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北海市銀海區福成鎮端田村委朱砂嶺村村民小組向銀海區人民政府郵寄反映材料,請求政府依法解決向海大道項目征收該村集體土地補償款長期拖欠的問題。這筆涉及41.84畝土地的補償款,自2020年3月相關行政決議生效以來,已拖欠村民長達5年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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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4畝土地現狀(9月10日攝)
據村民提供的《關于銀海區福成鎮端田村委朱砂嶺村與曹屋村土地糾紛的調查報告》顯示,2019年8月2日,銀海區調處辦明確指出,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山林水利權屬糾紛調解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原朱砂嶺村與曹屋村爭議的41.84畝土地不在曹屋村提交的“四固定”證范圍內。因此,建議認定該41.84畝土地屬朱砂嶺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由該村民小組辦理土地征收手續。
此外,2020年3月31日北海市征地搬遷指揮部《北海市重點項目、重點片區征地搬遷工作指揮部綜合協調工作組會議紀要》(2020年第2次)第九條決議明確:對41.84畝爭議土地應按現行標準進行征收補償。該《會議紀要》由時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志明及副市長李克純等領導簽發,
并主送各征地工作組以及海城區人民政府、銀海區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銀海區征收辦(中心)等15個單位,具有明確的行政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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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村民供圖)
“那次會議后,福成鎮領導便通知我們,村小組必須要刻制公章、開設公帳,才能接收征地補償款項。我們隨即照辦刻制公章并在福成農業銀行開設公帳,可此后卻再無任何后續進展。”一位村小組成員透露。
村民小組指出,盡管土地權屬清晰明確且征收決議已5年多,但補償款卻始終未能到位,這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關于“及時足額支付”的規定,給村民帶來了直接的經濟損失。更令村民感到失望的是,在尋求解決問題的信訪過程中,他們遭遇了多級部門的推諉和不作為:
2025年7月,北海市信訪局以“不能越級上訪”為由拒絕受理村民的訴求,并將問題推至下級部門。緊接著,銀海區信訪局在處理過程中未作回復。隨后,福成鎮黨政辦在接收材料后及鎮主要領導知情后,未給予村民任何實質性回復。
2025年8月,銀海區綜治中心下達了《交辦單》((2025)北銀綜交字第30號),要求銀海區征收中心于9月9日前作出書面答復。然而,征收中心未在規定時限內作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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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辦單》(村民供圖)
“9月10日下午,我們到銀海區綜治中心詢問書面答復情況,該中心工作人員關某以‘沒有能力回復’為由進行推諉,我們有錄音為證。”一位村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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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一行5人前往銀海區綜治中心(9月10日攝)
在反映材料中,村民小組提出了兩項訴求:一是明確責任主體,懇請銀海區政府依法指定具體承擔支付向海大道項目所征收41.84畝集體土地補償款的責任部門;二是履行支付義務,責令責任部門盡快支付拖欠5年多的補償款,并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依法追償逾期利息。
村民小組認為,相關部門已涉嫌懶政、行政不作為和程序違法,懇請銀海區政府啟動問責程序,并依法追究征收中心、綜治中心、福成鎮政府在此事件中的相關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同時,如存在涉嫌侵占、挪用征地款的行為,應依法進行追責。
村民小組表示,5年多時間的漫長等待和多次信訪無果,已損害了村民的合法權益和政府的公信力。他們迫切希望銀海區政府能重視此事,依法行政,盡快解決補償款拖欠問題。
來源于:法治調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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