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驅逐難民
須警惕塔基亞原則
德國總理默茨表態要驅逐敘利亞難民之后,有媒體立即進行了民意調查,結果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支持。可見,難民對德國社會造成的困擾,是多么不得人心。這是很有代表性的,其他接受難民的歐洲國家也有相同的困擾。
有讀者跟帖說,一旦啟動驅逐程序,可能會在難民中引發騷亂,因為在那么好的福利社會里,過慣了“被養起來”的好日子,誰都不會輕易離開的。如果這一百多萬難民鬧起事來,會出大問題。關于這個,我倒是不擔心,德國政府又不是泥捏的,這點事情很容易搞定。
恰好在昨天,法國又出現了一起恐怖襲擊,盡管沒有完全成功,也造成了11人受傷。這種事情的發生,只會加快難民及非法入境者們被送出歐洲的步伐。
有人說,很多難民為了留下來,很可能會改變信仰,想盡辦法擺脫被驅逐的命運。這個一點也不奇怪。也有人反駁說,想讓一個一出生就皈依的長期在那種教育中成長起來的人改變信仰,改變他們對人間的看法,談何容易——我認可這種說法,的確很不容易。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那個信仰中有一個“塔基亞原則”,是允許皈依者在特殊情況下改變信仰的。比如說,在面臨迫害等嚴重危險時,他們就可以根據那個原則公開隱瞞自己的宗教信仰,表面上遵從其他宗教或觀念,內心卻仍堅守自身信仰以保全性命。這樣做,他們信奉的最高的那位領導不會懲罰,可能還會獎勵。因此,這一原則在遜尼、什葉等教派中都有體現,其中什葉派因長期處于受壓制的地位,將這個原則視為重要教義,甚至看作一種理所當然要踐行的美德。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個原則,是那部著名的經典中的相關經文專門談到過的,明確說明只能在極端情況下才能采取的自保手段,而不是隨意使用的行為準則。那些難民被驅逐,是否屬于極端情況,這個我不做判斷。
“塔基亞原則”一旦用上,經典里頭的話就不再需要遵守,想干什么,盡管去干就好了。這在我們的法律上,很接近“緊急避險”概念,也和我們老祖宗傳承下來的“事急從權”說法,有幾分相似。
巴勒斯坦執政黨法塔赫的前領導人阿拉法特,1993年和以色列簽訂《奧斯陸協議》之后,私底下就對身邊人說過這個原則。因此,渡過難關達到目的后,他很快撕毀了協議,圖窮匕現,戰火重燃,協議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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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當下的哈馬斯,不斷違反停火協議,為什么呢?因為他們在達成協議的時候,心里想的就是“塔基亞原則”,想的就是渡過難關之后就撕毀協議,不需要遵守。現在還有8具人質遺體沒有交還,戰火斷斷續續地又燒起來了。
川普昨天口風也變了,說“不一定要全部解除武裝,否則容易打起來”。這話說得既愚蠢又幼稚。不全部解除他們的武裝,加沙地區就永無寧日,受苦受難的是無辜平民。搞不懂其中的利害關系,搞不懂“霹靂手段,菩薩心腸”的道理,就別去調停,丟人。
他們把言而無信做到沒羞沒臊的地步,道德底線已經低到塵埃里。因此,不能相信他們的話,任何話都不能相信。跟他們簽訂的任何協議,都必須要有監督協議執行的機制相配套,否則沒用。因為他們壓根兒就沒打算履行協議。
以色列當下的做法很好,沒慣著他們,一有不對,就打——這就叫監督執行機制,值得推廣學習。
德國乃至歐洲其他國家,驅逐難民及非法入境者的性質,當然和哈馬斯當下的情況不同,性質也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但是“塔基亞原則”,在那個群體中是通用的,是與現代文明中的“契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的、幾乎可以說是“法定的”言而無信原則,這一點需要時刻牢記。
跟他們打交道,要多長一個乃至幾個心眼,才不會輕易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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