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我們這當學徒,學攝影技術,不用簽合同,也不用繳社保,等你學好了再說!”聽到這樣的招聘話術,你可別輕易相信。最近就有攝影師康某,在公司干了一年多,離職時才知道自己被按“學徒”算,沒合同沒社保,最后只能靠打官司維權。今天咱們就聊聊“假學徒真用工”的那些事兒,再科普點法律常識,幫大家避開這個坑。
先說說康某的遭遇。2021年5月,21歲的康某收到廣州某攝影公司的入職通知,明確讓他擔任攝影師。可入職后,公司既不跟他簽勞動合同,也不給繳社保。到了2022年5月,康某因為公司拖欠工資、沒社保沒合同,被迫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結果公司回函說,康某就是個幫工和學徒,根本不用簽合同繳社保。無奈之下,康某只能告到法院,要求確認自己和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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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時,公司還辯解,康某是在公司合作攝影師的指導下學技術,跟公司沒直接聯系。但康某拿出了關鍵證據:打卡記錄、工資條、微信聊天轉賬記錄。微信記錄里,康某忘了打卡要向公司匯報補卡,還多次跟公司要工資條,這說明公司在對他進行考勤和用工管理;而且從2021年9月開始,公司就規律地給康某轉賬,金額和日期都很固定,顯然是在支付勞動報酬。
最后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康某從事的工作是公司的業務范圍,還接受公司管理、拿公司報酬,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公司想靠“學徒”的名頭逃避責任,根本行不通。
其實,像這樣用“學徒”當幌子的企業還不少,尤其在建筑、銷售、美容美發這些勞動密集型行業。有些企業嘴上說招學徒,實際就是找免費或廉價勞動力,讓學徒干雜活,不簽合同不發工資不繳社保,等把人榨干了就趕走。之前有個叫張某的姑娘,去一家蛋糕店當學徒,店方說“先干著,一個月后轉正給工資”。結果張某第一天就開始打掃衛生、洗菜洗碗、給員工做飯,三天下來連蛋糕制作的邊都沒摸到,只學了打包蛋糕盒。她想學家電,還被推脫,后來聽老員工說沒學好不給工資,之前有學徒不到一個月就被攆走,張某趕緊辭職,可連三天的工資都要不回來,還被公司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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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怎么區分是真學徒還是假用工呢?法官說了,關鍵看兩點:一是人身從屬關系,二是經濟依附關系。
如果是勞動關系,勞動者得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比如打卡、聽安排干活;而且能拿到跟勞動成果掛鉤的報酬。可要是真學徒,主要目的是學技能,對師傅或公司的依附性不強,實踐操作是學習的一部分,可能會有少量生活補助,但不是基于勞動成果的工資。
就像前面說的康某和張某,他們都得聽公司安排干活,康某還有固定報酬,張某雖然沒拿到工資,但也是在為公司提供勞動,這些都符合勞動關系的特征,所謂的“學徒”只是企業規避責任的外殼。
下面再舉幾個例子,給大家科普更多相關法律常識,幫大家更好地維護權益。
第一個例子:小周去一家理發店當學徒,店里說“學習期間沒工資,管吃管住,學會了就能轉正”。結果小周每天除了偶爾看師傅剪頭發,大部分時間都在掃地、洗頭、給客人倒水,干了半年還沒學到核心技術,也沒轉正。小周想維權,可店里說他是學徒,沒勞動關系。但小周收集了自己每天的工作記錄、和店長的聊天記錄(里面有店長安排他干活的內容),還有其他員工的證言,最后通過勞動仲裁確認了勞動關系,拿到了應得的工資和賠償。這個例子告訴我們,就算企業說你是學徒,只要你實際在為企業提供勞動、接受企業管理,就可能構成勞動關系,要及時收集證據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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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例子:小李看中一家汽修廠的專項技術培訓,跟廠里簽了技術培訓合同,交了5000元學費,合同里寫清楚培訓時間3個月,只學習不參與廠里的經營活動。培訓期間,廠里偶爾會讓小李幫忙遞工具,但主要還是教學。這種情況下,小李和汽修廠就是技術培訓合同關系,不是勞動關系。這說明,如果企業真的是開展收費培訓,學員不參與經營,雙方就不是勞動關系,但企業得有相關的職業技能培訓資質。
第三個例子:小王入職一家機械廠,廠里說要先進行3 個月的專業技術培訓,培訓后簽訂3 年勞動合同,要是小王在服務期內辭職,得支付違約金。小王同意了,培訓期間廠里正常發工資、繳社保。后來小王培訓完干了1 年就想辭職,廠里要求他按協議付違約金。這個案例里,小王和廠里一開始就建立了勞動關系,廠里提供專項培訓并約定服務期是合法的,小王違反服務期約定,確實需要支付違約金。這提醒企業,要是想留住培訓后的員工,可以和員工簽協議約定服務期;也可以對有保密義務的員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用合法方式保障自身權益,而不是靠“假學徒”規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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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勞動者來說,找工作時要是遇到“學徒”崗位,一定要多
留個心眼:先問清楚是否簽合同、是否有工資、是否繳社保、具體學習和工作內容;工作中要及時保存打卡記錄、工資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一旦發現企業是“假學徒真用工”,趕緊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維權。
對于企業而言,想招學徒開展培訓,得合規操作:可以和學徒簽書面協議,把學徒期、培訓內容、考核標準、轉正條件等寫清楚;學徒轉正后,及時簽勞動合同,明確工資、社保等權益。要是想通過培訓留住員工,就用約定服務期、競業限制等合法方式,別想著靠“學徒”外殼逃避責任,不然最后只會吃官司、損信譽。
總之,“假學徒真用工”的套路,看似能幫企業省成本,實則違法違規;勞動者也別被“學徒”的名頭迷惑,要認清自身權益,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只有企業合規用工、勞動者依法維權,才能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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