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說得好好的,無事故、無泡水、無火燒,結果買回去一年多才發現,這車竟然出過致人死亡的事故!”說起自己的購車經歷,上海的張先生就一肚子委屈。不過好在,法院最終給了他一個公道。今天咱們就來聊聊這個案例,順便科普一下相關法律知識,給準備買二手車的朋友們提個醒。
去年,張先生為了買輛合適的二手車,跑了好幾個二手車市場,對比了不少車子,最后看中了某二手車公司的一輛車,雙方以16.4萬元的價格簽訂了購車合同。合同里明確寫著,二手車公司保證車輛無事故、無泡水、無火燒。張先生放心地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買下了這輛車,還順利辦完了過戶手續。之后的一年多里,他對車子呵護備至,沒少花心思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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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一次常規保養時,維修師傅的一句話讓張先生如遭雷擊:“你這車之前出過大事啊,還致人死亡了。”張先生趕緊追問,確認了這輛車確實發生過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只是車輛本身沒有受損。想到自己當初是沖著“無事故”的承諾才買的車,張先生覺得自己被二手車公司騙了,立馬找對方討說法。
沒想到二手車公司卻拿出合同辯解:“我們說的‘無事故’是指沒有重大事故,這車本身沒受損,不算我們違約。”協商無果后,張先生一紙訴狀將二手車公司告上了法庭,主張自己因為重大誤解簽訂了合同,要求撤銷合同,讓二手車公司退還購車款并賠償損失。他認為,即便車輛性能沒受影響,但出過致人死亡的事故,車輛價值和流通性都會大打折扣,換做誰知道真相都不會愿意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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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二手車公司則辯稱,他們賣車時也不知道車輛發生過致人死亡的事故,而且車子能正常使用,沒有質量問題,不同意撤銷合同。
那么法院是怎么判的呢?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首先,二手車公司在合同里承諾“無事故”,這里的“無事故”通常理解為車輛不存在影響正常使用和基本安全性能的結構性部件損失,從這個角度看,涉案車輛雖然出過致人死亡事故,但自身未受損,不算嚴格意義上的“事故車”。
但關鍵在于,二手車公司沒有對車輛情況進行全面核驗,未盡到認真審查義務,提供的車輛信息不完整,這才導致張先生做出了購買決定。而且,對于消費者來說,車輛曾致人死亡這一事實,和張先生對“無事故”的認知差距巨大,足以影響他的購買決策和車輛價值判斷。所以,張先生簽訂合同的行為屬于重大誤解。最終,法院判決撤銷購車合同,二手車公司退還張先生16.4萬元購車款,并配合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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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可能有人會問,到底什么是“重大誤解”呢?從法律層面來說,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民事法律行為的重要內容產生了錯誤認識,并且基于這種錯誤認識作出了意思表示。簡單來講,就是你因為對關鍵信息了解有誤,才做出了原本不會做的決定。像張先生這樣,因為不知道車輛曾致人死亡的關鍵信息,基于“無事故”的錯誤認知買了車,就屬于典型的重大誤解。
不過要注意,構成重大誤解得滿足幾個條件:首先,誤解得是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重要內容,比如合同中的核心條款、交易標的的關鍵屬性等,像車輛是否出過事故、房屋是否有產權瑕疵等都屬于重要內容;其次,誤解是由于行為人自己的過失造成的,不是因為對方故意欺騙,但如果對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行為人產生誤解,也可能構成重大誤解;最后,誤解必須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產生了重大影響,比如直接影響購買意愿、交易價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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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這個案例,咱們再給準備買二手車的朋友提幾個實用建議。第一,簽合同前一定要仔細核對合同條款,尤其是關于車輛狀況的承諾,比如“無事故”“無泡水”等,最好明確界定清楚范圍,避免模糊表述。第二,不要只聽商家一面之詞,一定要親自核實車輛情況,比如查看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到車管所查詢車輛事故記錄,還可以找專業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測,花點檢測費總比后期吃大虧強。第三,如果買完車后發現商家隱瞞了重要信息,或者自己因誤解簽訂了合同,要及時收集證據,比如合同、檢測報告、溝通記錄等,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手車交易水不淺,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多留心、多核實,別讓“意外”砸了自己的購車好心情。如果遇到類似張先生的情況,也別慌,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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