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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山長老 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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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遺教經》雖然文字簡短,但其意趣深遠,教制互陳,三學齊修。不但為大小乘所共行,而且是學佛與非學佛人修行處世、做人做事的道德標準,為歷代祖師所重視。
古有天竺世親菩薩或說馬鳴菩薩曾作《遺教經論》,中土宋朝凈源大師作《遺教經論疏》,并說孤山尊者依經述疏,又有真悟律師以論注經,明代蓮池大師作《遺教經論疏節要》,藕益大師作有《遺教經解》,近代印光大師多次倡印《遺教經解》并親筆作《遺教經解刊行序》。唐太宗乃至宋真宗,也力主流通這部經,并刊《遺教經述意》傳世,可見《佛遺教經》十分重要,流通亦廣,應是每個佛弟子必讀之寶典,我們能聞此法,不能不感佛祖的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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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內容,是佛總結一生說法大意,精簡扼要,字字珠璣,句句悲切,如慈父訓子,為佛弟子,自當依教奉行,否則,違背遺教,便是大逆不道。
◆ 釋經題
佛遺教經
佛者:梵語“佛陀耶”,華譯曰“覺”,于心曰覺智,于道曰覺者。“覺”有三義:1. 自覺,2.覺他,3.覺行圓滿。
一、自覺者:1.眾生長劫在夢,佛斷無明,如從夢覺醒;2.覺知自性,本不生滅,此為自覺。
二、覺他者:1.既自覺已,又能覺他;2.覺一切法,一切眾生,無不如是。
三、覺行圓滿者:自覺,覺他,兩種覺行,因圓果滿;覺理覺智,以智照理,理智俱圓,理智一如,稱之為滿,即止于至善、至高無上的正等正覺。
三覺圓滿,萬德具足,稱之為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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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起信論》說:1.始覺,即能證智;2.本覺,即所證理;3.究竟覺,即始本不二,能所一如。
佛有十種通號,恐繁不述。
“遺”者,貽留也;
“教”者,訓誡也;
“經”者,通名,契、法、常、攝、貫等義,余處廣釋。
“佛遺教經”者,即佛一生事畢,臨入涅槃,戒勖弟子及一切眾生之遺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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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臨終,語必切要,故云遺囑,何況四生慈父之遺教乎?子孫背先人之遺囑,稱為大逆不道,眾弟子背佛之遺教,亦同大逆不道,身為佛弟子,可不慎乎?因此,我們應當依教奉行。
此經全名《佛垂涅槃略說教誡經》。“垂”者,將臨終義,“涅槃”者,離過絕非,不生不滅之義,臨涅槃,猶世人之臨終也。
未完待續
-FIN-
來源 | 《茗山長老講經集》
責編 | 妙 性
編輯 | 持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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