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發生了幾件膽大妄為、無法無天者冒天下之大不韙,做人無底線、做事走極端,做法很荒誕、后果很嚴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重大惡性事件,引發不少輿論關注——
一是喜馬拉雅的煙花秀。煙花本來是重大節日或重要慶典活動時才燃放的,污染嚴重、浪費嚴重,除了能夠烘托喜慶氣氛,毫無意義和價值。
早在魯迅時代,先生就發文諷刺過國人的愚昧迷信、做事不知輕重:“外國人用我們祖先發明的火藥制造子彈御敵,中國卻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國用羅盤針航海,中國卻用它看風水;外國用鴉片醫病,中國卻拿來當飯吃。”可以說,先生痛批的愚昧迷信,是導致我國近代科技發展曾一度落后于外國的重要原因。
可是,到了二十一世紀二十年代,居然還有人為了一己私利,置脆弱的生態環境、嚴苛的家國法律、基本的做人原則于不顧,悍然在藏區查瓊嘎日山體策劃實施煙花秀!此事有策劃、有贊助、有實施,而且不是一般的小打小鬧,而是規模宏大、影響惡劣的大型煙花秀。
目的是什么?予以為,蔡某藝術工作室這樣做的唯一目的,就是抓人眼球,賺取流量,擴大品牌影響,最后變現。因為該工作室雖然已經名聲在外,但他的藝術追求也是無止境的!這一次,他要為自己的“藝術追求”付出代價了。當然,當地負有責任的相關領導也脫不了干系。
二是哈密的“為人民服務”大標語遭人為破壞。疆地哈密戈壁灘上的“為人民服務”的巨幅標語,是上世紀五十年代空軍飛行員一鍬一鍬挖出來的,因為當時沒有定位系統,主要靠這些文字辨別方向,每個字幾乎占地4畝,整個標語面積達7.5萬平方米。更主要的是,隨著時光流逝,這早已不再僅僅是激發人斗志的巨幅標語,也不僅僅是導航、定位的航標指示物,根據相關法律,它已經屬于不可移動的革命文物了!但是,無知無畏、膽大妄為者,卻在此區域玩起了飄逸,將文物毀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有博主跨越2000公里,耗時一周,用了20噸砂石予以修復!相關媒體抑惡揚善,警醒世人:萬不可為所欲為、胡作非為、膽大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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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有人偷挖300平米地下室,導致樓體成危房。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0月13日,徽地六安一小區業主未經審批,在所開商鋪樓體根基處,挖出300平方米地下室,導致整棟樓32家住戶的房屋開裂!想想看,什么樣的腦子,才能干出如此驚天動地的“豐功偉績”啊!
有一種大公無私,叫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有一種自私自利,叫毫不利人,專門利己!房產擁有者,都只嫌自家的公攤面積大,嫌自家的私用面積小,所以地球無限大,只管往下挖,居然動用了挖掘機!真不明白,挖掘機主,難道和戶主一樣豬腦子嗎?
破壞標語者只顧自己炫車技,難道是想過把癮就死嗎?戈壁灘足夠大,你哪里不能秀、不能炫啊?偏要去“大”字的肩膀頭上作惡作孽呢?你咋不去羅布泊呢?
有道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當你在那里盡興玩飄逸的時候,你可曾想過:在那人跡罕至的戈壁灘上,為什么要興師動眾,整那么幾個大字出來嗎?
追求藝術,無疑是高雅的,煙花秀事主也是我國最具國際知名度的當代藝術家之一,他以火藥爆破作品成名,涉足裝置藝術、行為藝術和多媒體藝術等領域,代表作有《威尼斯-收租院》《天梯》《奧運“大腳印”》等。
但越是知名的公眾人物,就越要夾起尾巴做人,因為你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引人效仿。更主要的是,如此知名的藝術家,難道就沒有一點生活常識、生態常識、環境常識嗎?還是就單純覺得自己了不起,無論做什么,別人都咋著不了你?因為,誰讓咱是知名藝術家呢!
有道是“藝高人膽大”,還有一句話叫“無知者無畏”!前者是自負,后者是愚蠢!這三位好事者,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飄!毀人環境者,心浮氣傲,老天爺是老大,自己就是老二;毀人標語者,玩的是汽車飄逸,實際上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姓啥叫啥;毀人墻角者,認為自己就是搞房屋開發的,什么樣的工程自己沒見過啊!殊不知,他犯下的,可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笑建房者最終淪落為毀房者,以為自己有別墅住著,商鋪開著,公司管著,春風得意、躊躇滿志,就沒有自己不敢干的事!
這幾位好事者,正應了那幾句俗語:禿子打傘,無法無天;上帝想讓你滅亡,必先讓你瘋狂!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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