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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2026年度,無錫全市兩級法院將考試錄用50名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
報名
(一)職位簡介
無錫市兩級法院的招考人數(shù)、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無錫市委組織部網(wǎng)站(zzb.wuxi.gov.cn)、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公務員考試專題”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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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錄的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wǎng)址: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公務員考試專題”。
報名時間: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6:00;
繳費時間: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6:00。
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照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考者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在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在繳費截止時間前完成網(wǎng)上繳費,報名方為有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狀態(tài)以報名網(wǎng)站顯示為準。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并在報考職位所在考區(qū)參加筆試。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5年11月10日16:00至11月12日16:00期間,報考者報考資格未經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錄用程序。
2、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招錄人數(shù)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程序核減錄用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相關網(wǎng)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14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殘疾人報考者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報考職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試機構聯(lián)系,辦理費用減免事宜。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聯(lián)系我市人事考試機構解決(0510)81880029。
二
報名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類分級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范圍見報名網(wǎng)站公布的《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并參加B類考試的報考者,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可在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網(wǎng)站、省公安廳網(wǎng)站查詢考試大綱。
2、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5年12月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2025年12月6日,具體安排為:
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qū)市設置考點,報考者應當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者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2026年1月中旬在報名網(wǎng)站查詢。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擬錄用人數(shù)3∶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確定現(xiàn)有筆試合格人員作為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分別占50%比例合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并參加B類考試的報考者,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yè)科目成績分別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試前,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報考者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及要求的證明材料(具體參見《無錫市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條款)。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對報考公安、監(jiān)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時,如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的名單等信息將在無錫市委組織部網(wǎng)站公布。
面試工作按照省有關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總成績保留原始計算數(shù)值。
三
體檢(體能測評)
招錄機關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根據(jù)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人選信息在無錫市委組織部網(wǎng)站公布。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錄用體檢工作。錄用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操作手冊以及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社會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5∶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因體能測評不合格等導致面試人選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與缺額人數(shù)2∶1的比例一次性遞補體能測評人選。
四
考察
錄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系統(tǒng)的有關人員,還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政治考察(審查)。
五
公示、審批和備案
招錄機關根據(jù)報考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提出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后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機關名稱、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各科成績、合成總成績、監(jiān)督舉報電話以及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xiàn)人選缺額時,將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每個職位只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負責處理。
來源:無錫中院組織人事處
編輯:趙偉
審核:朱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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