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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做實指導專業性行業性調解職能”——最高法發布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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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重大部署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的部署安排,做實人民法庭指導調解法定職能,以更大力度推動司法資源與其他治理要素深度融合,進一步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以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活動為契機,開展“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做實指導專業性行業性調解職能”典型案例選編工作。

      在各地法院嚴格篩選、認真推薦基礎上,經廣泛征求意見建議,選取各地人民法庭凝聚糾紛預防化解合力,促推涉農、婚姻家事、涉企、勞動爭議、物業、交通事故、金融、知識產權、醫療等領域“內行人調處專業事”的典型經驗、做法,形成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九),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黨委領導下,立足司法職能作用,協同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商會、行業調解組織等,參與“行業矛盾行業調、專業糾紛專業解”的解紛格局建設,推動多發易發糾紛源頭預防化解的具體舉措。

      2021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選編發布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深入挖掘人民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探索與創新,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做法,為全國1萬多個人民法庭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范工作提供參考。各級人民法院以及各地人民法庭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對法院促推源頭預防、多元解紛提出的具體要求,深入研究借鑒典型案例經驗做法,結合轄區實際,立足司法裁判和指導調解法定職能,堅持“借力”思維,注重“前端”發力,進一步織密多元解紛網絡,做深做實定分止爭。

      為有效推動人民法庭在黨委領導下,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司法職能,協同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商會、行業調解組織等,參與“行業矛盾行業調、專業糾紛專業解”的解紛格局建設,最高人民法院分三批發布“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做實指導專業性行業性調解職能”典型案例暨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九)。今日發布第一批。

      目 錄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九)

      一、涉農糾紛化解

      【第292號】湖南省永順法院芙蓉人民法庭:創新“三階護航”工作法 繪就涉農糾紛多元化解新圖景

      【第293號】天津市寶坻法院林亭口人民法庭:打造無人機低空經濟行業治理新“楓”景

      【第294號】浙江省三門法院浦壩港人民法庭:做實指導調解 護航“鮮甜”產業發展

      【第295號】遼寧省連山法院塔山人民法庭:“三級”分層 “雙向”賦能 促推涉農糾紛多元化解

      【第296號】山東省安丘法院景芝人民法庭:構建“三位一體”調解機制 賦能生態農業高質量發展

      【第297號】安徽省祁門法院歷口人民法庭:茶韻調解促和諧 司法護航興產業

      【第298號】北京市順義法院牛欄山人民法庭:三元聯調前置解紛模式 聚力相鄰關系糾紛共治化解

      【第299號】江蘇省大豐法院劉莊人民法庭:創設“三四五”調解工作法 法護鄉村農業和諧“楓”尚

      【第300號】西藏自治區南木林法院艾瑪人民法庭:優質司法服務助推“艾瑪土豆”爭創優質品牌

      二、涉婚姻家事糾紛化解

      【第301號】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后旗法院牧區人民法庭:深耕調解“責任田” 筑牢牧區“幸福家”

      【第302號】黑龍江省雞東法院雞林人民法庭:深耕家事“療愈所” 繪就和諧“同心圓”

      【第30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車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做實家事糾紛指導調解 服務邊疆治理工作大局

      【第304號】江蘇省淮陰法院小營人民法庭:“漂母文化”浸潤親情修復體系 賦能少年家事調解指導實踐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92號

      湖南省永順法院芙蓉人民法庭

      創新“三階護航”工作法 繪就涉農糾紛多元化解新圖景

      湖南省永順法院芙蓉人民法庭緊扣鄉村振興戰略需求,針對轄區內236家產業合作社蓬勃發展產生的涉農糾紛,依托省人大代表劉萬云調解室,創新“預防—調處—護航”三階工作法,形成“法治賦能產業、服務直達田間”的涉農解紛新格局。

      一、預防為先:打造“三維防線”降糾紛增量

      一是“聯席會議+風險預警”防線。聯合農業站與產業合作社搭建季度聯席會議平臺,共同研判涉農糾紛潛在風險。針對農產品種植、銷售環節合同隱患,發出司法建議,助力合作社規范3類合同模板,成功化解37起潛在糾紛。二是“普法培訓+案例教學”防線。編撰《獼猴桃產業法律風險提示手冊》向農戶發放;聯合吉首大學武陵山獼猴桃研究中心,從“合同陷阱”“產品質量糾紛”等案例切入,開展“法治護航特色農業”系列培訓,累計培訓800余人次。三是“網格員+法律明白人”防線。從236家產業合作社中挖掘熟悉社情民意與產業動態的負責人或技術骨干擔任“法治網格員”,聯合鄉賢、村干部等“法律明白人”,通過“田間法庭”巡回走訪、線上信息收集,構建矛盾糾紛排查網絡。2024年以來排查、化解土地邊界爭議、農資交易糾紛等隱患39件。

      二、調處為要:構建“三速通道”提解紛效能

      一是組建“1+5+N”專業調解團隊。由省人大代表劉萬云牽頭,匯聚3名農業技術專家、2名農村“五老”,聯合經管、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等N個行業性組織,打造專業調解隊伍。發揮團隊專業優勢,運用數據分析、實地勘察等手段鎖定爭議焦點,協同組織調解,提升解紛效能。二是構建“三級分流”解紛模式。建立“調解室先行調解—法庭遠程指導—司法確認閉環”機制。依據糾紛復雜程度、涉案金額等要素分層分類處理。簡單糾紛調解室當場化解;復雜糾紛遠程連線法庭法官同步業務指導;調解成功即申請司法確認,通過智能化系統將調解協議“一鍵賦強”。三是搭建“線上+線下”聯動平臺。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線上調解糾紛56起,標的額280萬余元。設立線下“流動調解站”,深入偏遠村寨,利用趕集日等駐點調解,2024年以來“流動調解站”走進44個自然村寨,成功調解涉農糾紛62起,將司法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

      三、護航為重:完善“三鏈閉環”固解紛成果

      一是“司法確認+執行聯動”鏈。開辟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綠色通道”,運用在線平臺對調解協議快速審查、優先確認。與執行局建立“調解+執行”無縫銜接機制,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快速實現。二是“雙向回訪+跟蹤服務”鏈。調解團隊每月回訪調解協議履行情況,2024年以來督促履行23次,履行完畢率89.68%。法庭每季度深入合作社,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了解需求,針對性開展專項培訓與咨詢服務,助力合作社完善管理、防范風險。三是“獎勵驅動+資金賦能”鏈。制定《關于特邀調解員調解工作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調解員職責、流程與考核標準。積極爭取多元解紛專項經費,根據案件復雜程度、調解難度給予調解員100-800元獎補,評選出優秀調解員進行專項獎勵。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93號

      天津市寶坻法院林亭口人民法庭

      打造無人機低空經濟行業治理新“楓”景

      天津市寶坻法院林亭口人民法庭轄區農業產業豐饒,森林資源豐茂。近年來,無人機低空作業應用發展推進農業降本增效,但部分不當操作行為也帶來生態環境破壞、周邊作物減產等問題。林亭口法庭開展早糾正、早提醒、早行動“三早”工作法,源頭防控風險隱患,強化專業行業調解,助力新業態健康發展。

      一、抓苗頭早糾正,當好定分止爭“壓艙石”

      一是“專”字筑基,推進專業審判建設。林亭口法庭在開展涉農糾紛專業審判的基礎上,掛牌成立環境資源法庭,實現環資糾紛“三合一”集中審理。在無人機作業糾紛涌現初期,深入街鎮村居走訪問需,組織相關部門細致研判,統一裁判尺度,夯實矛盾化解路徑。二是“精”字破題,精準摸排行業癥結。堅持問題導向,主動對接農業農村等主管部門,了解無人機植保資質監管現狀,理清空域監管、產業生態、安全保障等領域面臨的挑戰,排查“黑飛”違規行為懲戒、侵權賠付責任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三是“優”字增效,柔性審理定分止爭。針對無人機作業侵權、污染等糾紛鑒定費用高、審理周期長等問題,邀請農業領域專家學者、基層司法部門聯合調解,讓行里人說行里事、專業人斷專業案,促成糾紛實質化解。2024年,該類糾紛調撤率同比上升43%。

      二、抓關鍵早提醒,打好基層治理“主動仗”

      一是強化聯動,構建多元共治化解格局。在街鎮鄉村設立“法官工作室”,開辟“三農”糾紛調解“綠色通道”,實現環境資源案件“一站式”調解,累計接待群眾2000余人次,前端化解糾紛370余件。將糾紛化解成果及時專題報告區委政法委,推動職能部門共商監管舉措,凝聚保障新質生產力發展合力。二是靶向發力,司法建議賦能基層治理。針對無人機噴灑農藥“越界”飛行導致的財產損害賠償多發糾紛,向主管部門提出加強行業監管、組織技能培訓、開展普法活動等司法建議、工作對策,攜手行業組織堵塞治理漏洞。三是以案釋法,劃定法治“安全航線”。與飛行營地聯動共建,將法治講座納入培訓課程,法官以案釋法,提示學員從事植保作業時,不僅要考慮天氣、風向、風力、高度,還要考慮農藥的藥理、周圍作物的種類、距離,避免藥物飄散侵害他人權益,源頭減少“亂飛”作業。

      三、抓統籌早行動,打好聯動協作“組合拳”

      一是積極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開辟司法協作新賽道。組織召開京津冀潮白河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聯席會議,將無人機低空作業糾紛化解列入研討議題,三地七家法院簽署協作協議,強化生態資源全流域一體化治理,推動京津冀綠色協同發展。二是積極依托院校共建平臺,暢通專業調解新渠道。聯合北京科技大學天津學院建立協同育人共建機制,參觀調研無人機專業實驗室,學習低空經濟發展前沿知識,接收院校學生參與實習實踐,推動法院審判與法學教學深度融合,打通專家學者參與行業調解路徑。三是積極提升司法宣傳效能,拓寬多元解紛新路徑。打造“線下有陣地、線上有平臺、網格有觸角”的立體化宣傳矩陣,提升多元化解影響力。在潮白河國家濕地公園設立司法宣傳教育基地,在官方新媒體平臺開辟“寶法說環資”線上普法專欄,廣泛宣傳環資領域新業態法律指引,為當事人糾紛化解提供更優選擇。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94號

      浙江省三門法院浦壩港人民法庭

      做實指導調解 護航“鮮甜”產業發展

      浙江三門是“中國青蟹之鄉”,也是第一養殖大縣,青蟹年產值14億元,相關從業人員5萬余人。浙江省三門法院浦壩港人民法庭立足地方產業特色,加強協同聯動、精準指導、優化服務,不斷提升指導調解廣度、精度和深度,推動95%涉養殖合同糾紛化解在成訟之前。

      一、深化聯動,在凝聚解紛力量上“擴鏈拓圈”

      一是構筑風險防控網。依托當地黨委政府,統籌部門站所負責人、駐村干部、塘股村網格員,組建“庭所風險預警研判群”,嚴格落實“群里吹哨,站所報到”線上響應制度,2024年共排查養殖塘風險隱患200余個,源頭化解涉養殖塘承包款糾紛7批216件。二是建立“和·蟹”解紛團。依托“六和”調解室,組建由青蟹協會成員、共富帶頭人、農技人員等行業專家參與的“和·蟹”解紛團,有效破解糾紛化解周期長、成功率低等難題。將上述行業專家同步列為法治帶頭人培養對象,構建“法官指導調解+多元主體參與”聯合解紛模式。三是健全糾紛分流法。根據地理位置劃分轄區養殖塘,推行“一網格一法官”指導機制、“法官+警官+人民調解員”網格化包干解紛模式,實現一般糾紛網格3天內快速聯調聯處,推動82件養殖糾紛化解“不出塘”。積極融入鎮社會治理中心建設,設立涉養殖糾紛“一窗式”服務,聯系法官對糾紛實時指導,實現“簡單案件委托獨立調、疑難案件7天內聯動調”。及時總結調解協議中出現的共性問題,開展集中培訓11次,提升調解規范性。

      二、強化指導,在化解矛盾糾紛上“提質增效”

      一是全鏈“調”促進問題實質解。法庭全面梳理養殖糾紛高發的發包、養殖、銷售三個產業環節存在的問題,制定各環節合同范本6個,綜合運用“調解員主導、養殖專家研判、法官指導”的聯動解紛模式,梳理調解思路、強化實地走訪、明確化解路徑。二是指導“調”推動糾紛專業解。為破除糾紛化解證據不足、因果關系不明、責任認定困難、損害結果不清等難題,著重指導提升前端證據加固力度,會同農業主管部門,引入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水質好壞、種苗真偽、損失大小等進行免費檢測并固定證據,為后期調解中的責任分擔、損失金額認定提供明確依據。三是示范“調”實現糾紛批量解。對于養殖承包等類案糾紛,選取典型案件進行示范性調解,引導當事人建立合理心理預期,力促“一案調、多案了”。建立“巡回審判+案后建議”指導模式、“例會+聯席會”雙會機制,跟蹤觀察養殖糾紛發展態勢、共商治理對策。2024年,一起因個別養殖戶操作不當導致進水港受污染海水流向塘內,引起40余家養殖戶400余畝養殖塘青蟹大面積缺氧死亡的糾紛,用上述模式僅用8天便成功化解。

      三、優化服務,在助力源頭治理上“聚勢賦能”

      一是定期巡診,提升司法服務精準度。法庭干警平均年齡27周歲,發揮青年優勢和駐庭優勢,組建“蒲公英”青年志愿服務隊,設立“鮮甜”法治服務站,推行“問診把脈+產業幫扶”機制,每月開展下塘巡診服務,實現“一塘片一法官”,以“蟹農點單、法庭派單”的方式進行以案釋法。2024年開展巡診36次,提供法律咨詢55次。二是在線接診,跑出數智治理加速度。依托數字賦能,建立法官聯系養殖戶機制,制作養殖糾紛法律風險防范指南,開通線上指導服務,指導解決養殖戶急難愁盼問題125個。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涉養殖糾紛司法確認綠色通道,實行線上線下雙軌審查機制,堅持“當天申請當天審查”。三是事前預診,增強產業規范契合度。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審判實際,向鎮黨委政府發出審判工作報告,向相關主管部門發出《關于規范淺海灘涂使用權證管理的司法建議》《關于加強養殖塘有害藥品監管的司法建議》,進一步規范行業秩序,從源頭上減少類案多發高發,推動養殖產業健康良性發展。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95號

      遼寧省連山法院塔山人民法庭

      “三級”分層 “雙向”賦能 促推涉農糾紛多元化解

      遼寧省連山法院塔山人民法庭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依托黨委領導,構建“三級”分層過濾解紛體系,搭建“雙向”賦能多元共治生態,打造“3+2+1”立體化指導調解機制,高效妥善化解涉農買賣合同糾紛。

      一、三級聯動:構筑分層指導新體系

      一是基層防線:源頭治理筑根基。做實前端指導職能,構筑分層指導解紛過濾體系,以16個村屯調解委員會、11家農業合作社為前沿陣地,依托“聯合大黨委共建”“塔山鄉果業振興”“整村授信”項目,開展前端指導,加強風險預警,將98%的涉農買賣合同糾紛化解于成訟之前。二是多元化解:專業調解止紛爭。依靠地方黨委領導,整合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農經站技術員以及行業協會代表等解紛力量組建“1+3+N”專業調解團隊,創新“法律指導+技術指導”,為化解果品交易等糾紛提供專業意見137份,有力支持轄區果業振興發展。三是長效治理:聯動破題解頑疾。將調解過程中形成的有效經驗及時轉化為制度成果,推動建立“黨委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法庭支持轄區農業部門圍繞農資線上交易法律風險防范、虛假宣傳整治、價格欺詐整治等專題開展農資市場整治6次,“司法+行政”化解上述糾紛42件。

      二、雙向賦能:打造共治共享新生態

      一是法庭供給側服務。法庭開設“紅色司法帶頭人”“塔山紅色果業經紀人講堂”,累計培訓法律明白人、果業經紀人3800余人次。編制《涉農合同示范文本》《農產品交易法律風險提示手冊》等法律文本并指導使用。創新“巡回審判+以案釋法”模式,在史某某涉農資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邀請當地種植戶、人民調解員、網格員等參加巡回審判,以案釋法,當場宣判,即時履行,以該案指導其他30余戶種植戶與農資商行的糾紛一并化解于成訟前。二是府院協作強支撐。通過聯合開展“興農·助農·護農”專項行動、法庭提供專業法律指導、區農業農村局專家提供咨詢的“三專”工作模式,開展府院協作,為涉農產品買賣合同糾紛化解提供專業支持,建立“調解—整改—回頭看”的閉環監管。共同組織開展大集普法面對面、農資商店普法點對點、合作社普法一對一,精準覆蓋涉農主體。三是典型案例作模板。依法辦理轄區30多位花生種植戶與某農資商行因“青霉菌”花生拌種制劑導致種子腐爛的典型案件,為當地鄉司法所和農經部門工作提供參考,助力從源頭減少涉農買賣合同糾紛發生。

      三、一體化保障:譜寫鄉村振興新篇章

      一是前端預警做減法。法庭作為固定成員單位,全程參與黨委政府重大涉農項目及鄉村振興項目推進過程。建立“司法+行政”提前介入機制,在項目規劃、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同步開展針對性普法培訓、風險預警評估,保障項目依法順利推進。法庭參與鄉鎮重大涉農項目風險評估20余次,開展“法治體檢進農戶”活動15次,為企業主體避免合同漏洞風險31處。二是中端調解做乘法。統籌協調創設“午間調解室”“夜間調解車”便民機制,在一起涉及68戶果農的購銷合同糾紛中,法庭指導鄉果業聯合組織72小時內完成調解,避免100噸桃子滯銷損失。三是后端固效做加法。建立“三位一體”糾紛化解后續跟蹤體系,農業農村部門依法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對調解事項開展專項督查并限期整改;鄉鎮黨委組織包村干部實地回訪,跟蹤協議履行情況;法庭通過工作報告等形式總結類案經驗,形成長效治理建議。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96號

      山東省安丘法院景芝人民法庭

      構建“三位一體”調解機制 賦能生態農業高質量發展

      山東省安丘法院景芝人民法庭聚焦轄區特色生態農業產業,探索形成“協同共建、專業指導、司法護航”三位一體涉農糾紛專業調解機制,走出一條“模式業態更優、綠色品牌更強、生態價值更高”的司法助農新路徑。

      一、協同共建,增強調解合力

      一是堅持黨建引領,搭建調處平臺。與市生態農業發展服務協會共同打造“景城楓紅”黨建品牌,發揮景芝法庭“春華黨代表工作室”和生態農業發展服務協會各級黨代表職能作用,采取黨建共建等形式,聯通法院、協會與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門,聯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搭建起“信息共享、風險聯防、糾紛共處”的涉農糾紛化解平臺。二是建立聯席機制,常態數據會商。與市生態農業發展服務協會等機構建立常態化聯席會商機制,針對生態農業產業鏈中土地流轉、買賣運輸等矛盾糾紛多發領域,定期召開行業專家聯席會議,集中分析研判法律風險與糾紛態勢。2024年以來,制發數據分析報告5期,召開聯席會商會議4次,發現問題11個,提出整改建議7條。三是凝聚府院合力,實質化解糾紛。緊緊依靠黨委政府,堅守農業生產利益,充分發揮“府院聯動”優勢,促推生態農業發展服務協會與轄區政府及村委會對接,調解員入戶、入村、入社區服務生產主體,搭建涉農司法服務體系。

      二、專業指導,提升調解實效

      一是加強專業指導。培養“法律明白人”,從重點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單位選聘優秀人才擔任特邀人民調解員。舉辦“法律培訓班”,定期普法,持續提升調解能力。建立法官、調解員聯絡群,實時進行綜合指導,確保解決方案合法且可執行,實現“1+1>2”的協同解紛效果。二是豐富調解方式。打造“法安農耕”司法服務農業發展特色品牌,在當地櫻桃批發市場開設法律門診,對產品買賣、運輸過程中常見法律問題就地指導即時調解,指導調解員用講白話、嘮家常方式,將法律知識轉化為群眾易于接受的道理,實現“即來即調即走”。指導服務協會建立“合作社+小微農企+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司法服務群,及時發現妥處糾紛隱患,定期發布“常見法律問題明白表”,從源頭預防風險。三是創新服務模式。整合服務協會、工會、商會資源,構建“三會一庭”協同工作機制,提供“一站式聯合接待、一攬子聯合調處、一條龍持續化解”綜合性法律服務。選取購銷合同等常見糾紛,組織調解員和各類經營主體觀摩庭審。在大櫻桃、蜜桃收購旺季,組建“司法助農服務隊”,深入田間地頭,提供“零距離”法律咨詢服務,為農戶講解法律常識,增強果農果企法律意識,降低交易風險。2024年以來,共開展巡回審判11次,累計接待涉農糾紛咨詢562人次,現場化解糾紛93起,減少經濟損失560余萬元。

      三、司法護航,消除調解顧慮

      一是做好司法保障。成立“綠色審判團隊”,涉農糾紛專人專審。法庭設立執行團隊,立審執一體化高效銜接,進一步保障涉農主體勝訴權益及時兌現。一年來,共執結各類涉農糾紛240余件,執行到位金額1800余萬元。二是運用數字司法。依托“云上法庭”進行“夜間”“隔空”審理,利用“在線調解室”功能聯合基層解紛力量,以數字賦能加速春耕時節涉農案件辦理。三是做實案結事了。依托市生態農業發展服務協會成員單位,設立“調處、回訪、息訴”閉環工作機制,對已調處糾紛安排專人跟蹤回訪,及時掌握調解成效與當事人滿意度,及時對潛在新問題提供法律指導,評估糾紛復發及上行風險。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97號

      安徽省祁門法院歷口人民法庭

      茶韻調解促和諧 司法護航興產業

      安徽省祁門法院歷口人民法庭立足轄區“中國紅茶之鄉”特色,創新“一茶一糖·和美滿巷”司法服務品牌,將茶文化融入調解實踐,構建“預防—調解—確認”一站式解紛機制,促進涉茶糾紛源頭化解、行業自治、司法保障的有機融合。

      一、多元聯動,織密“糖絲解紛網”

      一是搭建“法庭+鎮綜治中心+村網格員”三級聯調網絡。依托轄區鄉鎮黨委政府,借助網格預警化解茶地權屬、采茶用工糾紛67件,提升解紛效能。二是構建“專業調解+業務指導”模式。邀請鎮茶葉協會、商會,吸納茶企負責人、制茶師擔任特邀調解員,成功化解茶工欠薪、買賣合同等糾紛40余起,筑牢行業自治根基。三是倡導將“以茶止訟”納入村規民約。推動茶農自律互諒,試點村涉茶訴訟量同比下降63%,形成解紛長效機制。

      二、三茶調解,創新“茶韻工作法”

      一是“醒茶?溯源防未病”。每年向縣委政法委報告涉茶糾紛工作情況,支持市場監管部門對50余家茶企開展“法治體檢”,排查出交易合同漏洞、用工風險等23項隱患,指導茶企修訂合同模板中15個條款。二是“沏茶?說理明是非”。創設“三杯茶調解法”:以首杯祁門紅茶暖場破冰,引導當事人傾訴訴求;用次杯黃山毛峰梳理爭議焦點、闡釋法律條文;借末杯安茶促進雙方互諒互讓、達成調解協議。憑借此方法成功化解多件積案,涉茶糾紛調撤率達72.3%。三是“敬茶?回訪固成效”。構建“三色回訪”機制,依據履行風險對調解案件分級跟蹤:對低履行風險“綠色案件”定期回訪,對中履行風險“黃色案件”督促分期履行,對高履行風險“紅色案件”聯合村委會介入修復。調解協議自動履行率提升至58.6%,為茶農挽回損失300余萬元。

      三、巡回審判,延伸“護茶天平線”

      一是開展茶季駐點解紛。春茶采摘期于茶葉交易市場設立“護茶巡回點”,就地審理欠薪、合同糾紛等案件,平均結案周期僅8天。二是開展“以案釋法”巡回講堂。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組織授課,受眾覆蓋茶農、茶企200余人次,為產業發展提供法治護航,涉茶訴訟同比減少31%。三是構建跨區域協作機制。與石臺縣牯牛降人民法庭等加強協作,共同化解跨區域茶旅糾紛,審理非法占用茶園、破壞生態案件,有力推動茶產業與生態保護協同發展。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98號

      北京市順義法院牛欄山人民法庭

      三元聯調前置解紛模式 聚力相鄰關系糾紛共治化解

      北京市順義法院牛欄山人民法庭位于首都平原新城,轄區含5鎮1街道,城鄉結合特點顯著,近年來隨著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及城鎮化建設腳步加快,農村相鄰關系類糾紛激增。牛欄山法庭聯動基層治理主體,自2023年起建立三元聯調前置解紛模式,實現轄區相鄰關系類糾紛下降48.9%。

      一、依托地方黨委領導,前端精準預防施策

      相鄰關系類糾紛雙方生活接觸頻率較高,案件成因復雜,且當事人情緒較為激動,易衍生“連環訴訟”,屬于社會高風險矛盾糾紛。牛欄山法庭積極響應街鄉吹哨機制,一是落實地方黨委要求,牽頭起草《關于相鄰關系矛盾糾紛聯防共治工作指引》,區委平安建設辦印發全區落實。二是圍繞相鄰關系等糾紛向屬地鎮政府發送司法建議7份,共建協同治理、數據治理、源頭治理三位一體綜合治理機制,推動相關建議整改落實。三是在每個鎮(街道)各確立一個無訟示范點,每個示范點有1名法官聯系會商。

      二、協同基層三元主體,提升解紛組合效能

      凝聚合力,構建多元解紛格局,實現“小事不出村”。一是法庭庭長定期參與屬地政法工作例會,主動與轄區司法所、“無訟相鄰”村居全方位對接,結合村規民約、道德風尚,指導化解相鄰關系潛在矛盾糾紛267件。二是以“村社調解前置”為圓心,建立村居先行化解前置程序,“法院+屬地政府+自治組織”三元主體共同踏勘,立足現場勘驗、歷史溯源、村規民約等實證依據,就地化解矛盾糾紛,為鄰里糾紛處理提供實務指引。三是突出聯絡人大代表、村代表指導調解職能,打造“鄉賢+法律明白人+N”多點位調處隊伍,解鎖基層治理“密碼”。

      三、堅持辦案就是治理,強化三個效果統一

      堅持辦案就是治理,統一調解與裁判視角。一是圍繞“伐樹”“通路”“排水”等常見相鄰關系類糾紛類型,總結調解典型案例并通過媒體發布宣傳,促進營造向上向善的“順義好風氣”。在法庭接待大廳布置文化展墻,宣傳良好家風、文明鄉風、淳樸民風。二是選取代表性、典型性、非隱私的案件巡回審理,通過群眾“身邊事”以案說法、辨法析理。應用“示范性訴訟+多元調解”解紛模式,及時向當事人傳遞裁判理念,引導形成合理預期。三是運用入庫案例“法官現場炒辣椒合理運用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查明案件事實”的經驗做法,實地采用排水實驗方式調解一起積怨長達十年的案件。針對農村房屋后墻開窗侵犯隱私權等多發問題,指導推行類案調解模式,促成村民主動將后窗更換為下推式磨砂窗戶,推廣百姓普遍接受的新型蓋房方式。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99號

      江蘇省大豐法院劉莊人民法庭

      創設“三四五”調解工作法 法護鄉村農業和諧“楓”尚

      江蘇省大豐法院劉莊人民法庭針對轄區農漁資源豐富、農業經濟活躍的特點,強化與人民調解員協會、稻米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協作,創設“三四五”調解工作法,切實提升涉農糾紛化解成效。

      一、發揮“三項功能”,集聚法治力量化解涉農矛盾

      一是發揮“引導”功能,營建暖心調解“陽光房”。涉農糾紛雙方當事人大多熟識,對于矛盾不尖銳的案件,法庭為當事人提供良好的對話環境與協商平臺,2024年法庭引導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17起。二是發揮“評價”功能,樹立矛盾調解“風向標”。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聯動轄區內黨委政府將守信履約、和氣生財等內容編入村規民約,引導村民合理主張權利。三是發揮“平衡”功能,提供僵局紓解“好錦囊”。針對涉農涉漁糾紛當事人間的交易規范不足、證據缺失的普遍現象,綜合分析還原案件事實,提供兼顧雙方利益的調解方案,42起糾紛經調解原告主動撤訴。

      二、推動“四向融合”,協調聯動源頭減少涉農糾紛

      一是推動陣地融合,打造助農解紛“橋頭堡”。融入鄉鎮矛調總布局,在鄉鎮矛調中心設專門窗口、村委會設視頻終端,輪值回應村民農產品交易、漁業養殖法律需求,2024年以來共接待涉農法律咨詢600余次。二是推動隊伍融合,注入涉農服務“新活水”。法庭干警聯合網格員、在校學生等組建志愿服務隊,交易旺季駐點值守,交易淡季實地走訪,實現“法律顧問”村鎮全覆蓋,2024年前端消解與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相關的涉農糾紛26起。三是推動宣傳融合,打造法治農業“新高地”。房前屋后調解,田間地頭普法,依托轄區鄉鎮集市推出“法治趕大集”系列涉農普法活動,開展52場相關活動。四是推動科技融合,用好網絡便農“強引擎”。針對養殖戶開庭不便、應訴意愿較低的情況,借助線上平臺,讓矛盾“網上消”、調解“云端聚”成為常態。

      三、苦練“五種方法”,堅守助農之心促進高效解紛

      一是換位思考調解,掌好矛盾滋生“航船舵”。勘查糾紛現場,直觀了解土地權屬、相鄰關系、雙方分歧,換位思考研判矛盾滋生原因,調整調解方案,促進被告當場履行。二是向外借力調解,織密涉農調解“精細網”。邀請村支書、農技站站長等在當地具有影響力的人員參與調解,調判結合,化解有關土地租賃等3起涉眾糾紛,集中化解50余人矛盾。三是案例輔助調解,夯實釋法說理“厚地基”。總結土地承包、水產買賣、糧食收購等涉農常見糾紛,在村委會設立“鄉村法律庫”,編制非訴解紛問答50個,涉農典型案例27個,為現場調解打下良好基礎。四是前端指導調解,提供涉農服務“直通車”。針對審判中發現的頻發問題,向稻米業協會、農民用水戶協會等行業協會發送風險提示,提供土地租賃、農產品銷售合同模板,2024年發送風險提示7份、合同模板5類15份,有效避免群體性、行業性風險集聚。五是重點突破調解,牽住涉農糾紛“牛鼻子”。對案涉人多、牽扯面廣的案件,抓住關鍵人物、主要矛盾,如處理蝦塘權屬糾紛時,先調解確定蝦塘權屬與租金補償方案,后逐步化解大棚租賃等次要矛盾。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300號

      西藏自治區南木林法院艾瑪人民法庭

      優質司法服務助推“艾瑪土豆”爭創優質品牌

      西藏自治區南木林法院艾瑪人民法庭所轄艾瑪鄉、茶爾鄉、土布加鄉地處雅魯藏布江畔,土豆種植和銷售是當地核心產業。艾瑪法庭立足司法裁判和指導調解業務法定職能,助推“艾瑪土豆”爭創優質品牌,為促推土豆產業發展和農民群眾增收致富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

      一、立足定分止爭,助力破解“艾瑪土豆”產業發展困局

      法庭主動聯合縣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和鄉派出所、鄉綜治人員、村“兩委”等部門組成專班,形成化解涉“艾瑪土豆”糾紛合力。如,隨著種植規模不斷擴大,共享單一水渠的兩村因“水爭”問題求助艾瑪法庭,法庭實地了解情況,通過“聯合調解+司法確認”方式妥善化解糾紛;主動協調聯系相關部門,推動建立“水權登記制”與“輪灌公示欄”兩項機制,有效終結多年“水爭”糾紛。

      二、立足指導調解,助力營造“艾瑪土豆”產業發展環境

      緊緊依靠轄區黨委領導,積極融入基層治理。一方面,做實“一站式訴訟服務站”與三鄉綜合治理中心無縫銜接。法庭選派人員入駐艾瑪鄉綜治中心,并與鄰近的茶爾鄉、土布加鄉綜治中心形成協調聯動機制,打造三鄉“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堅持“駐村駐庭一體化”,法官、書記員、法警駐庭駐村同步履職,推動司法資源優化整合、下沉一線。另一方面,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組織“定期培訓+全員輪訓”,提升三鄉人民調解員能力,近年來為三鄉培訓人民調解員超過1200余人次,年均化解糾紛200余件,和解率達96.7%。

      三、注重全鏈條服務,司法賦能“艾瑪土豆”產業提質增效

      延伸審判職能,艾瑪法庭建立起“問題收集—司法介入—長效預防”全鏈條服務機制。一方面,推動完善協同解紛體系,實現“艾瑪土豆”交易糾紛下降80%,用水糾紛幾乎清零,節水效率提升40%。另一方面,防控農產品交易風險,聯合鄉村合作社建立“艾瑪土豆”價格參考庫,收集近年來市場數據為農戶提供定價依據,推動全縣3家企業成立“收購聯盟”。2024年秋季,28戶村民遭遇收購商惡意壓價,向艾瑪法庭求助,法庭立即聯動合作社出具質檢報告,依托“收購聯盟”引入備用收購商,出動車載流動法庭現場調解,為農戶追回差價23萬元。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301號

      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后旗法院牧區人民法庭

      深耕調解“責任田” 筑牢牧區“幸福家”

      烏拉特后旗法院牧區人民法庭立足轄區地域遼闊、居住分散、民俗文化獨特的特點,深化聯調聯動,做實指導調解,強化源頭預防,有效維護牧區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

      一、聯調共治,織密多元解紛網絡

      一是平臺聚能,奏響協同治理“協奏曲”。牧區人民法庭打造“立體化解紛樞紐”,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派出所、司法所、婦聯等多部門聯動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實時共享婚姻家庭糾紛排查、調解進展等信息,凝聚矛盾糾紛化解合力。近三年法庭受理的幾百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僅1起以判決方式結案。二是英模領航,點燃共治共享“燎原火”。構建“英模領銜、跨界協同”解紛新模式,依托“全國先進工作者”巴音那木拉、“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王硯、“全國優秀共產黨員”寶音德力格爾等英模,精心打造北疆解紛英模聯合工作站。充分發揮英模典型在各自領域積累的深厚先進經驗和堅實群眾基礎,吸引更多基層力量加入矛盾化解隊伍,形成“英模帶骨干、骨干帶群眾”的良性循環,讓“眾人拾柴火焰高”的治理圖景在草原上生動展現。三是創新機制,培育無訟村居“示范田”。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大局,扎實推進“無訟”村(嘎查)創建工作。設立法官工作站,指導村民修改村規民約,整合嘎查村解紛力量,構建起“小矛盾村內調處+較大矛盾聯合調處+重大矛盾司法裁判”解紛模式,轄區3個“無訟”村(嘎查)矛盾糾紛全部在村內調處化解完成。

      二、精準滴灌,激活解紛末梢神經

      一是黨建引領,播撒法治“蒲公英”。牧區人民法庭深化支部共建機制,與轄區26個嘎查村黨組織建立五個黨建工作聯系點,定期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為牧區群眾普及婚姻家庭法律知識。聯合婦聯、學校等部門定期開展婚姻家庭關系輔導,引導牧區群眾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家庭觀,崇尚人民新風,弘揚社會公德,從根源上減少糾紛發生。二是靶向培育,鍛造專業調解“先鋒隊”。牧區人民法庭將提升基層調解組織專業能力作為重點工作,構建“理論+實訓”培訓體系,定期開展“法律講堂”、疑難案件會診、調解文書規范培訓,提升實戰能力,激發基層調解組織內生動力。近三年,累計培養出60余名“懂法律、熟習俗、善調解”的婚姻家事基層調解能手。

      三、守正創新,守護牧區萬家燈火

      一是暖民有“家”,三陣地構筑邊境“司法服務圈”。牧區人民法庭結合地處邊境地區的特殊地理位置,打造“牧人之家”“軍人之家”“企業之家”,為牧民群眾、軍人軍屬、轄區企業提供暖心的食宿便利和高效司法服務,守護邊境地區的和諧與穩定。二是解紛有“道”,奶茶調解解鎖柔性“司法密碼”。將草原奶茶文化習俗與矛盾糾紛調處緊密結合,創建“牧人茶室”,邀請當事人和特約調解員到法庭設置的“牧人茶室”。喝一杯“暖心茶”,緩解雙方情緒,拉近雙方當事人距離,消除語言和文化隔閡,營造輕松愉快氛圍;敬一杯“交心茶”,引導理性溝通,組織雙方在茶敘中平等對話,明確訴求,解除誤會,搭建解決問題的橋梁;碰一杯“定心茶”,推動握手言和,通過講事實、擺道理、明政策、釋法律,推動雙方當事人解開心結、握手言和、實質化解。近三年,“牧人茶室”成功調解各類案件380件。三是服務有“度”,雙語巡回打通服務“最后一公里”。精準定位牧民群眾的居住分布,繪制牧民群眾居住圖,通過蒙漢雙語巡回審判,將司法服務搬到邊境一線、牧民家中,就近就地為牧民提供司法服務、調解矛盾糾紛、審理民事案件。近三年,巡回審理各類案件238件、提供法律服務1000余次,為維護民族團結和邊疆穩定貢獻司法力量。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302號

      黑龍江省雞東法院雞林人民法庭

      深耕家事“療愈所” 繪就和諧“同心圓”

      黑龍江省雞東法院雞林人民法庭位于朝鮮族聚居區,作為家事審判專業法庭,雞林法庭深耕“家文化”建設,依托“總對總”機制,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提升婚姻家庭糾紛多元共治成效。2024年家事糾紛新收案量同比下降18%,調解撤訴率81.59%,司法確認案件自動履行率98.75%。

      一、群策群療:對接“總對總” 構建調解矩陣

      構建“民族融入+專業支撐+數智賦能”的立體化調解矩陣,助推婚姻家庭源頭解紛。一是指導“金達萊調解隊”,將民族家事糾紛化解在朝鮮村頭。聯合朝鮮族鄉綜治中心選聘12名村婦聯主席擔任家事調查員。2023年以來,指導調解隊運用“炕頭調解”“家族會議”等民俗方式化解贍養、繼承等傳統家事糾紛65件,其中持續30年的金某贍養糾紛通過喚醒“尊老孝親”記憶成功化解。二是賦能“平安巾幗調解隊”,讓婦女兒童心結消解在田間炕頭。指導縣婦聯“平安大姐工作室”,針對涉婦女、兒童糾紛建立“情感評估+方案指導+心理疏導”機制,引入心理咨詢師、家庭教育指導師等專業力量。先后幫助38個瀕臨破碎家庭重建信任關系,為22名婦女兒童提供人身財產權益保障。三是聯動僑聯“云端調解隊”,讓異國夫妻隔閡消融在網絡兩頭。指導僑聯依托云法庭平臺,組建雙語調解團隊為在韓務工人員提供朝鮮語在線調解服務。通過“云端家書”修復情感,12對夫妻重歸于好。

      二、精準施治:創新“三診法” 提升解紛質效

      建立“初診排查—復診分類—終診修復”三級診療機制,推動家事糾紛分層化解。一是初診聯合排查,源頭防控風險。依托“網格員+家事調查員”聯動機制,以是否“耐心、熱心、細心、愛心、真心”五問工作法,動態摸排矛盾。2024年收集家庭訴求110件,提前介入并源頭化解空巢老人贍養、跨國婚姻等糾紛13起。二是復診分類施策,靶向破解難題。針對撫養糾紛,制發《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指引》,推行“心理干預+教育幫扶”機制。2024年幫助6名兒童獲得成長關懷。針對離婚案件,開設“冷靜期情感修復課程”,聯合心理咨詢師以沙盤推演等情景療法,幫助19對夫妻重歸于好。針對財產糾紛,引入“家事調查員+律師調查令”核查模式,2024年追回隱匿財產50余萬元。三是終診長效修復,保障權益落實。2024年,對調解失敗的12起案件及時立案、審判并在判決書中嵌入《親情修復建議書》,明確探視權等9項細則。建立定期回訪機制,聯合民政等部門,幫助當事人重建生活秩序,做實案結事了、定分止爭。

      三、固本培元:深耕“家文化” 涵養治理生態

      立足“家文化”培育,構建“調解+教育+傳承”家事糾紛治理生態。一是以“四心調解”激活“親情紐帶”。以耐心傾聽消解對抗,以細心觀察發現癥結,以真心交流喚醒親情,以恒心跟進鞏固成果。二是以家風培育播撒“文明種子”。精選“跨國離婚財產分割”“多子女贍養”等15個具有文明家風示范意義的典型案例,編發朝漢雙語《家事案例讀本》,覆蓋全縣123個村屯,將法治案例轉化為“鄉土教材”。組織“金達萊家事講堂”16場,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推動轄區兩村創建為“無訟村屯”,實現“案例進家門、文明入人心”。三是以民俗普法傳承“法治基因”。結合朝鮮族傳統節日“流頭節”等民俗慶典,組織雙語法官與調解員開展“法治文化大集”,將贍養義務、反家暴等法律知識融入民俗活動,現場解答法律咨詢400余人次,發放雙語普法手冊200余份,推動法治精神與民族習俗深度融合。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303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車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

      做實家事糾紛指導調解 服務邊疆治理工作大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車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立足邊疆民族地區實際,以“石榴花開”黨建品牌為引領,做實指導家事糾紛調解法定職能,促推構建“預防—調解—修復”和合解紛機制。近三年來。轄區婚姻家事糾紛同比分別下降9.2%、13.3%、28.9%。

      一、“1+1+1”推動家事糾紛調解規范化

      一是搭建1個“石榴花”調解矩陣。依托婦聯“石榴花開”黨建品牌,在人民法庭聯合設立“石榴花”婚姻家事糾紛調解室,指導28個村(社區)成立婦女兒童維權工作室,織密“鄉鎮—村組—網格”三級聯調工作網絡。運用“石榴籽”智慧調解平臺,“一站式”開展“線上咨詢—遠程調解—協議確認”,婚姻家事糾紛指導調解成功率達72%。二是打造1支“幫幫團”調解隊伍。組建由1名法官、22名家事調解員,84名雙語婦女代表參與的“古麗媽媽幫幫團”,培育形成1名調解員負責+3名古麗媽媽參與+多部門協同的“石榴籽工作法”,通過“磚茶議事”“葡萄架談心”成功化解離婚、撫養繼承、彩禮等婚姻家事糾紛1200余件。三是探索1個“五步法”調解路徑。通過“致父母的一封信”情感啟動調解,運用“快樂時光相冊”喚醒往日舊情,借助VR技術開展“破碎家庭體驗”,算好“家庭經濟賬+情感成本賬”設定冷靜期,配套百日情感回訪關懷。2024年離婚糾紛和好率同比提升27%。

      二、“三調合力”推動家事糾紛調解聯動化

      一是“人民法庭+鎮街(村居)”,共筑風險防范屏障。“古麗媽媽幫幫團”創新婚姻家事糾紛“紅黃綠”預警機制,針對高額彩禮等易發民轉刑“紅色”糾紛,聯動派出所、司法所24小時介入,妥善化解某村因彩禮糾紛可能引發的雙方親屬聚眾沖突事件;針對財產分割等爭議較大的“黃色”糾紛,引導村委會參與調解,保障財產查控,妥善化解糾紛;針對初次離婚的“綠色”糾紛,由古麗媽媽牽線鄰里協助,快速啟動“同做抓飯”“共繡花帽”等11項情感修復機制,38%的離婚糾紛撤訴。二是“人民法庭+綜治中心”,提升解紛整體效能。法庭動態監測家事糾紛態勢,按季度向黨委報送《家事糾紛治理專報》;黨委政法委牽頭、聯動7個涉民生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包含風險排查—分級預警—聯合干預—專業調解—司法確認—跟蹤回訪—源頭治理的“七維預防工作法”。三是“人民法庭+婦聯”,攜手抵制家庭暴力。“石榴花”婚姻家事糾紛調解室向婦聯推送矛盾較為突出的離婚糾紛36件,庭前開展家事調查,探明婚姻、家庭實際情況,形成“家事調查報告”34份,妥善化解家事糾紛32件;與婦聯等部門定期召開涉家暴聯動處置協商會,開展心理輔導23人次,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8份,涉家暴案件同比下降42%,三年來轄區未發生極端案事件。

      三、“三項服務”推動家事糾紛調解融合化

      一是司法為民情系“法律巴扎”。每周“巴扎日”開展“法治出攤”活動,聯合婦聯、民政、派出所等多部門開展反家暴干預、家庭教育指導、婚俗評議等司法宣傳并提供法律咨詢,發放雙語《家事調解百問圖冊》1500余份,“遇事找巴扎”深入民心。二是文化浸潤涵養“新俗新風”。設立“白杏家事驛站”,開展雙語調解技能、家庭教育、反家暴宣傳培訓47場,為新婚夫婦提供“婚姻學堂”,通過“阿凡提故事”普法短劇、十二木卡姆法治彈唱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引導群眾樹立正確婚戀觀。三是村規民約立起“文明標尺”。將“艾里甫與賽乃姆”等維吾爾族家風故事、“夫妻吵架如茶涼,耐心溝通茶又熱”等民俗諺語融入調解工作,指導18個行政村將“反家暴承諾”“彩禮限高”“贍養義務”等納入村規民約,以基層善治推進平安法治鄉村建設。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304號

      江蘇省淮陰法院小營人民法庭

      “漂母文化”浸潤親情修復體系 賦能少年家事調解指導實踐

      江蘇省淮陰法院小營人民法庭以“包容、無私、大愛”的“漂母文化”滋養新時代少年家事調解“楓橋實踐”,構建“文化筑基、機制引領、修復深化”三維機制體系,將親情修復貫穿于指導人民調解全過程,少年家事糾紛調撤率保持在80%以上,實現定分止爭與親情修復的“事心雙解”。

      一、“一體推進”激活母愛基因,形塑親情修復調解指導理念

      一是融入“和合理念”,實現柔性解紛。秉承“漂母大愛”“和合共生”調解理念,將“和諧”價值觀融入司法人文關懷與親情修復實踐,指導少年家事人民調解,通過個案促家庭和睦、助社會和諧。二是傳承“仁愛息訟”,實現文化感人。深度挖掘“漂母施恩、韓信感恩”文化精髓,打造“漂母調解室”“家風家訓長廊”等文化場景,將歷史典故運用于贍養、繼承等糾紛調解中,通過“一飯千金”等典故、“漂母故事會”等形式感化當事人179人次,63起糾紛當事人主動達成調解。三是堅持“聯動解紛”,實現多方共贏。優化“淮法+N”調解聯動機制,與教育部門等9家單位搭建信息共享、矛盾聯處平臺,三年來協同處置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84件。聯合民政、衛生等部門設立“親情修復保護基金”,資助經濟困難當事人接受心理咨詢、親子關系修復等服務,已惠及26個家庭。

      二、“雙軌驅動”賦能解紛實效,健全親情修復調解指導機制

      一是“分級甄別+分層匹配”優化調解資源配置。區分矛盾嚴重程度、難易程度,建立“輕微—一般—重大”三級甄別體系,配套“二級—一級—特級”親情修復調解員分級管理制度,將糾紛類型與調解專長精準匹配,有針對性開展調解工作。二是“法官指導+情景實訓”提升調解工作能力。聯合高校、婦聯等單位部門建立心理咨詢師人才庫、調解專家培育庫,開展心理干預技能等培訓16期,培育復合型調解專家7名。資深法官結對指導調解員,開發《親情修復十大情景應對》等實務課程,提升調解水平。三是“動態監管+精準激勵”激發調解履職活力。建立調解員履職電子檔案,加強履職評價考核,對履職不盡責的調解員,根據情形采取“教育警示—暫停資格—強制退出”三級處置。開展“金牌調解員”評選活動,對業績突出的調解員給予專項獎勵。

      三、“三位一體”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強化親情修復調解指導保障

      一是專業化團隊協同配合。組建由34名退休法官、心理咨詢師等構成的“調解員—調查員—疏導員”聯合助調團隊,通過“矛盾診斷—心理干預—方案定制”協同,實現512起糾紛在庭前階段有效化解。在某離婚糾紛中,調查員精準鎖定子女撫養癥結,調解員、疏導員分工負責,開展親子關系重建、心理咨詢、釋法說理等工作,促成親情修復。二是全流程修復閉環管理。“先行調處”,委托親情修復調解員先行介入,將調解報告納入卷宗輔助法官研判。“調中修復”,實施情感預修復、家事調查員出庭等8項措施。“調后回訪”,建立“調解家庭成長檔案”,實施周、月、季度回訪75次。推行“少家優執”制度,原審法官參與執行和解,2025年以來涉少年家事執行完畢率同比提升26%。三是多維度平臺矩陣支撐。構建“1中心+3站點+N工作室”親情修復網絡,在法庭設立親情修復中心;輻射3個街道,分別設立親情修復站;聯合民政部門在婚姻登記窗口設立家事糾紛調解工作室,開展婚前教育與冷靜期調解;聯合離退休干警等培育“家事調解室”,提升糾紛化解精準性。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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