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0日,“黃國歡殺人案”二審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揭西縣人民法院開庭。從下午3點半到晚上9點,本人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
![]()
揭西縣法院/來源:作者
黃國歡,廣東揭陽普寧市馬柵村人。2024年7月25日,他在本村快遞站門口連捅村支書黃某其數刀,致其當場身亡。2025年3月31日,揭陽中院一審判他死刑。上訴后,黃國歡從看守所里遞出了一紙連標點符號在內總共不足百字的“求助信”。一經家屬上傳網絡,即引發(fā)公眾關注,一邊倒的輿論,均為“刀下留人”。
![]()
黃國歡手書“求助信”。/來源:家屬
二審法庭上,被害人和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屬一度情緒失控,法庭甚至動用了法警來維持秩序。根據庭審信息,此案背后,事出有因,看似簡單的泄憤殺人(對于本案性質目前法院合議庭仍在審理中),其根源,實則多年來村民與村集體代表人之間因征地及征地賠償款分配問題所形成的深層次矛盾。
綜合庭審信息及黃國歡家人走出法庭后的講述,可以還原悲劇發(fā)生的大致脈絡。
悲劇發(fā)生的前一日,也就是2024年7月24日,黃國歡的老父親在醫(yī)院重癥病房去世,而他的母親此刻也正因尿毒癥住院。為給父母治病,54歲的黃國歡早已身心疲憊——除了舉債累累,至少透支有14萬元信用卡外,而且據稱至父親去世,他已三天三夜未曾合眼。
悲劇發(fā)生的當天,適逢周五,黃國歡急于去找村委的工作人員辦理相關證明拿到父親的“土地征收補償款”。此前2022年,有關部門就告訴他,當地的土地征收補償款被打入了社保賬號,需要“等老人去世后”才能提取。因此,急于用錢為父親辦后事、為母親看病的他,于當天上午10時許來到村委。辦事的文書則稱村委無法為其解決問題,要求黃國歡去找防疫站開證明。之后他又輾轉社保局、市政服務中心、街道辦等處,期間查到,父親的社保卡上竟然根本沒有這筆土地補償款!而且這幾個部門都沒能告訴黃國歡要去哪里才能解決這個問題,也沒有人幫他開老人火化所需要的證明。黃國歡跑了半天,無獲而歸。
兩個小時后,他在村里“菜鳥驛站”八角亭店取完快遞正要離開時,遇到了馬柵村村支書黃某其。
黃國歡向村支書反映此事。黃某其還是讓他去村委找之前找過的文書。
該文書其實就是黃某其的弟媳,上午在村委時黃國歡曾向其詢問過黃某其的聯系方式,她就沒有給。而現在黃某其竟然還是讓他去找村文書。根據一審判決書的顯示,黃國歡由此認為黃某其是在推諉刁難自己,“遂萌發(fā)殺害黃某其的念頭”。
黃國歡從自己二輪電動車后座下的儲物箱取出一把單刃尖刀——據其到案后供述,因自己一直舉報村里的土地問題,害怕被人報復,就帶著尖刀防身——他持刀追進快遞站反手劃傷黃某其肩頸部,捅刺其右肋部和大腿。驛站快遞員許某某也在阻止的過程中受輕微傷。整個行兇過程不到20秒。隨后,黃國歡撥打110報警,留在原地待捕——黃國歡本人、家屬、辯護律師及眾多旁聽者均認為此舉明顯屬于自首,但一審判決并未認定。
![]()
2024年7月24日13時23分,作案后等待警察的黃國歡/來源:|封面新聞
有周圍群眾對黃某其進行了約15分鐘心肺復蘇搶救后送醫(yī)救治。但不幸的是,黃某其最終還是因為右季肋區(qū)創(chuàng)傷致肝臟破裂大出血死亡。法醫(yī)鑒定有肋骨折斷,可能因現場群眾救治不當導致。
一審判決認為,黃國歡手段殘忍、情節(jié)惡劣、犯意堅決,但參加了二審旁聽的著名前律師隋律師則對此定性堅決反對。認為這就是一起普通的殺人或者傷害案件,根本談不到“手段殘忍、情節(jié)惡劣、犯意堅決”——有關部門欲置黃國歡于死地的意圖非常明顯。
眾多旁聽者則認為,有關部門的這個態(tài)度或與該案背后長達十幾年的“村民維權”大背景有關。
早在2008年,時任馬柵村村支書黃某乙就瞞著村民,將村內的集體土地非法倒賣。黃國歡在二審法庭上說到,黃某乙將一億多的補償款打入其名下的基金會,每年年末向村委支付利息。2014-2015年,數千名村民十幾次集體抗議黃某乙私自賣地和涉嫌貪污征地款的問題,甚至有幾十個村民因此被逮捕判刑,有些時至今日仍在獄中——此即著名的“普寧高鐵站征地事件”。時任普寧市市長曾親率領調查組來到村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了解情況。會議中村民代表都聲明沒有同意賣地。最后市長給出了解決方案,黃某乙投案自首被有關部門判刑2年多,但征地款還是沒有落實到村民手里。
在2016年廈深鐵路揭陽段建設用地征地后,又有多個新的普寧市城鎮(zhèn)建設用地項目需要征收馬柵村的土地,涉及到了新的土地補償款問題。據說,從2016年起,至少有3849萬元征地補償款匯入村賬,卻像石沉大海,一直不公布分配方案。
黃國歡作為村民一員,從2019年開始,就向信訪部門舉報土地征收賠償款沒有落實到村民個體的問題。彼時,村支書已經從黃某乙變?yōu)辄S某其。
據庭審信息可知,直到2022年3月26日,馬柵村才公布了補償款的分配方案,其中包括廈深鐵路和普寧市城鎮(zhèn)建設共六個項目的征地社保留存資金,被一次性統一打入符合條件村民的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賬戶中。根據該方案規(guī)定,打入賬戶的養(yǎng)老金只有在退休年齡后才能按月支取——這也就是黃國歡在父親去世前一直接收到的說法:父親的土地補償款被征用為社保,等老人死后才可提取。但為什么當他父親死后急需取用這筆錢時,卻又被告知賬戶上并沒有錢呢?
這個答案,直到一審判決書出來、黃國歡被“判處死刑”后,他才獲知:早在2022年5月28日,時任村支書(即本案被害人)黃某其曾經召開過一次“村民代表大會”(實際是61人的黨員大會),會上全票表決通過了一項剝奪本村16歲以下,59歲以上村民獲得征地賠償款權利的決議。
![]()
馬柵村的征地社保留存資金分配方案/來源:家屬
但是,該項決議無論從法律上、還是情理上,都是明顯說不通的:
首先,截止目前,中國尚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可以剝奪59歲以上村民應當得到的土地征收補償款。
其次,從程序上講,既然馬柵村早在2022年3月26日就確定了養(yǎng)老保障留存資金的具體分配方案(即明確每家每戶有多少人符合分配條件,每人所獲補償款是多少),并在4月12日截止了錄入。但是16歲以上59歲以下的村民才有權獲得征地社保留存資金的說法卻是此后在4月19日黃某其主持的村“兩委”(村民委員、黨支部委員)會上,由8名兩委干部提出的。會議記錄顯示,當時說該方案要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才能實施,但實際上名單已經在3月26日確定并在4月12日截止錄入。5月28日所謂“全票通過”該方案的會議也只是一個61人的黨員大會,根本不是“村民代表大會”,更沒有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甚至說,包括2022年3月26日公布的那個征地賠償款補償方案,黃國歡和多名受訪村民都毫不知情……這能有效嗎?
從情理上講,相鄰其他村沒有一個出臺類似規(guī)定,馬柵村是基于什么考慮要搞這樣一個完全不顧大多數村民意愿的“土政策”呢?
2022年2月9日發(fā)布的《普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普寧市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留存資金分配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曾明確說明,被征地農民不論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或未參保的,都應將征地社保資金一次性劃入。且不講普寧市政府的這個規(guī)定是否合法,但至少可以證實黃國歡父母本來是有城鄉(xiāng)居民養(yǎng)老保險賬戶的,為什么卻被黃某其為代表的村委給剝奪了呢?
由此可知,壓垮黃國歡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就是讓他失去理智行兇殺人的直接誘因,就是他一直被告知父親去世后本可提取出來作為喪葬費的幾千塊補償款,最后真到急用時竟然根本就沒有!
這,無疑成為黃國歡胸中無處紓解的憤怒。
實際上,類似土地糾紛所形成的矛盾在國內并不鮮見,就像黃國歡殺人案一樣,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甚至時有發(fā)生——就在2025年7月5日,靠近普寧的潮州市潮安區(qū)金石鎮(zhèn)辜厝村也發(fā)生了一起村民殺死村書記和書記兒子、然后服農藥自殺的惡性事件。目前該案尚無任何通報,據知情人士透露,起因亦與土地問題有關。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通過黃國歡殺人案,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依法嚴肅調查土地出賣和土地征收的賠償落實問題,重視群眾訴求,避免類似悲劇再度重演。
【作者系獨立媒體人吳駿泓】
![]()
案發(fā)后當地“警情通報”及網傳黃國歡照片。/來源:網絡
“群眾反映”專門刊登各界群眾來信。不收費,純公益。只要真名實姓、反映情況屬實,有真實聯系方式,均可通過本號將你反映的問題公之于眾。
聯系微信:zbgc101
來信郵箱:17090877655@163.com。
也可通過后臺留言表達訴求。
來信切記:內容簡明扼要,不求寫得好看,只須說清事實;不夸大虛構,少用形容詞。字數以1000—2000字內為宜。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身份證信息和聯系方式會隱藏處理,其他內容不作任何修改,以示文責自負。如有媒體朋友愿意進一步跟蹤報道,可后臺留言索取當事人聯系方式,本欄目會為采訪報道無償提供支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