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試藥,就是健康人或患者自愿參與新藥臨床試驗,測試藥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適劑量,這其中會有一定的報酬而且還不少,絕大多數健康人去試藥單純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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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各地都有很多需要試的藥,給的費用在幾千到幾萬不等,住院天數也沒有固定的,都是根據不同的藥設定不同的住院時間,而且試藥前都是要體檢的,看身體條件是否適合試藥。
近日有網友問,前幾年長春某藥廠或醫院大量招收試藥人員,人們為了錢的誘惑前去試藥,試藥人員當時身體沒什么變化,過了二三年后,人出現了問題,先是肝臟出現問題,后來肺也出現了問題,現在人躺在醫院里還能找這家藥廠或醫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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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有人表示不理解,試藥本來就有風險,錢越多風險越大,去之前人家應該都會告知你,你自己為了錢不要身體那能怪誰?這年頭送個外賣,工地做工,快遞公司都能掙錢,這些工資還不低為啥非要掙這錢?
還有就是,自己自愿的,打官司也打不贏,兩三年了,你又如何證明是他們造成的?而且你拿錢,肯定對方讓你簽了免責合同,別費勁了。如果有合同的話條條框框沒合同怎么證明?怎么取證是因為藥物問題得的病?很難!
再說了,為什么事前沒想到這點?許多事情不能怨別人,若為金錢而為,是明知故犯,若是為奉獻而為,則無怨無悔,若一時沖動,說明智商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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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也不是說試藥后身體一定會出現副作用,因為新藥上市前的人體試驗已過前期安全評估,所以還是有一定保障的,有些試藥項目僅招十幾人,曾有八十多人報名,有人為爭體檢優先權連夜在醫院排隊,合格人數夠了后續者便被淘汰。
有博主說,試藥過程并不輕松:體檢競爭激烈,試藥期間需嚴格遵守醫院規定,在病房待命、飲食受限,還得頻繁抽血監測藥物反應。部分人會出現惡心、頭暈等輕微不適,嚴重時可能過敏、影響器官功能,,即便風險明確,仍有人前赴后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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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了節省費用或者賺取豐厚的報酬,還是有不少人愿意去試藥,再者,沒有人體試驗,新藥無法驗證效果與安全性,也就難以上市惠及患者試藥者實則為醫學進步助力,也就是說,試藥是有著很大的醫學意義的。
當然了,風險跟收入一般都是正比,高收入意味著可能存在高風險,作為成年人應該要權衡利弊再做選擇,一旦參加了試藥就要想到可能導致的后果,以及自己是否能承受這種后果。
這里有個需要關注的群體,那就是學生試藥群體,據估算,我國每年參與試藥的人數約有50萬,其中大學生群體和職業試藥人通常都是基于報酬而成為新藥臨床試驗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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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醫科大學副教授李曉輝也提到,大學生多因沒有收入、家境貧困等因素,他們因此成為試藥對象,這個多少讓人感到心酸,不知道等他們步入社會,回望過去,是后悔還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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