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某品牌學習機被訴侵犯《漢語大詞典》著作權,遭索賠千萬元,結局卻是握手言和,簽下價值千萬元的戰略合作協議。
如此峰回路轉的案件,發生在全國四家知識產權法院的首個派出法庭——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南沙法庭。
一個案件為何經歷過山車般起伏?是什么讓當事人態度發生180度大轉彎?近日,記者采訪當事人、法官、調解員,還原一宗由糾紛變生意的知識產權案件,剖析以保護促應用、利益糾紛轉合作雙贏的調解之道。
糾紛源起:某品牌學習機被指抄襲漢語大詞典
新學期伊始,許多家長都會為孩子購置一款內容豐富、功能齊全的智能設備。而這起糾紛的案涉對象,便是中小學生再熟悉不過的學習機。
在日常工作中,上海辭書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辭書公司”)注意到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教育科技公司”)制造、銷售的系列學習機自帶的“詞典速查”應用(APP)中,存在大量侵害《漢語大詞典》(以下簡稱《詞典》)的內容。
![]()
9月16日,上海辭書出版社有限公司向廣州市知識產權法院南沙法庭贈送書法作品,感謝其通過調解化解侵權糾紛,以保護促應用。圖/唐德榮
《詞典》是一部特大型的、歷史性的漢語語文詞典,曾獲“國家圖書獎”。辭書公司數字中心總監孫畢介紹,編纂團隊用了將近二十年閱讀海量原始文獻、整理出八百多萬張資料卡片,經過分析、篩選、綜合、提煉、概括、創作,全面整理了五千年漢語言文字,系統記錄了漢語詞匯、義項和用法發展、變化的歷史。
通過對“詞典速查”應用查詞,辭書公司發現,不僅大量釋義、例證與《詞典》相同,而且部分詞條的釋義排序、例證的引用長短等亦相同,抄襲行為明顯。孫畢指出,部分詞條雖在《詞典》基礎上進行了改寫,但保留了《詞典》的基本表達。
據此,辭書公司認為,某教育科技公司侵害了《漢語大詞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復制權、發行權和改編權,于是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索賠10246274元。
峰回路轉:打官司變談合作
5月21日,按照被告所在地管轄原則,新成立的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南沙法庭立案受理辭書公司訴某教育科技公司著作權侵權案。
經法官團隊研判:2017年和2022年,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先后兩次將其擁有的《詞典》著作權及全部著作權的維權權利授予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漢語大詞典編纂處又先后兩次將《詞典》全部著作權利及全部著作權的維權權利授予辭書公司,目前仍在授權期限內。
某教育科技公司的系列學習機包裝上載明由該公司制造,學習機內部顯示“詞典速查”為該公司的自有應用。“事實清晰、權屬明確”,承辦法官蔡健和告訴記者,在前期溝通環節,就涉案《詞典》的作品屬性、某教育科技公司侵權行為的性質等達成共識。“而且被告主動提出,希望調解。”
于是,該案進入訴前調解程序,雙方就停止侵權、賠償數額等細節磋商。“因為這個案件標的大,當事人分歧也特別大。”調解員韓雙記得,最初提了好幾個方案,均無法順利往下推進。
其間,法官團隊深入研究同類判例、兩家公司發展情況,抓住辭書公司有好作品但缺乏市場,某教育科技公司有市場但缺乏好作品的痛點,提議通過合作化解矛盾。
合議庭成員、南沙法庭負責人丁麗分析,某教育科技公司售賣的學習機數量龐大,一旦停用后續對用戶勢必造成影響;《詞典》屬優質內容,引入學習機資源庫將提升產品優勢。“雙方各有所長、各有需求,合作相當于互相成就。”丁麗表示,辦案要發揮司法精準助企作用,以保護促應用。
這個調解思路瞬間扭轉了案件走向,雙方喜出望外,“完全沒想到還可以這樣處理,本以為跟其他案件一樣,談不好就打官司。”在法官和調解員引導下,辭書公司與某教育科技公司一拍即合,拿出最大誠意討論合作方式、時間、范圍等細則。
案件結局:一次調解、雙方受益、皆大歡喜
8月12日,開庭前幾個小時,合議庭審判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鄭志柱收到通知:辭書公司與某教育科技公司正式達成和解,并簽訂一份為期五年、價值千萬元的合同。消息傳來,鄭志柱倍感驚喜,“一方面辭書公司的知識財產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另一方面某教育科技公司通過取得授權獲得無限商機,實現了雙贏。”
“法院不僅解決了糾紛,還從發展角度為企業考量”,原告辭書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個結果比一紙獲勝判決好太多了。更令他們覺得暖心的是,沒開庭就化解了矛盾,避免法庭上互相批評指責留下芥蒂,為以后合作奠定良好基礎。
另一邊,被告某教育科技公司同樣覺得滿意。“早期與原告訴求有較大出入,都做好了應訴準備”,其負責人直言,多虧了法院耐心調解,讓雙方的距離越來越近,促成了戰略合作。“充分感受到法庭講法律、講道理,也講感情,尤其體會到調解的力量。”
作為審判人員,法官團隊表示,該案促成糾紛當事人從對立走向合作的同時,更在市場經營中實現誠信經營、合作雙贏,營造了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從而促進傳統文化產業的繁榮發展。
一次調解,“冤家”直接變生意伙伴,可謂皆大歡喜。9月16日,原告與被告不約而同向法官、調解員送來錦旗,表達感激之情。現場,他們匯報了戰略合作的最新進展:辭書公司提供版權資源由《詞典》擴展至《辭海》,某教育科技公司安裝帶版權內容學習機由50萬臺增加至100萬臺,遠遠超出和解協議執行范圍。
當天,辭書公司專門裝裱了一幅書法作品,上面寫著“知識產權干城”六個大字,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漢語大詞典》收錄,“干城”一詞最早見于《詩經》:“赳赳武夫,公侯干城”,意思是指盾牌和城墻,又比喻捍衛者。“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做的事,讓我們覺得就是知識產權領域捍衛著作權的中堅力量,如同防衛之城。”孫畢如是解釋。
至此,這樁始于糾紛、歷經調解、終于合作的案件,以頗有詩意的形式畫上圓滿句號。
延伸:高效調解背后的機制保障
案件塵埃落定,回顧整個經過,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有一個共同的感受:南沙法庭辦事速度非常快。5月21日,辭書公司以某教育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權為由,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南沙法庭受理;8月12日,雙方當庭簽署和解協議。歷時僅兩個半月,差點對簿公堂的當事人,握手言和,簽下價值千萬元的合同。
“調解只花了50多天,是我們十多年訴訟經歷中最快的。”孫畢和同事們充分體會南沙法庭效率之高。
令當事人驚嘆的高效、快速,源自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落地實施。
丁麗介紹,作為全國四家知識產權法院的首個派出法庭,南沙法庭自4月22日成立以來,打造了法官與常駐調解員聯動調解模式,“基本是一對一交流,完全無障礙,當事人或律師對案件提出疑問,通過調解員牽線搭橋,法官團隊能夠第一時間解答。”以該案為例,每周法官會專門安排時間與調解員溝通進展、協商難點,從而促進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作者 | 鄢敏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編輯 | 文亞欣
校對 | 羅冠明
審核 | 冼文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