干部:告老還鄉建大宅?趁早斷了念想吧!
我估計農村好幾億老少爺們兒做夢也沒想到:正月十五不到就人去屋空的老家,身價說漲就漲…
這個話題最近實在太火,這些天看了一圈兒各種解讀,我發現各路大神基本都是在圍繞三件事來講的——
其一,宅基地是農民最后的保障,不能讓大伙兒為短期利益把宅基地賣了,最后陷入兩難; 其二,防止土地兼并,防止個別資本打著振興鄉村的幌子在農村降維打擊搞“圈地”; 其三,掐斷退休老干部權力尋租,下鄉自建別墅,退了退了搖身一變成了“鄉紳”…
咱不能說人家分析得不對,只能那些都刨得不深,我得往祖墳上刨!
要想讓這個問題“刨根問底攔不住”,就需要把“兩個不允許”放在更大的宏觀環境里才行。
1月份,高層剛剛印發的《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第29條明確指出:
到2027年年底前,全國農村宅基地和農房要完成房地一體的確權登記。
啥是確權?簡單來說就是國家要給農村每家每戶發“不動產權證書”。
這個事兒在法律層面也是有有理有據的——
《民法典》第36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剛剛印發的《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給出了確權登記的時間點,就標志著這事兒馬上就要一錘定音、全面落地了。
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確權這個事兒,對農民來說最實實在在的好處是啥?
別急,一號文件里除了“兩個不允許”之外,還專門提到“兩個允許”,講得明明白白:
允許探索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的有效實現形式。
允許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收益保護機制。
講得這么拗口,翻譯成大白話就是——
要賦予確權后的農村房產以金融屬性,參與市場化經營活動,從而穩步增加廣大農民群體的財產性收入。
怎么參與?今年高層1號文件不是明確提到了要加大投入農村新質生產力、大力推進國家資本投入現代農業企業嗎?
這些來自城市的資本手里沒有農村土地,也沒法從農民手里大規模買地;
不要緊,可以從農民手里租賃,并以讓渡股份及租金形式給予農民群體必要回報。
至于大家都在討論的“守住農民群體最后的安全墊”、“防止出現土地兼并”以及“遏制權力尋租”,這些當然沒錯,但本質上都是在為以上目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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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隊在處理這件事上面之所以如此小心翼翼,逃不開以下三點深層考量——
首先,農村地區的安全墊依然重要且不可或缺。
過去10年我們經歷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城市化階段。
與之相對應的是,全國農村宅基地閑置率已超過20%,有些地方甚至高達40%。
按照我國農業農村部的測算:當前全國閑置的宅基地估值,大致在30萬億以上。
就面對這么大一塊肥肉,換誰他不得惦記惦記?
于是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出出花活兒就來了——
有的地方美名其曰搞“合作建房”,把宅基地包裝成文旅地產項目,轉手賣給城里人。
咱說句實在話,就這樣的項目從頭到尾都寫著“不仁不義”…
有的地方打著鄉村文旅開發的名義,將農民的宅基地收過來改建成民宿。
一邊壓老鄉的價,一邊開著高價農家樂收割城里人,久而久之背離了國家的富農路線。
有的地方搞所謂“特殊資格權”,讓退休老干部通過掛名合作社之類的取得建房指標,說這叫“鄉賢返鄉”。
有興趣的小伙伴可以上村里打聽打聽去,老鄉們聽見“鄉賢”這倆字是不是都想啐上兩口?
有的地方把耕地謊報成宅基地,好騰挪指標置換建設用地,膽兒肥的直接給了開發商。
這種情況,最后錢能去哪兒,這咱還真不好說,你們開動一下摜蛋時靈活的小腦瓜想去吧…
當然,玩得最花的還是搞“農宅信托”,變相實現資產證券化。
簡單來說,城市房地產還沒推開,宅基地搶先一步就玩上Reits了…媽的媽,我的姥姥耶!
如果以上這些亂象放任不管,那最后極大概率會發生的事就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兄弟一旦失業便再無退路。
不但貧富差距有極大概率會進一步拉大,還可能給社會治安增加不穩定因素。
這回國家隊搶先一步規定了什么允許、什么不允許,就差給各種擦邊手法帶個話——
老子打的就是擦邊!
另一個重要考量是提高農民收入、擴大刺激內需。
當前,我們面對的內外環境確實比較復雜——
內部面對債務性收縮疊加企業端、居民端雙雙去杠桿;
外部有懂王上臺掄起關稅大棒,對外貿出口形成壓力。
而消費在拉動增長的三駕馬車中已經占據了80%以上的貢獻率。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千方百計刺激消費、拉動內需對于今后今年的經濟基本盤而言,都顯得十分必要。
對于消費而言,刺激城市居民消費意愿與挖掘農村居民消費潛力幾乎是同等重要。
前者在于發揮傳統強項,后者在于盡力不足短板。
尤其是白色家電、數碼產品、家具、小汽車等工業品既有沖向下沉市場的需要、又有沖向下沉市場的意愿。
目前,我國仍有6億人口居住在農村,能讓這部分老少爺們釋放出消費潛力,未來別說5年,哪怕10年內地內需基本盤也能穩住一半朝上。
但話說回來,是他們不想消費嗎?增收才是關鍵!
農村老少爺們兒傳統的增收方式主要有兩個——
從事傳統農林牧副漁生產,出售相關農產品,但增收效果大家心里都有數,不展開了; 還有一個渠道是外出務工,通過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獲取收入,但潛力挖得差不多了。
在這種情況下,有序增加農民群體的財產性收入就顯得格外必要且提升空間可觀。
怎么提升呢?賣宅基地肯定不是辦法!
一個宅基地也就幾萬、十幾萬的事兒,農民賣完了進城,在城里買房付首付都費勁。
那就不如將宅基地變成打開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鑰匙、變成激活龐大潛在內需的發動機——
既可承接農村新質生產力及現代化農業,也可收獲切實提高農戶生活質量的源頭活水。
一舉兩得的好事兒,打著燈籠都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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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在信息來源、認知差與財富積累方面壓根兒就不在一個維度上,這意味著對于農民群體的系統性保護工作當然要前置!
“兩個不允許”,就是要在“兩個允許”賦予農民群體金融財產和財產性收入前鎖死宅基地流動性,阻止城市資本一擁而入,以巨大的資金剪刀差和信息剪刀差,沖擊農民群體利益。
在徹底完成確權的過程中,要先把城鎮居民下鄉圈的地請出去,防止這部分人用各種不合規野路子買的地也給確權了,撿了便宜。
說句更直白的,要讓老鄉們吃著肉,但也要防止城里人插科打諢喝著湯!
畢竟,打掃完屋子再請客,那是咱家的一貫作風。
鬧明白“兩個允許”和“兩個不允許”背后的底層邏輯,下一步要如何應對也就跟著明朗了。
特別是老家在農村的朋友,無論是否已經落了城市戶口,我都建議你認真審視你家的宅基地。
早在2020年,自然資源部等七部委就已經明確:
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
但需要注意的是,城鎮戶口子女只能繼承所有權,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簡單理解就是房子還在,使用權就在,如果房子年久失修坍塌了,宅基地大概率會被收回。
所以,如果目前農村老家的父母依然健在,有條件的可以考慮回家蓋新房或加固房屋。
特別是地處大城市或經濟發達省份的農村宅基地,未來大概率會先人一步享受到農村新質生產力及現代化農業帶來的財產性收入。
如果你本身就不是農村戶口,農村老家也沒有老爹老娘,那就徹底別打宅基地、城中村這類資產的主意了。
本來就不是給你準備的,硬買法律上也不予承認、得不到任何保護,真出了啥糾紛也不能向著你。
改革開放47年了,廣大農民朋友已經付出得太多太多,是時候讓這些老實巴交的鄉親們更加充分地分享時代紅利了。
站在2025年的歷史時刻,看未來的中華大地——
鄉村振興,大有可為!富農惠農,大有可為!
文章最后留個二維碼吧,有關買房的、賣房的、所有經濟生活的事兒,咱們都能嘮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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