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勘察設計質量監管,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吉林省施工圖數字化聯合審查系統審查結束的房建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進行了抽檢,并通報全省勘察設計質量檢查情況。本次勘察設計質量檢查覆蓋11個地市(州),檢查項目163個,重點檢查勘察、建筑、結構3個專業,涉及審圖機構14家、勘察設計單位161家,其中,省內勘察設計單位83家、省外勘察設計單位78家,重點檢查內容包括技術質量方面和法規政策方面。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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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25年度全省勘察設計質量檢查情況的通報
吉建設〔2025〕11號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梅河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勘察設計質量監管,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吉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廳對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吉林省施工圖數字化聯合審查系統(以下簡稱“聯審系統”)審查結束的房建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進行了抽檢。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內容
本次勘察設計質量檢查覆蓋11個地市(州),檢查項目163個,重點檢查勘察、建筑、結構3個專業,涉及審圖機構14家,勘察設計單位161家,其中省內勘察設計單位83家,省外勘察設計單位78家。重點檢查內容如下:
(一)技術質量方面
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等有關單位及從業人員執行勘察設計標準規范及文件編制深度規定情況。重點檢查工程勘察質量、主體結構安全、建筑節能、海綿城市、綠色建筑、建筑消防(含外保溫防火)、無障礙、光纖到戶、建筑隔聲、防水設計等標準規范的執行情況。配套幼兒園、配套養老服務設施、配建電動自行車、電動汽車充電樁等設施落實規劃條件情況。
(二)法規政策方面
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等有關單位及從業人員執行政策法規情況,重點檢查依據項目批準文件及規劃許可進行設計情況,先勘察、后設計、再審圖執行情況,是否存在超越資質資格承攬業務情況,落實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情況。
二、檢查結果
檢查發現存在不同程度質量問題的項目137個,涉及115家勘察設計單位和14家審查機構,下發《整改通知單》176份,其中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項目11個,涉及11家勘察設計單位和9家審查機構,下發《行政執法建議書》并《整改通知單》11份。
對相關責任單位依法作出以下處理決定(詳見附件1),并將檢查結果抄送所在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其中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勘察設計單位記入不良行為記錄3個月,期限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過期自動修復。在不良行為記錄期限內,省內企業不予辦理企業資質升級、增項等業務;省外企業不予辦理入吉登記延期業務。
三、存在問題
(一)政策方面
勘察報告提交日期在規劃許可證發證日期之前;勘察報告平面圖與規劃證附圖不一致;巖土工程勘察等級為乙級的項目,項目負責人由非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擔任;勘察報告簽章及附圖附表相關責任人簽字不規范。出圖時間與線上審查時間跨越多部新通規實施時間,未提供不執行新通規的證明文件。
(二)勘察專業技術方面
違反通用規范相關條款的問題較多;勘探孔不能控制建筑物的地基范圍;抗震設防類別為重點設防類的建筑物未實測剪切波速;物理力學指標統計和相關試驗測試數據不符;深厚回填土缺少必要測試、評價深度不夠;地下水評價不滿足規范規定;基坑工程評價不全面;樁基礎設計參數提供錯誤或不符合相關規范規定,深厚回填土未分析樁側產生負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影響;地基基礎方案建議無針對性或方案不合理。
(三)建筑專業技術方面
1.建筑節能設計:節能設計選用標準不是現行版本;節能計算書缺失;建筑設計說明、節能設計專篇說明、綠色建筑專篇說明、建筑節能報告書中的節能設計指標不一致;外墻保溫材料設計參數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外保溫體系包覆不完全形成冷橋;未提供圍護結構內部冷凝驗算書和圍護結構表面結露驗算書;外窗氣密性等級確定有誤;外墻保溫不應采用XPS板。
2.綠色建筑設計:綠色建筑設計存在不系統、碎片化現象;綠色建筑設計依據版本不正確;對項目屬于社會投資還是政府投資的判定混亂;綠建設計專篇存在缺失、抄襲、打分混亂、專篇闡述內容與具體設計措施不相符的情況;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缺失熱島效應、風環境、室內空氣質量、噪聲、熱工、采光、照度等方面的計算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太陽能設施缺失。
3.建筑防火設計:
防火定性方面,屬于一棟建筑還是兩棟建筑在規劃與消防上的定性不統一,兩棟建筑未設施任何加強措施即隨意連通;建筑耐火等級確定有誤;工業廠房設計應首先對其是否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進行判定,作為后續防火設計的基礎;廠房火災危險性分類不明晰,不正確或與設計措施不對應。
防火分隔方面,防火隔墻耐火極限照搬規范規定,具體選用材質及厚度達不到性能要求;中庭空間的防火分隔措施不合規。
平面布置方面,暗廚房熱媒種類不明確,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不明確;柴油發電機房上層未避讓人員密集場所;建筑外墻洞口的防火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
消防救援設施方面,總圖消防車道表達不清晰、轉彎半徑不合規、還有做隱形消防車道的情況;消防車登高救援場地與被撲救建筑之間布置停車位;消防救援口尺寸和距地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
安全疏散方面,疏散的三種規定模式概念不清,自創無依據的疏散方式;防火門凈尺寸不符合規范要求;汽車庫仍存在向周邊防火分區借用疏散的情況;門開啟后影響疏散走道、樓梯間疏散凈寬度;疏散距離不符合規范要求;餐飲功能空間疏散人數計算有誤;首層疏散外門凈寬度不合規。
防火構造方面,旅館客房、宿舍居室疏散門未提出煙密性自閉性能要求;工業建筑防火墻耐火極限設計有誤;高層住宅采用B1級保溫材料時,缺少對外窗耐火完整性的要求;宿舍、旅館客房門未對煙密閉性能進行規定;配電室、消控室的防水淹措施缺失;防火門級別設置有誤。
室內裝修方面,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確定有誤。
4.安全及防護設計:公共廁所(衛生間)布置在有嚴格衛生、安全要求房間的直接上層,采取的防滲漏措施不恰當;欄桿扶手防護高度不符合通規要求。
5.建筑室內環境設計:室內地面防滑等級確定有誤;隔聲設計中住宅室內聲環境噪聲級設計有誤。
6.無障礙設計:無障礙說明照抄規范條款,與工程具體情況不對應;輪椅坡道的坡度不符合通規要求;無障礙車位、無障礙電梯、視覺障礙者使用的樓梯設置缺項漏項;無障礙門的凈寬度不符合規范要求;無障礙宿舍、客房數量的計算不明晰。
7.防水設計:設計說明中屋面、外墻、室內防水等級、做法與實際工程做法不一致;防水材料種類、防水層最小厚度和道數設計不符合規范要求。屋面防水構造中仍存在用隔汽層缺失或用隔汽層替代一道防水層的做法。
8.隔聲、隔振設計:電梯與住宅起居室貼臨時的隔聲、隔振設計不符合標準要求,設置把隔聲材料設置在電梯井道內壁;仍存在電梯與臥室、宿舍居室貼臨的情況。
9.違反《宿舍、旅館建筑項目規范》的問題:宿舍建筑總圖不計算、不標注集散場地;旅館未設置服務人員衛生間;宿舍、旅館未設置干濕分離垃圾間;旅館大堂未配置公共衛生間或具體設計不合規。
(四)結構專業技術方面
1.設計說明部分:設計依據中通用規范列入不全,規范、標準有效版本未及時更新,抗浮水位標高與勘察報告不一致;未給出上部結構嵌固部位;未明確地下室頂板施工荷載要求;未注明危險性較大工程重點部位和環節。
2.地基基礎、地下室部分: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乙級未進行地基變形驗算;基礎超挖填土不滿足規范對填土地基壓實系數的要求;基礎埋深不滿足凍深要求;個別承臺配筋不滿足最小配筋率要求;防水混凝土不滿足最小厚度要求。
3.上部結構部分:個別梁、板、柱配筋不滿足計算要求;短柱、錯層柱箍筋未按規范要求全高加密;梁上部縱筋不滿足平直段錨固長度要求;屋面框架梁未按WKL編號設計,不滿足頂層梁柱節點縱筋的錨固要求;簡支梁支座配筋不滿足構造要求;施工圖截面與計算書截面不符;混凝土強度等級與計算書不符;鋼梁節點不滿足計算條件要求。
4.結構計算書部分:部分項目計算書文件提供不全;大跨度鋼結構罩棚未與下部混凝土結構整體計算;結構抗側力構件與主軸交角大于15°未計算斜交構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商業、通風機房、消防連廊等荷載未按通規要求取值;一層樓梯荷載缺失;三跑及四跑樓梯荷載按兩跑樓梯輸入,荷載輸入偏小;地下室外墻計算模型與實際邊界條件、受力方式不符。
四、整改要求
(一)勘察設計單位應按照《整改通知單》列出的問題逐條整改,將整改資料上傳至施工圖聯審平臺的設計變更欄目;并按《整改通知單》所列問題順序對應填寫《整改回執單》,提交至原施工圖審查機構。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要督促勘察設計單位進行整改,按照《整改通知單》核對《整改回執單》內容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合格,整改資料是否上傳至施工圖聯審平臺,并提請質量檢查專家審核確認后,將《整改回執單》提交至項目所在地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其中對下發《行政執法建議書》的項目需重新出具《審查合格報告書》。
(三)項目所在地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轄區內接收到的所有《整改通知單》,監督勘察設計單位和審查機構整改落實,將簽字蓋章后的《整改通知單》和《整改回執單》于11月1日前報我廳勘察設計處。其中涉及《行政執法建議書》的市(州),建議依據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將處理結果報我廳。
五、下步工作要求
(一)勘察、設計工作開始前,勘察、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甲、乙級巖土工程勘察的項目負責人應由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擔任;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由注冊建筑師擔任;以結構為主的工業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由注冊結構工程師擔任。
(二)勘察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校對、審核、審定”三級審核制度,認真落實行業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劃條件,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技術交底。對于加固改造項目,必須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檢測報告、安全性鑒定報告和抗震鑒定報告,并據此進行設計。
(三)設計單位應深入貫徹“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設計理念,主動進行精細化設計,重視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目標管理,減少建筑生命周期內的建筑垃圾;認真執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標準,完善長時間噪聲源設備和不經常使用設備的隔聲設計;嚴格落實規劃條件,確保養老設施、幼兒園、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的配建符合規劃要求。
(四)鼓勵設計單位對體育館、展覽館、禮堂會場等公共建筑優先采用坡屋頂設計,同時加強檐溝或女兒墻位置的建筑結構構造措施,確保建筑結構安全。
(五)省外的勘察設計單位要加強人員備案管理,確保在施工圖數字化聯合審查系統簽字蓋章的所有人員均應辦理入吉信息登記且信息真實;簽字蓋章人員未辦理入吉備案或備案人員無法聯絡的視為轉包掛靠,一經發現,停用該單位在施工圖數字化聯合審查系統中的賬號。
(六)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督管理和動態考核,進一步加大對施工圖審查機構和勘察設計單位執行政策法規、標準規范等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力度。
附件:
1.2025年度勘察設計質量檢查問題項目通報表
2.2025年度勘察設計質量檢查整改回執單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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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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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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