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13歲的農村娃,在8月的一天錄了個寫書法的視頻,發到了網上。但這一個多月來,一場針對13歲農村少年的圍剿,正在中國書法界轟轟烈烈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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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李明不過是在短視頻平臺上隨手寫了《將進酒》,引得網友一片叫好,連官方媒體也點了贊。然而,這份樸素的創作熱情,卻觸動了書法界大佬們那根敏感的神經。
筆鋒如刀,字字誅心。一群自稱“行家”的人,不留情面地教訓這個孩子,說他“筆意不正”、“學藝走偏”,稱其作品為“江湖體”,甚至有人直言其字“自帶邪惡”。
這哪里是“自帶邪惡”,如果說這是“自帶邪惡”,那是因為觸動了某些人的奶酪。
邪惡的不是這小孩,而是你們自己!
巧哥不禁要問:什么時候起,中國書法竟成了需要持證上崗、門派認證的專屬領地?什么時候起,書法的評判標準不再是對美的表達,而是對門戶的忠誠?
書法本應是心靈的藝術,卻不幸淪為某些人的生意經。從拜師學藝到參展參賽,從考級認證到協會頭銜,哪一樣不是明碼實價、環環相扣的利益鏈條?一個不按套路出牌的李明,無疑是對這一整套體系的公然挑戰。
李明這個13歲的農村孩子,紙也不好,筆也便宜,全靠自己喜歡。他的出現,猶如一面照妖鏡。這位不請自來的“野孩子”,不拜碼頭,不認師門,不循古法,竟然贏得了大眾的喜愛和官方媒體的關注。這還了得?
若人人都像李明這般“無師自通”,那些靠帶徒弟、辦培訓班、收取高額培訓費的書法大佬們,顏面何存?生意何繼?
書法界的“既得利益集團”怎能不惱羞成怒?他們苦心經營的書法王國,豈容一個農村孩子隨意闖入?
書法界早已異化為名利競技場。有人以“行為藝術”之名行嘩眾取寵之實:針管射墨、吼叫揮毫,將筆墨的靜氣撕扯成鬧劇;更有人借媒體炒作、人情評審,將拙劣字跡包裝成“天價藝術品”。在這樣的環境下,李明這樣純樸的書法愛好者,自然成了“異類”。
書法大佬們指責李明的兩大罪狀頗為耐人尋味:一是不臨古帖,二是誤導孩童。
首先,不臨古帖真的就是原罪嗎?王羲之當年若是也被這般壓著,何來書圣?顏真卿、蘇東坡,哪個不是打破規矩才成大家的?怎么輪到一個農村小孩寫個字,就成了罪過?書法的靈魂在于創新,而非復制。如果每個時代的人都只會臨摹前人,書法藝術早就僵死了。
其次,關于誤導孩童的指責更是荒謬。李明的視頻流量大,正說明民眾喜聞樂見。書法藝術的生命力本就源于民間,如今卻要被關進象牙塔,成為少數人的專屬玩物,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更令人不齒的是書法界的雙重標準。他們可以對協會內部那些寫“江湖體”、“丑書”的會長、理事們視而不見,卻對一個13歲的鄉村孩子圍追堵截。
試問那些擔任書法協會會長或理事的人,多少人在寫真正的“江湖體”、“丑書”?他們才是“自帶邪惡”,把愛好書法的青少年引向邪路。(參閱巧哥的《書法界的那些鳥事》)
那些身處教授、會長、院長、主席等顯赫地位的書法家們,不同于普通的書法愛好者。一旦這些“大拿”們開始創作“丑書”,無疑會使得書壇傳統風貌背離,丑陋之風盛行。這些人才是書法亂象的根源,卻無人敢指摘。
中國書法協會的丑聞還少嗎?抄襲作品獲書法大獎,最丑的書法獲最高獎,這類新聞屢見不鮮。(參閱巧哥的《最丑的字獲全國最大獎,不入流的畫登人民大會堂》)
有評論說,書協的權威地位已大不如前,網絡上甚至出現了“解散書協”的呼聲,但不可否認的是,書協在中國書壇仍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歷屆書協的推動下,丑書的發展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這也使得中國書法走向了一條難以自拔的道路。
書法界的亂象,根源在于權力的壟斷和評判標準的混亂。當書法成為少數人牟取名利工具,當藝術標準讓位于人際關系,當創新精神屈服于門戶之見,書法藝術還有什么希望可言?(參閱巧哥的《硬筆書協的“永遠主席,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在這場鬧劇中,最令人痛心的不是書法大佬們對李明的圍攻,而是他們對書法本質的背叛。
書法,本是中國傳統文化精髓,是“心正則筆正”的修為,是“書為心畫”的表達。它不應該被關在象牙塔里,也不應該被少數人壟斷。書法的生命力在民間,在那些對美有本能追求、對表達有天然渴望的普通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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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這個13歲的孩子,或許筆法不夠規范,結字不夠合理,但他筆下流露出的那種生命力和創造力,不正是書法藝術最可貴的精神嗎?歷代書法大家,哪個不是從大膽創新中走出來的?
如果我們真的關心書法藝術的未來,就應該鼓勵多種多樣的表達方式,包容不同風格的探索,而不是用一把僵硬的尺子去衡量一切。
面對這個13歲的農村孩子,書法界本應伸出援手,給予指導和鼓勵,而不是群起而攻之。大佬們的過度反應,恰恰暴露了內心的虛弱和恐懼。他們害怕變化,害怕挑戰,更害怕失去手中的特權和經濟利益。
“高臺藏鼠輩,民間臥麒麟”。或許,真正的書法復興,不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協會里,而在千千萬萬個像李明這樣的普通愛好者心中。
最后,巧哥要對這些書法大佬們說:放過那個孩子吧,也放過你們自己。藝術的本質是自由,是包容,是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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