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寶仍在等待。
他在等待一紙公正,等待一個遲來了十二年的結局。他像一位古老的信徒,手執厚重的材料,穿行在現實與記憶的荒原上。
這旅途漫長而孤寂,從西安到寧夏,再從寧夏回到西安,他所對抗的,不僅是舊日傷痛帶來的身體殘疾,更是那些深嵌于權力肌理中的堅硬與冰冷。
故事的開端,是一場關于薪水的爭執,一個尋常的求職者遭遇,卻意外地撬動了龐大的權力齒輪,將他從一個普通人,生生磨成了“誹謗者”,再到如今,一個執拗的追問者。
這十二年,他被命運推入深淵,又憑借一股常人難以理解的韌勁,從黑暗中掙扎著,試圖站回光的下面。
1、從“被害人”到“嫌犯”
2013年4月,27歲的楊銀寶帶著女友,從甘肅老家來到西安。他們都畢業于中醫專科學校,身懷推拿按摩的技藝。
彼時,他們對未來充滿期待,就像這座古老城市里,每一個背井離鄉、渴望立足的年輕人一樣。他們很快在鳳城二路的一家“唐韻會館”找到了工作,楊銀寶擔任經營經理,女友負責前臺接待。
最初的半個月風平浪靜。
但很快,楊銀寶發現這趟旅程并非坦途。會館老板解西莉為了牟取暴利,開始籌劃涉黃服務。這讓楊銀寶和許多同事感到不安。
“我們知道這事違法,”楊銀寶回憶道,“所以我們都第一時間提出了辭職。”然而,解西莉以工資為要挾,要求他們等到下個月15號才能走。生活壓力之下,他們選擇了妥協。
6月15日,到了發工資的日子。
那些打過辭職報告的員工,發現半個月的工資沒有到賬。爭執一觸即發。解西莉將矛頭指向了楊銀寶,認為是他煽動了員工。但實際上,“是員工自行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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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楊銀寶從這里被扔下。從此,他的命運開始被改寫。)
在一間包間里,一場“單獨溝通”變成了暴力威脅。楊銀寶回憶,解西莉的弟弟解曉宇帶著幾名社會閑散人員,手持半米長的大砍刀,對他進行恐嚇和毆打。
“我一下子腦子就懵了。”楊銀寶說,毆打持續了十幾分鐘,他聽到解曉宇說了一句:“把他扔下去!”
會館位于六樓。楊銀寶被強行抬起,扔出了窗外。幸運的是,他沒有直接墜地,而是摔在了五樓的露臺上。
他忍著劇痛,掙扎著爬進KTV求救,最終在好心人的幫助下被送往醫院。病歷上記錄著觸目驚心的診斷:“腰椎爆裂性骨折伴不全癱”、“閉合性顱腦損傷”。
那一刻,他的命運被徹底改寫。
更讓他感到困惑和憤怒的是,重傷他的人,卻一直逍遙法外。在醫院治療期間,唐韻會館的人非但沒有承擔責任,反而派人來威脅他:“不許聲張,只許私了,我什么都不怕,公安廳有的是人……”
這些話,像一把鈍刀,反復在他心中拉扯。
他想起了事發前,曾有一名“杜廳長”來到會館“接受服務”,解西莉的朋友曾介紹說,此人是“公安廳一把手,在西安很多事都能擺平”。
在網絡上,他發現這位“杜廳長”與官方公布的陜西省公安廳杜廳長“長得很像”。
在病友們的建議下,楊銀寶開始在微博上實名舉報。他揭露了足療店的“涉黃”行為,并直指老板“雇傭黑社會殺人”,甚至招待“省公安廳杜廳長”。這起舉報,引起了當時知名調查記者劉虎的關注。劉虎在核實后,也加入了這場聲討。
然而,抓捕行動很快到來。
但對象并非施暴者,而是劉虎和楊銀寶。
2013年8月,北京警方對劉虎進行跨省抓捕。與此同時,尚在醫院病房的楊銀寶和女友也被西安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
“一瞬間,我從一個被人扔下樓、身負重傷的被害人,轉變為一名‘誹謗高官’的犯罪嫌疑人。”楊銀寶回憶說。
他被帶到看守所,每天接受訊問,直到同年11月22日,才被取保候審。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他感受到的不是自由,而是恐懼。他自知得罪了“上面人”,不敢在西安停留,倉皇逃離,只求保命。
直到2014年11月,楊銀寶被解除取保候審。他沒有收到過立案通知書,也沒有撤案通知書,一切都像一團迷霧,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
而劉虎則被羈押了346天,直到2015年9月,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對他作出了不起訴決定,理由是“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不符合提起公訴的條件”。
這意味著,他們對“杜廳長”的舉報,并未被司法認定為“誹謗”。但這遲來的“清白”,對于楊銀寶而言,只是在漫長的黑暗中投射出的一絲微光。而那些將他推下高樓的人,至今無人被追責。
2、荒誕的“撤案”與“立案”
十二年過去了。
楊銀寶的腰椎里,始終附著幾枚鋼釘。他無法久坐,不能彎腰,腿部神經時常麻痹。他清楚,自己的身體狀況,早已是一個殘疾人。
這十二年來,他像驚弓之鳥,不敢見陌生人,與人走近一些,都會產生下意識的恐懼。他遠赴寧夏銀川,開了一家推拿店,靠著這門手藝養家糊口,成為了一個丈夫,一位父親。
但當年發生的一切,始終是壓在他心頭的一塊巨石。他被人從高樓扔下,傷殘至今,那些人卻逍遙法外;他為自己發聲,卻被冠以“誹謗罪”的嫌疑。這種巨大的不公,像一個黑洞,無時無刻不在吞噬著他的平靜生活。
2023年,在網友的鼓勵下,楊銀寶決定回到西安,正式踏上追兇之路。這一次,他不再孤軍奮戰,而是委托了代理律師范嘯虎。
他提出的訴求清晰而明確: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并進行民事賠償;依法撤銷當年的“誹謗罪”案件,并追究相關人員的違法違紀責任;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他以為,這一次,一切都會在陽光下進行。他滿懷信心,相信法律會給他一個公道。然而,現實卻再一次給了他沉重一擊。
在向多個部門遞交控告材料后,西安警方很快聯系了他。但警察的態度和結論,讓他大跌眼鏡。原來,早在2022年8月,警方就已經對“6.15楊銀寶被故意傷害案”進行了撤案。
他收到了警方在2022年8月14日下達的《撤銷案件決定書》,上面赫然寫著撤案的理由:“沒有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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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新京報的報道被人民網轉載。)
“我被黑社會人員殘忍地扔下高樓,腰都摔斷了,在醫院躺了幾個月,怎么可能‘沒有犯罪事實’?”楊銀寶感到絕望、悲憤、不公。
他追問:“那我到底是怎么摔下去的?怎么受傷的?”
范嘯虎律師也指出,這份撤案決定存在諸多法律錯誤和問題。十二年前,警方以“6.15楊銀寶被故意傷害案”成立了專案組,而十二年后卻聲稱“沒有犯罪事實”,這本身就是一種自相矛盾。
“一個十二年前已經立案偵查的案件,需要花費十二年的時間,才能調查清楚有無犯罪事實嗎?”范嘯虎律師認為,這不僅是在打臉公安機關的偵查水平,更嚴重違背了刑事訴訟法的法定偵查期限規定。
更深層次的質疑在于,在楊銀寶被傷害案偵辦的同時,西安市公安局也正在偵辦他涉嫌“誹謗”的案件。隸屬于西安市公安局的經開分局,作為偵辦單位,其獨立性和公正性受到嚴重挑戰。
范嘯虎律師認為,這可能導致案件存在包庇、瀆職、不作為等情形,西安警方并不適合偵辦此案,依法應當回避。
2023年12月,楊銀寶還接到了西安警方的電話。對方在電話中警告他:
“你現在是不是還在網上發帖,炒作這個事?”
“建議你合理合法地維權,不要在網絡上炒作傳播了。”
這一刻,他感覺自己又回到了十二年前,那個被權力凝視與壓制的原點。
他沒有放棄。
他繼續向陜西省、乃至中央的多個機構郵寄材料。他一邊打工,一邊不懈地努力,試圖通過各種官方渠道,讓他的案情得到重視。
然而,命運再次展現出它的詭譎。
3、“立案”與“追責”:遲來的微光
時間來到2024年5月27日。
西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分局,這個在兩年前以“沒有犯罪事實”為由撤銷案件的同一機構,卻又給楊銀寶發來了一份《立案通知書》。
通知書上明確寫著:“您控告的解某等人涉嫌故意傷害案,經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
這是一個多么荒誕的轉折。兩年前,“沒有犯罪事實”;兩年后,“符合立案條件”。這短短的幾行字,既是對楊銀寶十二年抗爭的遲來回應,也是對公安機關自身行為的無聲否定。
然而,這并不是故事的終點。
因為,盡管立案了,但此案卻仍未得到實質性的推進。直到2025年1月2日,一通電話,打破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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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銀寶還在繼續期盼正義的到來。)
打電話的人,是西安市紀委駐西安市公安局紀檢組的工作人員。他告訴楊銀寶,紀檢組已經對該案進行了核查,發現當年辦案的警察,以及當時的刑警隊大隊長李文超,都存在“違紀失職行為”。
電話中,工作人員明確表示,他們將對李文超——這個曾是刑警隊大隊長的人——進行紀律處分。更重要的是,他們也發現,當年撤銷楊銀寶的案件,“也是有問題”,并對當時的刑警隊大隊長進行了追責問責。
這通電話,像是撥開了籠罩在楊銀寶頭頂的濃霧。在電話里,紀檢組的人告訴他:“你這個案子,我們也給他下發監察建議,讓他把你的案子加強辦理,盡快把這個案子給你辦結。”
這通電話,某種程度上,是對楊銀寶十二年堅持的官方認可。那些曾對他施以不公、甚至瀆職的人,終于被擺在了聚光燈下。那些曾被否認的“犯罪事實”,也終于被承認“符合立案條件”。
在電話的最后,工作人員提醒楊銀寶:“具體案情你還得跟人家那邊辦案單位,你們去自己那個啥去,你跟人家配合,該怎么樣就怎么樣。”
楊銀寶苦笑著說:“他們多次叫我,我也是多次配合,但是現在也沒有什么具體結果,我問他們,他們也是說在等結果。”
這通電話,既是希望,也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開始。他等到了一個“紀律處分”,等到了一個“監察建議”,等到了官方承認的“違紀失職”,但真正的公正,那些將他推下高樓的人的繩之以法,那份讓他可以安心生活的國家賠償,似乎仍然遙遠。
來源:楊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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