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飛總聊IT,了解IT行業的方方面面。
今天在一畝三分地上看到這個最新出爐的Meta PIP的例子,刷新歷史最低底限。
一個入職了Meta兩個月的人,被PIP了?
被PIP的人當然很不服氣,覺得這就是hire to fire。
飛總也同意,因為在任何情況下,不管什么級別,兩個月內都是熟悉自己組里代碼項目和業務的時間。
我不覺得有任何一個級別的人,包括manager,在兩個月內能做出什么樣實質性的貢獻。
除非這個人做了違反公司政策違反法律的事情,否則,我確實很難想象一家大公司里會出現兩個月被PIP的現象。
換個角度來說,如果一個人千辛萬苦的面試被經過嚴格選拔招了進來,然后兩個月就被hiring manager給干掉,那么,我覺得正常的公司,應該去追究面試,尤其是hiring manager,而不是這個員工。
畢竟,招人面試是要成本的,招的人不對,開掉也是要成本的。到底要在怎么樣的情況下,可以讓一個招進來的人,能夠兩個月內就被開掉,尤其是這個人被開掉的原因不是違反公司政策,而是實打實的績效不行。
因為我覺得無論用怎么樣的嚴格的標準去看,兩個月內能干的事情都非常有限。
如果我去入職一家新公司的話,大概率我兩個月內沒什么實質性的產出。
那么是不是這個manager就可以在兩個月內直接干掉我呢?我想支持manager這么做的公司,多半是個很無恥的公司。
這種公司,除非你做好了日結的計劃,否則我真的不建議這里面的大部分人去這種公司。
畢竟,這種公司文化下面,大概率沒有什么人會好好做產品,大家整天都在玩狼人殺。你也不知道你的mentor還有你的manager和你說的話有幾句真的幾句假的,你也不知道誰在什么時候就會刀了一把。
我之前聽說過很多公司的底限,尤其是很多年前聽說的故事,基本上都是亞馬遜的底限比較低,有些人被招進去6個月內被PIP,當時已經挺夸張的了。
但是現在給我的感覺就是亞馬遜都已經成為一家好公司,開始有好名聲了,而Meta就真的兩極分化,很多hire to fire的例子,當然也有存活下來,拿很多錢,幾年就財富自由的。
我們當然可以為這個兩個月就被PIP的人去喊冤。但是美國的At Will Employment 的制度設計,本身就是對資本家無比友善,對打工仔非常不友好的。
說實在的,manager如果權力很大,并且公司愿意這樣支持manager的話,個人可以做的,非常的有限。只能在規則允許的范圍內進來保護自己了。
推薦飛總知識星球,在私域場合里暢所欲言,聊聊職場發展的事情,和飛總提問交流,這么低的價格不會一直保留,機會難得,一定不要錯過這個的機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