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2日零時35分,江西省贛州地區外貿駐京辦主任梅華與妹妹梅云從希爾頓飯店吃完夜宵出來,在經過愛立信大廈時,遇到一個矮個、短發、穿深色衣服的男青年問路:“小姐,衛生所在哪兒?”
梅云說:“不知道!”
矮個男青年討個沒趣走了。
梅華當時27歲穿了一件紅色連衣裙,妹妹梅云當時20歲,穿一身白色連衣裙,也是贛州地區駐京辦職員。姐兒倆正值青春妙齡,在華燈下更顯得楚楚動人。
二人有說有笑的途經東方東路3號樓前時,在路邊見到有兩個男青年蹲在路邊。姐兒倆沒在意,以為是乘涼的,繼續朝前走。
當走到這兩個人的身旁時,兩個男青年突然竄上來,堵住了去路。剛才問路的小個男青年也從后面竄出,將姐兒倆圍住。其中一個穿淺色衣服、中等身材的男青年伸手摟住梅云的脖子,梅云嚇得尖叫一聲,推開男青年的胳膊,扭身往回跑,只跑出三四米遠,就感到后背被人扎了一刀,一頭摔倒在地,緊接著手上、后背又被扎了幾刀,挎著的背包被這伙歹徒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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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梅華被一穿方格花汗衫的人掐住脖子,摔倒在地,用腳踢她的下體。梅華忍住痛,往起爬時,看到妹妹被扎傷,挎包被搶走,知道遇到了歹徒,于是高喊救命!被花汗衫歹徒摁在地上揮刀扎傷胸部和腹部。
歹徒逃走后,姐兒倆跌跌撞撞地爬起來,路上的行人將姐兒倆送到醫院搶救。姐姐梅華經搶救無效死亡。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刑技處接到報案后,會同朝陽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偵、技人員,趕赴現場,
經法醫檢驗:死者梅華,現年27歲,尸身長160厘米,發育正常,尸斑暗紫紅色,顯于背側受壓部位,指壓褪色,尸僵存在于諸關節處。頭面部、頸部未見外傷,胸部右乳頭外上2厘米外刺創一處,創口長2.6厘米,兩創角內鈍外銳,腹部臍下2厘米處刺創一處,創口長3厘米,雙創角上銳下鈍,腸管外露。
解剖所見:右乳頭外上刺穿入右胸腔,經隔肌,刺破肝臟,破口長2厘米。右胸腔積血100毫升,腹部臍下創口入腹腔,刺破腸管,破裂口分別為2.5厘米及3厘米,創口內可見左側髂靜脈破裂。腹腔積血300毫升,各臟器切面均呈貧血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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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梅華系被他人用單刃刺器刺穿胸腹壁,刺破肝臟及左側髂靜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梅云背部和手背被銳氣刺傷三處,均外傷。經搶救已脫險。
在訪問中,梅云提供:被搶走的挎包為白色兩頭上翹的式樣,是花300多元買的,包里有愛立信手機一部、摩托羅拉BP機一臺、日本索尼照相機一架、眼鏡兩副、人民幣300多元、工作證、化妝品等物品。
此案交朝陽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組織偵破,此后,朝陽分局刑警大隊在發案地周圍進行布控和摸排都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8月4日凌晨1時,麗麗歌廳女服務員蕭霞下夜班,打車到朝陽區蕭君廟下車,走到朝陽區東壩河村附近的胡同時,被幾名歹徒截住,搶走現金1600元,BP機一臺,金項鏈一條,手表一塊,金戒指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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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凌晨2時,小百合歌廳服務員司喜翠(云南省昆明市鳳竹街人)與同事海燕(女,20歲,同鄉)及男友薛鵬飛從朝陽大通大廈出來,往北走了200米左右時被一伙歹徒截住,搶走人民幣700元,BP機兩臺。
8月30日凌晨1時,英洋娛樂宮服務員向卉(19歲,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人)在朝陽區蕭君廟附近被幾名歹徒搶走手提包一個,內有BP機一臺,人民幣300元,金項鏈一條。
9月6日11時50分,朝陽區安貞大廈工地民工李成甫,外出匯款時被幾名歹徒搶走人民幣2000元。10月8日零時30分,花園飯店歌廳小姐許秀華(黑龍江省雞西市人)與同事蕭蘭下夜班,騎車經過京潤花園小樹林時,被幾名歹徒截住,將許、蕭二人拉進小樹林,許、蕭嚇得高喊救命,幾名歹徒大打出手,許被打昏倒在地,被一名歹徒扒下褲子、褲衩強奸。歹徒將許的手表、BP機、金項鏈、自行車,以及蕭的挎包(內有人民幣1020元)搶走。
11月11日零時40分,花園飯店歌廳小姐張秀莉下夜班,行至京潤花園附近的小樹林時,被幾名歹徒截住遭侵犯,搶走奔馳牌皮衣一件,金項鏈一條,自行車一輛,人民幣1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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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分局刑警大隊的偵查員在訪問這些事主時,發現這些事主中,絕大多數是歌廳的女服務員;梅華、梅云姐兒倆雖然不是歌廳服務員,但是當夜是從希爾頓飯店出來,分析是被這伙歹徒誤認為是歌廳小姐;發案時間集中在深夜零時左右;作案歹徒在三人以上,且特征一致;結伙作案,在外出作案時以自行車為交通工具;這些歹徒連續作案,氣焰囂張。
故認定這是一伙專門搶劫歌廳小姐的歹徒,遂將這一系列搶劫案件并案偵查,除在易發案部位加強蹲守監控外,在案發地周圍加強調查訪問,爭取發現線索。在看守所內發動政治攻勢,敦促在押人員揭發檢舉線索。
1997年11月13日夜,朝陽分局預審處預審員郭慶,在提審在押人員海龔(男,22歲,四川省平昌縣鎮龍區望眾鄉人)時,海龔揭發:四川省平昌縣鎮龍區喜神鄉大龍村農民蒲吉光(男,23歲)、平昌縣喜風鄉銅佛村農民程雪車(男,24歲)、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田家鄉龍池村農民田朝金等人在京有搶劫作案行為。他們窩住在朝陽區將臺鄉小望京村的農民出租房內,每天夜晚騎車出來四處作案。
這一特點顯然與系列搶劫歌廳小姐的作案團伙有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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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審員郭慶及時將這一情況通報給分局刑警大隊。刑警大隊四隊接到這一線索后非常重視,偵查員齊俠賓、張雙吉等人立即趕赴將臺派出所,會同將臺派出所民警,將這伙人在小望京村的窩住地圍住,于清晨5時許,偵查員們和派出所民警踹開房門,將正在熟睡的蒲吉光、程雪車、田朝金抓獲。
從三個人的特征看與系列搶劫歌廳小姐歹徒的特征一致。
偵查員們經過搜查,從屋內繳獲BP機及女人的化妝品等物品。在突審中,三人拒不招供。
為了弄清他們的作案事實,偵查員們分別于11月17日、25日。將蒲吉光、田朝金、程雪車三人混在其他在押人員中,請搶劫、殺人案的受害事主梅云;搶劫、強奸案的受害事主許秀華、蕭蘭;搶劫案的受害事主蕭霞、司喜翠、向卉、張秀莉等人分別對蒲吉光、程雪車、田朝金等十余人進行辨認,這些受害事主紛紛指認蒲吉光、程雪車、田朝金三個人就是系列搶劫、強奸、殺人案件的歹徒。許秀華指認田朝金就是強奸自己的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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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些事主對起獲的贓物進行辨認時,梅云指認繳獲的化妝品、眉筆、口紅正是自己被搶的物品。許秀華、向卉分別指認其中的BP機是自己被搶的物品。
據此,偵查員們在掌握了大量證據的情況下,對這一伙歹徒再次突審,蒲吉光、田朝金、程雪車三人不得不低頭認罪。對上述案件供認不諱。
他們供稱:“來京后,由于沒有找到工作,帶來的錢花光了,為了弄錢,幾個人商議:搶歌廳小姐,她們有錢,且錢的來路不正,搶了她們也不敢報案。為了逃離現場快,三個人選擇深夜零時左右作案,搶了錢就騎車分頭逃走。7月12日,在搶劫梅華、梅云時,因梅華高喊救命,怕被抓住,才動手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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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吉光、程雪車、田朝金這三個到北京淘金的農民被押進了市局預審處看守所,他們在北京沒有發了財,卻到了他們應該去的高墻之內。
不久后,三人均為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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