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得太飽,確實是容易找事干的。
前段時間,有個游客在網上發帖,認為紹興魯迅紀念館的網紅墻畫中,魯迅抽煙的造型不妥,并在8月22日將此事投訴到了浙里辦,建議將魯迅抽煙換成魯迅右手握拳的畫面。
理由是:有引導人室外聚集抽煙危害他人健康的風險,同時還會誤導青少年。
消息經過幾日的發酵,已經掀起了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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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這種投訴呢?
我認為就是吃飽了閑的沒事干,且在認知上對魯迅存在一定的誤解。
其實魯迅從來就不是一個正能量的人,更不是什么道德楷模。
比如魯迅去廈門大學教書,不是因為政治迫害,而是為了“三兒”。
那個時候,魯迅有正牌妻子,但魯迅卻另尋新歡,也就是他的女學生許廣平。
那么,魯迅怎么安置這個新歡呢?
他和許廣平約定:我們一起到南方去,并且暫時不要見面。
于是廈門大學就成了魯迅背叛婚姻,追求新愛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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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在今天,魯迅這個行為一旦曝光,可比在公共場所抽煙嚴重多了。
輕則開除作協會籍,重則當作劣跡藝人,直接封殺。
再來說魯迅干的事,似乎也很敏感。
魯迅對中國文化界最大的貢獻,就是寫了一堆在當時被視為“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文章。
以至于一度被段祺瑞和蔣介石所痛恨,通緝之,封殺之。
但魯迅腦袋很聰明,為了安全的寫文章,他在很長一段時間,都躲在日租界,受日本鬼子的保護。
尤其是在他最后的10年生命中,寫文章都是在日本人的保護之下寫的。
魯迅雜文選有““且介亭雜文”“且介亭雜文二集”,這就是在租界寫的意思。
而且他誰都罵,就是不罵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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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一些二極管,又該如何理解這件事?
是不是要罵魯迅不愛國?
再來看魯迅的職業操守,似乎也很差。
他在民國政府時期擔任教育部部長,一邊拿著每個月300塊大洋的工資,一邊寫文章罵民國政府迫害仁人志士。
300塊大洋在當時是什么概念呢?相當于現在每個月拿25萬的工資,比胡錫進的退休金還高10倍。
他拿了國民黨四年零一個月的工資,在北京買了500平的四合院,在日記中也承認自己大抵是不缺錢的。
但他在職業操守上可以說是不忠誠,不老實,且沒有約束好家人——他的弟弟周作人,還做了漢奸,而且是大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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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老胡要做的都比他好,至少還是罵美國的。
那么問題來了,這樣一個舉著青天白日旗反青天白日旗的人,怎么就不把他驅除出隊伍呢?
為什么北洋政府給魯迅巨額工資,民國政府給魯迅高官厚祿,我們也是把魯迅尊為文壇舵手呢?
因為他的文字啟蒙了那個時代,揭露了那個時代,影響了那個時代。
及至今天,你依然能從魯迅的文章中,看見人生百態,可以看見身邊的阿Q、孔乙己,比比皆是。
甚至說自己就是某種程度上阿q,某種程度上的孔乙己。
你還可以看見絕望的吶喊,無奈的彷徨,珍貴的希望,這種是穿越時間的文字和作品,是偉大的。
盡管他的作品并不“正能量“,但他無疑是推動新文化,推動中國文壇向前發展的巨大能量。
如果我們在這個時候,說因為他抽煙的畫面不好,就將其下架,會被魯迅如何諷刺呢?
“改造自己,總比禁止別人來的難,來,給阿姨倒一杯卡布奇諾……”
我不抽煙,也不喜歡二手煙,但真正的控煙,不是刪掉魯迅的那支煙,而是讓孩子明白:
他雖然抽煙,但寫出了改變中國的文章。
他雖然不完美,但有風骨。
提建議不是嘩眾取寵,更不是對文化的自我閹割。
紀念魯迅,是為了繼承他的鋒芒,而不是抹去他的棱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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