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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車網?熱點關注:這是一起特殊的醉駕案。
2025年9月13日凌晨,杭州的一位車主王某某,酒后把車輛開回了小區。隨后,他又開啟智能輔助駕駛,駛出了小區,并從駕駛座,爬到副駕駛座上,開始睡起大覺。
據權威媒體報道,車輛行駛了大約20分鐘,突然在崇韻街與迎賓路交叉口,停下不動了,并未能把車開到目的地,同時還自己打開了雙跳燈。但此時的王某某,卻在副駕駛座位上呼呼大睡。
有人發現后,便報了警。杭州公安交警臨平大隊城區中隊民警趕到現場后,立即敲窗,才將在副駕駛座位上酣睡的王某某喚醒。打開車門時,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面而來。民警隨即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為114毫克/100毫升,已達醉駕標準,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其帶至醫院,又對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進行了醫學檢測確認。
當天,王某某便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臨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9月17日,臨平區檢察院對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訴。綜合被告人王某某曾于2024年7月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行政處罰的情節,9月19日,經法院審理,被告人王某某被判犯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4000元。
王某某醉駕案,從案發,到公訴,再到判決,速度如此之快,足見相關部門對酒后濫用智能輔助駕駛的高度重視,同時也是在警告那些試圖濫用智駕的人,不要去以身試法。目前的智能駕駛,只是輔助駕駛而已,并不能離開人的監管,駕駛員仍然是車輛安全駕駛的第一責任人。
《浙江車網》原創,主筆: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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