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李察德,是一個貓咪記者
今天說的是救下快遞里的貓
你可以想象自己被塞進一個快遞盒里,
逼仄窒息暗無天日……
生不如死。
活體快遞是違法的,但如果你親眼看到有動物被塞在快遞里,你知道怎么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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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月13日中午,
小荷拿快遞的時候,發現快遞站門口里有個大貓蜷縮在一個小鐵籠里,籠子上貼著快遞面單——活體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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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荷頭皮發麻,立刻去找工作人員核實,得知這貓竟然已經在快遞站滯留三天了!
原來,附近的小區有人網購了只貓,但不知道為什么竟是通過違法途徑(快遞)給寄過來的,更離譜的是買家沒填詳細地址,快遞站只能一次次催著對方快來快遞站拿貓,但這人完全不管貓死活就是不來拿。
就這樣,可憐的貓咪在快遞站硬挨了三天(四五天前從揚州被寄出),期間全靠好心老板喂口水喂把糧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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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不可能一直留在快遞站,通常無人認領的快遞會作退回處理,但這個滯留快遞里有未經檢疫的動物活體,寄來一次違法、寄回再一次違法。
此時貓已經非常虛弱,但性格很好,在轉不身的籠子里還使勁想蹭蹭人的小荷的手,完全無法想象這么大一只貓怎么被快遞運過來的,小荷第一時間向郵政部門反映了這一情況。(投訴方式:12305或登錄“郵政業申訴服務平臺”網頁)
對于成年大貓來說這個籠子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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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事情出現轉(危)機:買家來接貓了。
但這不是小貓的新生,因為第二天這只貓又出現在了快遞員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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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賣家要“退貨”,此人從頭到尾都沒意識到手里的是一個活物,貓被關在籠子里數天經歷運輸顛簸,沒怎么吃喝身體狀態很差,這樣要是再運回去,怕回去的只有尸體。
快遞站被架到了火上烤,一方面根據流程他們應該“退件”處理,但另一方面活體快遞是違法的,快遞站不被允許這樣做——看似快遞站怎么做都是“錯”!
最終快遞站按流程將貓貼上運單“退回”,這時候一個好心小哥將這個情況緊急告知了小荷,但當小荷得知此事時貓已經被送往下一個大集散點。
小哥帶著小荷一路追過去,路上他還想盡辦法攔截這個快遞——這位小哥真的是一位無名英雄,毫無緣由地為一只素不相識的小貓挺身而出,他值得我們的掌聲……終于在小哥的一頓風馳電掣的操作后,小荷趕到大集散地時貓已經被裝在蛇皮袋里等著她了。
小荷立刻將貓帶走送醫檢查,醫生告訴小荷小貓因為數日沒有足夠進食、進水,已經開始脫水了,應激嚴重,需要住院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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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小荷這樣攔截下活體快遞是否有法律風險?這個很難說,但有律師朋友告訴小荷,如果貓逃出來了又被小荷抓到,她就有機會合法地行使無因管理行為,畢竟逃出來的就是流浪貓——不管怎么說,用快遞運輸活體就是違法行為,阻止違法行為又能錯到哪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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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小荷開始行使公民權益,她記下快遞單號,向12345舉報了此次活體運輸的違法情況,后續是12345發配到YD快遞總部,總部表示會懲罰涉事站點——這是小荷做的最正確的一個動作。
幾天后小荷在與快遞站協商后報警舉報了此事,警方也以未經檢疫運輸活體為因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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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此次活體快遞事件中,發件人與收件快遞站點需要承擔主要責任,分析多方法律責任:
【寄件人】應負主要責任,其明知或應知動物活體屬于禁止寄遞物品,卻仍通過普通快遞郵寄,其行為:1、民事侵權:若因運輸導致貓只死亡、受傷繼而引發其他損失(如傳染病傳播),賣家承擔賠償責任;2、行政職責:違反了郵政管理、動物防疫等規范;3、刑事責任:若因此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如重大動物疫情、人員傷亡),可能涉及犯罪。
【YD快遞發件網點】應負主要責任,發件網點有法定、不可推卸的驗視義務,明知動物活體屬于禁止寄遞物品,仍接單承運,其行為屬于明知故犯:1、民事責任,若運輸過程中造成貓只傷亡,需與賣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行政責任:郵政管理部門可依據《郵政法》等規定對其處以罰款、責令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3、內部管理責任:需對涉事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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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快遞公司】快遞企業對網點管理不善:1、需與涉事網點承擔連帶責任;2、內部管理責任:需對涉事網點及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處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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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快遞站】作為快遞服務的末端環節,其責任取決于是否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若能證明其不知情則承擔次要責任,若明知是活體仍接受,則與承運公司構成共同侵權,需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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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下貓咪的幾天之后,隱身的“賣家”終于出現了。
對方先是聯系上收件快遞站點要求退貨(貓),老板告知她貓的狀態特別差,已經被好心人救走送醫了。
隨后這位自稱“賣家”的人聯系上小荷,要求小荷如果不把貓(通過快遞)寄回去,就給她打1300元算買貓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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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這個開價,該自稱“賣家”的人無法提供正規交易頁面,只能拿出一張聊天記錄,上面顯示一筆1300元的轉賬記錄,但收款人頭像與她并不一致。
自稱“賣家”的人曬出的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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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荷告知對方:
1、其給出的聊天記錄不足以證明自己是這個貓的賣家(頭像不一致)
2、對貓咪的1300元的價格不認同
3、自己(小荷)是出于人道主義救下了這個貓,不是買貓,也不會買
4、自己(小荷)不可能參與違法寄活體快遞,如要帶貓走,請自行安排專業托運來接
5、自己(小荷)為救治貓付出的費用也不是一筆小數字,如要接貓走,請結清所有醫療費用。
雙方激烈且不算愉快的溝通終止于,小荷要求對方提供動物交通運輸必須持有的檢疫證明時。
作為靠快遞貓吃飯的人,沒有人比她更清楚,她的行為是違法的。
檢疫證明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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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活體時既給不出檢疫證明,又為了多賺點錢選擇了便宜發快遞……做一筆生意要犯那么多條法,估計這老板努努力很快能把自己做到牢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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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一番斡旋后,小荷用小額擺脫賣家的糾纏,雖然小荷沒有任何義務付錢,但好在貓安全了,也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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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樣的人會拿快遞寄貓狗等動物?貪便宜又冷漠的人。
正規渠道通、持有檢疫證明的托運價格會是快遞的十倍甚至百倍,所以總有人“要錢不要命”。
至于買家這邊,是什么支持她不想要了就不顧貓的死活任性退掉?無非是賣家的一句“你不喜歡可以退”,輕飄飄的一句話就能讓無數小動物在路上九死一生,買的、賣的腦子里都只有自己,沒一個在乎動物死活的!
看來買家是“無理由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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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這是獲救貓咪現在的樣子,他有了新家,有了名字叫大福,他的生命這才真正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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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毛孩子都配得上這樣安全、快樂地生活。
所以,如果你看到未經檢疫的活體快遞,請第一時間記錄快遞單號投訴到12345。
一次不行就兩次,兩次不行就三次……
我們這樣平凡的個體,生活里的小動保,就是我們改變這個糟糕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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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來守護“無名之貓”們吧
祝你得貓相助·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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