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儒興
2024年末廣西天峨縣岜暮鄉(xiāng)平石村的一起鄰里沖突事件,因76歲老人韋某清被同村村民黃某等16次投擲石塊致傷而引發(fā)社會關注。這一案件背后,既暴露出基層治理中矛盾化解的復雜性,也考驗著執(zhí)法部門對法律程序的嚴謹性。
積怨難解:基層治理需法治與調解并重
根據新聞披露,韋、黃兩家的土地糾紛可追溯至上世紀60年代,雖經多次調解并簽署《調解書》,但矛盾始終未能徹底解決。從2004年韋某清被黃某孝致輕微傷,到2013年其女黃某慧遭毆打致輕傷,再到此次升級為16次石塊襲擊事件,反映出基層調解機制在長期矛盾中的局限性。此類案件警示我們:對于歷史遺留糾紛,既要堅持調解的柔性手段,更需以法治剛性劃定行為邊界,避免“以調代法”導致矛盾積壓。
執(zhí)法規(guī)范:程序正義是群眾信心的基石
本案中,公安機關對黃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但家屬對案件定性、傷情鑒定標準及立案程序提出質疑,認為黃某等的行為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故意傷害罪,并要求公安機關立案或出具書面不予立案通知。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故意毀壞財物或致人輕傷以上,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需進一步調查。公安機關應嚴格依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時向當事人說明法律依據,并通過書面形式回應訴求。正如2025年廣西黨委政法委會議強調的“鍛造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政法隊伍”,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直接影響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感知。
系統治理:構建矛盾化解長效機制
此案暴露出三個治理短板:一是土地權屬等歷史問題缺乏根本性解決方案;二是基層調解協議缺乏強制執(zhí)行力;三是執(zhí)法透明度有待提升。建議從三方面完善:建立農村土地糾紛專項排查機制,探索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推行執(zhí)法過程全流程告知。唯有將法治思維貫穿于矛盾預防、處置、化解各環(huán)節(jié),才能真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
當前,韋某清家屬已遞交《控告書》,公眾期待當地警方依法依規(guī)推進案件辦理。此案不僅牽涉到一位老人的合法權益,更關乎能否有效遏制下一個“16次擲石”事件,它還是檢驗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的一次重要契機。當法治成為化解矛盾的最大公約數,當程序正義照亮每一個執(zhí)法細節(jié),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能真正落地生根。
來源于:新經濟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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