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遠舉:一團和氣不會是中國汽車行業發展的出路,也不會是任何行業發展的出路,激烈的競爭才是。
文 | FT中文網專欄作家劉遠舉
近日,理想公布了理想i8與一卡車對撞測試的視頻,視頻中,碰撞導致卡車彈起,駕駛室傾倒。隨后,“乘龍卡車”表示不滿,認為理想汽車侵權。
理想做這個對撞實驗,當然不是為了針對東風柳汽,但的確傷害到了東風柳汽卡車的安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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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本身也有諸多問題。卡車與轎車,對駕駛艙的保護未必是同等的;轎車與卡車碰撞也沒有標準;所謂隨機購買卡車,其實也不可能真正隨機,比如,買一輛更破舊的卡車;卡車是否改裝、減配,卡車駕駛艙的卡扣是否固定,都是未知數。所以理想汽車這么做對東風柳汽是不公平的。
不過,東風柳汽在最初激烈抗議之后,選擇了與理想、中汽研共同發布聲明。這個聯合聲明本身,又一次傷害了東風柳汽。
東風柳汽被傷害的形象,需要用另一次測試來挽回。這件事得東風柳汽自己做,理想是不可能做,也沒法做的。再不濟,起碼也要通過調查、分析、論證測試的不合理。這件事可以東風柳汽來做,也可以理想來做,承認實驗的疏忽。然后如果測試存在問題,理想就應該賠償。
在這些事沒有做之前,道歉是沒意義的,更何況還跟著去發聯合聲明。打個比方,被捅了一刀,要么以牙還牙,不能以牙還牙,起碼要賠錢。如果沒有賠錢,傷都還沒好。對方一道歉,自己就趕緊跟上一起聲明。這就是自己給自己補一刀。給人的感覺就是,測試沒問題,東風柳汽的車就是不禁撞,所以硬氣不起來。
當然,可以想到的是,東風柳汽承受了一些壓力。這些壓力的來源之一,就是一種觀點:認為中國汽車行業的企業,應該團結。理想汽車公布對撞實驗之后,很多觀點也認為,不能搞拉踩,要共同努力。這類觀點,本質上是覺得競爭是一種浪費,會導致中國汽車品牌之間的內耗,不利于一致向外。
我有不同看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廣告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雖然這里說的是貶低,但在實際市場中,這一條變為了“不能批評競爭對手”,客觀的、有理有據的批評也不行。
在當下,哪怕是簡簡單單的一包方便面也包含了無數技術。手機、芯片、藥品、計算機、汽車就更是如此。當產品涉及復雜的行業技術時,普通消費者甚至部分專家,都難以全面評估產品與服務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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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競爭對手能擁有同等級別的專業知識和長期經驗。廠家之間,還有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網,有恩怨情仇。各種明里暗里的東西,都會逐漸流傳。所以,競爭對手的批評往往直指對方產品的痛點、軟肋。這為市場提供了最有力的專業解讀。比如,前段時間,長城舉報比亞迪用了常壓油箱,外行要明白這些很難。
或許有人擔心,如果都這樣,大家相互批評,是不是各種虛假信息滿天飛,消費者無所適從。真實情況恰好相反,友商間的批評,可信度最高。廠家因為規模更大,信譽也更高,廠家的批評是以自身專業性、信譽為背書的。這就決定了廠家故意誤導的代價極大。
禁止廠商之間的相互批評,并不能改變激烈的市場競爭態勢,反而會讓批評進入黑市。所謂的黑市,就是通過黑公關、黑媒體,放一些虛假的信息,做出一些虛假評測。反之自媒體的損失很小,大不了重頭再來。這只會更臟。某種程度上,現在所謂黑公關泛濫,正是因為廠家無法直接說話。這只會讓消費者更加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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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對手,有強烈的動機去深挖對方產品在安全性、可靠性、合規性等方面的漏洞或隱患。他們是最嚴格、最挑剔的“測試者”。他們不可能被充值,他們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說話。但所有人都知道這種明確的利益動機,反而可以更好地識別。
廠家之間的批評,還有助于形成行業共識。這種競爭、爭執中產生的共識,有利于行業技術發展。我們不妨放開暢想一下,假設有兩家車企,約好了對撞試驗。這個時候,速度、位置、載重、路面摩擦系數、天氣,一切我們想得到的、想不到的條件,雙方工程師作為內行人,都會激烈地博弈,而這個過程,就是消費者最好地了解汽車性能的途徑。而這樣對撞出來的結果,雙方都無話可說。
所以,廠商間的相互批評是維持市場競爭活力的關鍵因素,有助于戳破過度營銷、夸大宣傳的泡沫,保護消費者利益,促進行業發展。如果廠商之間一團和氣,缺乏相互監督和挑戰,容易形成事實上的寡頭共謀,導致創新停滯、價格虛高、服務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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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家之間相互批評的必要性,可以擴展為另外兩個問題。
第一,廣告詞中的絕對用語。
我國現行《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雖然原國家工商總局并無法律解釋權,但其編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釋義》中的:“實踐中可以根據個案認定與“最高級”類似的用語屬于禁止使用的用語”,就成為了具體執法的依據。實際執法中,廣告絕對用語包括:“第一”“絕對”“最佳”“中國第一”“全網銷量第一”等。
禁止絕對用語有兩個目的,第一,防止消費者被誤導,第二,禁止廠家之間相互貶損。那么,如果廠家之間的批評是允許的,消費者有識別的義務,那么,這一條在邏輯上就沒有必要了。
第二個問題,如何看待廠家之間的專利官司。
近年來,光伏企業間的競爭進入白熱化,從“價格戰”蔓延至“專利戰”。2025年以來,國內光伏龍頭企業間的專利糾紛持續高企。從目前已公布的訴訟糾紛案件來看,隆基綠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阿特斯、晶澳科技、正泰新能源等A股光伏一線企業均涉及專利官司。很多人有批評,認為專利成了內卷、惡意競爭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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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專利就是用“給天才之火,澆上利益之油”,本身就是拿來打官司的。之前很多文章批評,中國光伏價格戰不高級,應該搞技術競爭、創新競爭。但技術競爭、創新競爭的表現之一,就是專利官司。通過強化專利保護可以加速淘汰技術弱勢企業,加速行業出清,特別是在更加重視專利的海外市場,可減緩內卷情況。諷刺的是,現在,專利官司又成了所謂的內卷、惡意競爭。
某種程度上,反對相互批評,相互打專利官司,本質上是厭惡競爭。這背后是地方政府投資推動了光伏、新能源車的產能,而行業出清,一些企業被淘汰,意味著國有資產貶損,意味著巨大的責任。
但是,一團和氣,不會是中國汽車行業發展的出路,它不會是任何行業發展的出路,激烈的競爭才是。要說一團和氣,工業部汽車司管所有汽車國企,這樣自然就一團和氣了。
但是,競爭不是請客吃飯,市場競爭有自己的慘烈之處。這就如自然的殘酷一樣,物競天擇,這才是通往繁榮之路。一團和氣、抱團,短期內可以迅速強大,但長期,卻會通向衰落。這是條回頭路,走過了,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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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遠 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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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第一財經、光明日報、騰訊大家、南方周末、新京報、南方都市報、FT中文網、澎湃等特約作家,多家智庫研究員。
關注時政、財經、科技話題,以深度、專業、理性的態度,去掘現象背后的事實。
騰訊大家年度作家獎;
新浪最有價值專欄作家獎;
紅辣椒評論年度佳作獎;
第28屆北京新聞獎一等獎;
第34屆中國經濟新聞獎,評論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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