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浪》從上海市松江區市監局處獲悉,運營“上海香皂旗艦店”的上海罕瑞商貿有限公司因為在天貓商品詳情頁宣稱自家香皂含有“專利級小分子膠態硫”,卻拿不出任何專利或檢測依據,被認定“商品成分與實際情況不符”。
據悉,這條廣告自2024年10月17日上線,廣告制作與投放費用僅180元。今年2月20日商家已自行刪除相關文案,但監管部門仍依據《廣告法》第55條開出罰單:罰款540元(廣告費的三倍),并要求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540元的處罰金額雖符合法定倍數,但與“上海香皂”百年老字號的品牌分量以及背后潛在的銷售規模相比,震懾力頗顯有限。通過公開渠道搜索發現,早在2021年前后上海香皂就已經透過多家媒體宣傳產品具有相應的“小分子膠態硫”技術,2023年更宣傳有“上海藥皂取得了硫磺技術的第四代突破”等內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