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數據局日前發布的一則通報引發廣泛關注。
通報稱,2026年1月4日,在開展跨省遠程項目評標過程中,隨機抽取的4名評標專家因身體不適,拒絕繼續評標。
其實,評標專家在評審過程中突發“身體不適”時有發生,還有專家因“突發身體不適”不按規定評標被處罰。
例如,此前甘肅省隴南市成縣教育局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及原輔材料采購項目中,5名評審專家以評審過程中突發身體不適等理由不按規定標準進行評審,被分別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罰款及退還所獲取的項目評審費的行政處罰。
此外,在2023年,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一項目的評標過程中,兩名評審專家突發身體不適擅自離開完全封閉的評標室,最后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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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數據局發布的通報
4名專家因送餐員送錯地方,拒絕繼續評標
據此前青海省數據局通報稱,2026年1月4日,在開展跨省遠程項目評標過程中,隨機抽取的鄭XX、吳XX、劉XX、曹XX等4名評標專家因送餐員送錯地方致使送餐延時,出現低血糖、頭暈等不適癥狀,無法繼續履行評標職責,提出呼叫救護車進行醫療救助需求,4名專家就餐后稱癥狀未有緩解,堅持要求120急救服務,拒絕繼續評標。交易場所工作人員呼叫救護車接離評標現場,送青海大學附屬醫院予以救治后自行離開醫院。項目招標人重新補充抽取評標專家后完成評標。
通報稱,省數據局研究決定,不再將鄭XX、吳XX、劉XX、曹XX等4名專家聘任為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并調整出庫。
對此,青海省數據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媒體稱,“那天確實就是4位專家歲數有點高了,他們有點低血糖了,就難受得不行。”對于吃飯時間晚了多久,該工作人員回應“晚了不到半小時”。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稱,青海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此次評標的項目是甘肅省一個工程建設項目,形式為遠程異地評標。這次評標一共設置了7個專家評委,甘肅地區是主場,有3名專家評委,青海地區是副場,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了4名專家,也就是此次被調整出庫的4人。青海副場這4名專家中,3人是“60后”,1人是“70后”。
1月4日,4位專家上午10點半到達了投標場地,開始參與調試兩地的評標系統。11點50分左右,工作人員讓招投標代理機構給專家訂了午餐,但是外賣員把青海省數據局誤當成西寧市數據局,把外賣送到了西寧市數據局,以至于午餐到下午2點20分才送達。
這位工作人員稱,當天下午2點14分左右,4位專家從評標室出來,他們都說出現了低血糖、頭暈等癥狀,要求撥打120急救電話離場。相關管理人員出面協調,表示并非故意不給專家訂餐,當時外賣已經送達,管理人員表示,如果吃完飯癥狀緩解,就繼續評標。
上述工作人員回憶,吃完飯后,幾位專家表示還是不能評標,堅持要就醫治療,其中一名專家表示自己有心臟病,“我們就說別耽誤了,工作人員就打了120,把這幾位專家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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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數據局和西寧市數據局地理位置
曾有評標專家突發身體不適不按標準評審被處罰
事實上,評標專家在評審過程中突發身體不適的情況時有發生。
據甘肅省政府采購網的公開信息顯示,2024年隴南市成縣教育局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及原輔材料采購項目,項目預算1355.950903萬元,采購的成縣教育局和評標委員會及中標人均被隴南海峰商貿有限公司投訴。
投訴稱,隴南海峰商貿有限公司認為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對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并沒有仔細查閱,而是隨意打分應付評審過程。
2024年9月18日,成縣財政局作出處理決定,投訴事項部分成立。對于評審專家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進行評審的行為,成縣財政局于2025年1月24日作出處理決定。
處罰決定書顯示,針對投訴涉及專家評審有關問題進行審查時,發現5名評審專家存在未按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進行評審的情形,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成員應當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的規定。
5名評審專家提交了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書,申請“不予行政處罰”,其申辯理由是,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同時提出在評審過程中個別評審專家突發身體不適的情況。成縣財政局機關認為,評審專家申辯稱個別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突發身體不適的理由,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四十九條規定,應依法補足評標專家后再繼續評標,卻不能作為“不予行政處罰”的理由。故對評審專家提出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最終,成縣財政局作出了對該5名評審專家分別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另一起案例顯示,2023年11月21日,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財政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對兩名擅自離開評標室的兩位評審專家進行處罰。
2023年9月8日在永豐縣高標準設施蔬菜基地建設項目一期藤田田心蔬菜標準園等基地連體鋼架大棚項目(項目編號:JXZJYF-202302)評審過程中,發現評標專家桑某某擅自離開完全封閉的評標室2小時17分鐘。
桑某某申辯稱,在評審過程中突感身體不適(結石痛),離開評標室向婺源縣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報告后出去取藥,在休息2小時疼痛癥狀緩解后趕回評標室。
經永豐縣財政局調查副場評標室視頻資料,桑某某離開評標室前行為舉止正常,未發現桑某某身體有不適癥狀。申辯理由不成立。
同樣,該項目評審過程中,評標專家郎某某持手機離開評標室25分鐘。郎某某申辯稱,在評審過程中上廁所后發現突發身體原因(女性生理期),離開評標室向婺源縣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報告后外出取女性用品,于25分鐘后趕回評標室。
最終二人均被永豐縣財政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二人限期整改并不得獲取本次評審勞務報酬,同時給予警告,禁止6個月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
澎湃新聞注意到,桑某某和郎某某所涉及的項目預算達項目預算達13746000.00元。包括二人在內的評審專家有7人,其中桑某某來自婺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郎某某來自婺源縣規劃勘測設計院,但該項目因多名評標專家違反財政部87號令第六十二條相關規定,根據相關規定,于2023年9月15日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對“(略)高標準設施蔬菜基地建設項目一期藤田田心蔬菜標準園等基地連體鋼架大棚”進行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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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專家因擅離評標室被處罰 資料圖
評審專家獨立評審存在諸多困境
根據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發改委公布的《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入選評標專家庫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七項基本條件,其中就包括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年齡條件。
據《青海省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入選省專家庫的專家人員,應當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該辦法第四十四條亦規定,評標專家不再具備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或者存在《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省管理部門應當在發現有關情形后30日內予以調整出庫并通報,電子聘用證書自動失效。
國家發改委的《辦法》明確規定,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資格的,不得入選評標專家庫。專業人員入選評標專家庫,實行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這段時間,他們確實在跟青海省合作遠程異地的評標項目,但是否是此次通報中的評標,他還需要核實。他補充介紹,遠程異地評標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全國推行的一種評標模式改革,目的是防止一地的評標專家搞小圈子、熟面孔。改革之后,甘肅省的招投標項目開展評標以甘肅省為主場,再線上抽取異地專家作為副場線上參評。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評標專家管理的現狀仍存在一些問題,如專家良莠不齊、監管考核缺失、評審打“人情分”等現象。
早在2014年11月,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資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在《加強評標專家管理的研究及對策》一文中提出,評標專家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1、責任意識不強,個別評標專家跟著別的評標專家“感覺走”,或迎合采購人需求,以采購人意見為主導;2、紀律約束不強,有的評標專家找各種理由推脫,不參加評標工作;3、業務素質不強,個別評標專家對投標單位在評標會場提出的質疑不能給予快速、準確地解答;4、評標報告編寫質量不高,一些評標專家在招標項目廢標時,經常不能按要求在評標報告中注明評審意見和廢標原因。
2021年,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陜西有限公司的薛燁、程建寧、唐向軍在《企業采購評審專家大數據精確畫像研究與實踐》一文中稱,采購人對評審專家綜合能力了解不足,評審結果受評審專家主觀影響較大,專家行為偏好缺乏數據量化和體系化分析,評審活動相應的監督管理能力不足、手段不夠等。
澎湃新聞留意到,2024年10月31日,江西省綜合評標專家庫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布了2024年上半年評標專家處罰情況的通知。通知顯示,包括前述桑某某和郎某某在內的共78名評審專家被行政處罰。
其中,被處罰的專家中,存在收受投標人財物的問題或其他好處,或花費請托的違規行為最多,多達42人;其次,不按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的違規行為多達30人;本應作無效處理卻被確定為中標供應商的違規行為3人;擅自離開封閉的評標室的2人;將手機帶入評標區內的1人。
江西省綜合評標專家庫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稱,各評標專家要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嚴格遵紀守法,依法依規客觀公正履職盡責。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將進一步強化評標專家全周期監督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促進招標投標市場公平競爭、規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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