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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山西高院微信公眾號發布“這些新法新規10月起施行”文章,其中有新法規保護新媒體品牌,明令禁止濫用網絡搜索的關鍵詞,故意混淆搜索的結果。10月施行的這批新法新規,尤其這一條值得媒體關注,利好新媒體品牌發展和品牌權益維護。
山西高院公號文章,2025年10月03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法條聚焦數字經濟時代“內卷式”惡性競爭(如平臺強制低價、拖欠賬款、數據侵權等),強化事前預防與公平競爭價值導向。其中,明確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新媒體賬號、應用程序名稱或圖標,規范搜索關鍵詞濫用行為,禁止幫助他人實施混淆。
華夏民意網觀察到,上述新法規明令禁止的行為,當前一些網絡運營機構以及網絡推廣公司普遍存在違法現象,冒用盜用新媒體賬號及應用程序時有發生,特別是一些網絡推廣公司,違法濫用搜索關鍵詞,故意混淆網絡搜索結果,為其利益相關網絡引流。即將實施的新法新規,將為相關執法部門有力打擊類似的網絡違法行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華夏民意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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