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魯迅在文章《從孩子的照相說起》的結尾中,寫了這樣一段話:
“我在這里還要附加一句像是多余的聲明: 我相信自己的主張,決不是“受了帝國主義者的指使”,要誘中國人做奴才;而滿口愛國,滿身國粹,也于實際上的做奴才并無妨礙。”
你沒看錯,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境外勢力”,魯迅曾據理力爭,特別作出聲明。魯迅很細心,但奈何再細心的人也有疏忽的時候,魯迅千算萬算,任由他再怎么小心翼翼,最終還是忘了在文學創作抽煙時單獨聲明一下:
“本動作為創作需要,無不良引導,請勿模仿...”
雖說魯迅的創作時間是近百年前,但他沒有想到,哪怕百年以后,有些人還是不愿放過他。
現實中有那么一群人,他們對“小事”重拳出擊,對“中事”推諉扯皮,對“大事”視而不見。
正好結合今天這個新聞來看,就很有意思。
浙江紹興的魯迅紀念館,有面墻上繪有魯迅手里夾著香煙的墻畫,這個墻畫遭到一位名叫孫女士的控煙志愿者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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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的理由是這個墻畫有不良引導,會誤導青少年,建議將墻畫換掉,換成魯迅握拳的畫面。
第一次投訴錯了部門,于是她又發起二次投訴。
后來這事上了新聞,被不少媒體報道,甚至在各大平臺熱搜刷屏。本以為這事會像以往類似的事情一樣,只要鬧大了,有關部門就會妥協并配合整改。
但這一次輿論卻出奇地一致,紹興12345熱線說:“并不是有人投訴要改就一定會改。”
央視網評論說:“那些為了逞一己之快而浪費公共資源的投訴,該消停消停了。”
三湘都市報評論說:“我對魯迅在自己墻上抽煙無意見,給魯迅先生點煙也是致敬。”
大象新聞評論:“掐了魯迅的煙,誰來點燃思想的火?”
到這里,我只想說五個字:“吃飽了撐著!”
如果按照這位孫女士的邏輯,那無數歷史人物估計都需要整改,比如岳飛有紋身、李白常年酗酒、曹操好人妻...這些歷史人物是不是都應該從歷史上消失?
魯迅有那么多優點和精神她不去學,偏要糾結他抽煙。如果真的如孫女士所愿,把抽煙改成了握拳,我估計沒多久她又會投訴說魯迅這個動作涉嫌宣傳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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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爾登曾說,有一群人只有在安全的時候才是勇敢的,免費的時候才是慷慨的,淺薄的時候才是動情的,愚蠢的時候才是真誠的。
雖然我不認識這位投訴的女士,但我能猜測到,這位女士大抵就是如此。
如果真是所謂的“控煙志愿者”,如果真的如此“憂國憂民”,我想這位孫女士不應該揪著魯迅不放,不應該逮著一位近百年前的人物肆意批判,而是應該投訴中國煙草,畢竟那才是煙草的源頭。
很可惜她不敢,因為如果真從源頭上禁止了,她的財路也就斷了。
這里需要說明一個基本常識:
不是所有志愿者都是好人,不是所有志愿者都是那么無私,不是所有志愿者都會做好事。
比如這位投訴魯迅的所謂志愿者,有網友就發現其主頁上發了不少“尼古丁袋”的內容。表面上看是為了控煙、讓人戒煙,抵制傳統煙草和電子煙,但實際上很大可能是為了推銷自己的東西。
生意,都是生意!
生活中,一定要遠離這種動不動就上綱上線、扣帽子,為了達到自己目的不擇手段的人。
因為今天她能想到借著魯迅抽煙的借口來投訴,明天就能想到投訴魯迅是境外勢力。
不要覺得不可能,有的人真能干出這種事。
曾經有一群大學生,在群里和老師,就四大發明的價值,產生了學術爭執。
有學生轉頭就給老師扣上帽子,說老師侮辱四大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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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聊天截圖中,學生們直接給這個老師扣上了“美分”的帽子,說老師的言論就是詆毀中華文明,一定會遭到勞動人民唾棄之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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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這個學校其他學生發聲了,說其實是這群學生想要水論文,老師不同意。于是這些人就扣帽子、上綱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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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僅要遠離這種喜歡扣帽子、上綱上線的人,更要明確拒絕這種人。
因為,我害怕未來的某一天。
這些人聚集在一起,“動情地”呼喊著口號,手上拿著棍棒。
給隨便一個無辜的人扣上帽子。
歇斯底里、各懷目的。
狂熱而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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