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糾紛案件中,合同相對性原則是界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重要基石。近期,由我們光業律師代理的一起合同糾紛案件,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以“原告主體不適格”為由裁定駁回起訴,生動詮釋了這一法律原則的實踐應用。我所律師以專業高效的能力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
![]()
案件背景:一場意外引發的訴訟
2022年1月,劉先生受耿先生指派運輸石料時受傷,李先生墊付了其醫療費用。次日,耿先生(劉先生雇主)與雷先生(李先生雇傭的挖掘機司機)簽訂《協議》,約定劉先生住院費用由雷先生承擔、院外費用由耿先生承擔。
此后,劉以生命權糾紛起訴李、雷,法院最終判決李賠償劉各項損失31萬余元及相關費用。李支付賠償款后,以“合同糾紛”為由起訴耿、雷,要求二被告償還其代付款項及利息,遂引發本案。
案件核心:緊扣合同相對性,主張原告主體不適格
我所陳律師作為被告雷先生的訴訟代理人,在案件審理中提出核心抗辯: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本案中,案涉《協議》的簽訂主體是雷與耿,李并非協議當事人,無權依據該協議直接向二被告主張權利,其原告主體資格存在明顯瑕疵。
同時,陳律師指出,原告無證據證明雷在案涉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從過錯責任角度亦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最終裁定:駁回原告訴請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李并非《協議》當事人,其以自身名義提起合同糾紛之訴,原告主體不適格。最終依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駁回李的起訴。
![]()
律師解讀
①明確權利主張的“邊界”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合意,只有合同當事人才能基于合同向對方主張權利。本案中,李非協議主體,其追償請求缺乏合同依據,這是法院裁定的核心邏輯。
②維護交易秩序的穩定性
合同相對性原則避免了第三人隨意介入合同關系,防止交易主體因無關第三方的主張陷入不確定風險,保障了市場交易的可預期性。
③提示訴訟策略的合法性
當事人主張權利時,需首先審視自身是否為適格主體。若突破合同相對性,需具備法律明確規定的例外情形(如代位權、撤銷權等),否則易因程序瑕疵導致訴請無法推進。
案件結語:維護當事人程序與實體雙重權益
本案最終以“駁回原告的起訴”告終。
一方面維護了被告雷先生的程序權益——避免其因非合同相對方的主張陷入不必要的訴訟程序;另一方面也在實體上保障了其合法權益,明確了非合同當事人無權突破合同邊界主張權利,防止了無法律依據的責任承擔。
本案是合同相對性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的典型體現。我所陳律師憑借對法律原則的精準把握和扎實的訴訟技巧,成功為當事人筑牢了權益“防火墻”,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北京光業律師事務在與此案類型同類的訴訟中,厘清主體資格、緊扣法律原則是案件勝訴的關鍵前提。若您在合同糾紛、侵權責任等領域存在法律疑問,歡迎聯系我所專業律師團隊,北京光業律師事務所將為您提供精準、高效的法律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