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2023年12月,34歲的鄧建國通過網絡發布視頻,質疑正在讀小學的兒子的校服存在質量問題。同年12月13日,他被寧縣公安局網絡安全監察大隊以尋釁滋事為由行政拘留7天。
2025年9月2日,甘肅省慶陽市寧縣公安局做 出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寧縣公安局一位領導向鄧表達了歉意,稱該局在此次事件的處理上“工作不到位”。鄧接受了寧縣公安局的道歉,也已在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 上簽字。
“我不知道,作為家長,我到底是做錯了還是做對了。現在,我只想忘掉過去,過好未來的生活。不想(再為這個事)折騰了。”
煎熬約630天后,鄧建國終于拿到了結果,但是人生已然被改寫。拘留結束后,他先后遭遇失業和離婚的雙重打擊,還被診斷為抑郁癥。
而寧縣公安局除了說“工作不到位”,還賠償鄧建國3237.08元。
以上內容主要來自《中國新聞周刊》,鏈接見文末。
恰巧,民斯基昨天那篇也探討了同一個問題。
近些年,這種 模糊“言論自由”與“尋釁滋事”的案例似乎不勝枚舉,但“平反者”卻是屈指可數。
上下各方應關注一些地方網絡警察的作為,時見濫用“尋釁滋事”之罪對網民進行拘留,案例可見其“犯錯”的成本著實過低,也不見嚴格的監管與懲戒。
事實上,地方網警與其他涉網部門,如同網絡世界的城管,但又掌控網宣“開關”,如果權力越界,自行“消音”,如何實現有效監察監督?
因手握網絡資訊“出街”的“整治”之名,恐怕連對地方施政任何正常的質疑都可能會上升為“異議”,因此不僅被限流,甚至被拘留。
這就容易陷入一個惡性循環,破壞正常的輿論監督體系,且侵蝕國家法治之柱。
一些“落后”地區,無疑在“層層加碼”,假以“清朗”之名,破壞網絡生態 ,以“輿論導向”之需,制造欣欣向榮(噤若寒蟬)的氛圍,讓一些新興的內容平臺日漸荒蕪,喪失對地方進行輿論監督的能力。
比如“統一招牌”的 湘陰縣 李書記,是否因貪腐心虛而敏感, 竭盡所能讓“丑聞”不出縣域?繼而 將網絡警權“公器私用”,網友隨意發十二字評論亦被拘五天。
我們相信,整個國家的法治水平總體已有長足進步,但也要客觀地看到,執法司法水平與行政治理水平、經濟發展水平通常是“正相關”,東部沿海與中西部內陸,省會城市與縣鄉鎮之間,明顯看到各種水平之參差不齊。
大白話一些來說,經濟發達的城市,出警也會文明一些。
因此同一案例,有些地方是“批評教育”,有些地方是“行政拘留”。
在國家層面,大家自然希望這方面問題得到重視與改善,也是民生關切。
具體到個人日常,如何避免言輒得咎,無意的牢騷被“上綱上線”,繼而被限制人身自由?
說實話,面對地方龐大的強力機構,個體是相當無力無助, 大多被拘者或不具備辯護的意識或能力。
凡人都會下意識為自己的過失找理由,更何況掌握權力的一方,坐等“官官相護”的地方系統自行糾錯的難度可想而知。
如果在一個偏僻小城,隨便說兩句,都招來牢獄之災,那怎么辦?
如上一篇所述,如果你是企業家,你大概率不會再往這種地方投注資金和精力,看到有此報道,直接“跑路”,“拉黑”該城,或無視便可。
但如果世代居住于此地的平民百姓,還能怎么辦?
視而不見,還是用腳投票?
說實話,老斯基是沒想出更好的建議,或更委婉的表達。
有人或想努力考公,成為系統中一員。
這算是一種辦法,主要看你的個人能力。等上岸了,建議你秉公執法,對市民吐槽廣告牌或校服時,能不被上級長官濫權意志所驅使。
如自身已無能力躍升或遷移,你也要想盡一切辦法,讓下一代去更發達的城市見識和生活。
那些地方的校服確實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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