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網獲悉,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整治非法買賣人民幣相關事宜(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30日。
此次征求意見稿擬對1997年發布的《銀發〔1997〕399號》文件進行系統修訂,旨在規范人民幣買賣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
征求意見稿明確,除經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幣、紀念幣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人民幣。買賣紀念幣或已停止流通的人民幣,應遵循誠實、守信、自愿、公平原則,不得虛假宣傳、夸大收益、暗示“保值增值”,亦不得借此從事洗錢、非法集資等違法活動。
同時,征求意見稿強調,裝幀紀念幣或人民幣必須標注裝幀單位,不得擅自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字樣、標識或行長簽名。對于部分以“紀念鈔”“紀念章”等名義銷售的工藝品,文件要求不得誤導消費者認為其具有法償性,不得以央行或其工作人員名義宣傳。
監管層還提出,將強化線上線下聯合執法,電商平臺內人民幣買賣活動的整治將由其總部所在地的央行分支機構與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從業人員參與或協助人民幣非法買賣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據起草說明介紹,原有管理文件實施已逾20年,部分內容與當前網絡銷售、直播帶貨等新業態不匹配。此次修訂意在進一步細化監管標準,防范借“紀念幣收藏”“人民幣藝術品”之名行投機炒作、金融犯罪之實,維護人民幣形象和金融秩序。
支付之家網認為,本次文件強化了對人民幣相關產品營銷的邊界劃定,有助于遏制部分社交平臺上“炒幣價”“直播賣幣”等不當行為,也為公眾辨識合規紀念幣銷售渠道提供了制度依據。
附: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關于進一步整治非法買賣人民幣相關事宜)(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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