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2月2日的上午,在人民大會堂的宴會廳,周總理正在接見一位外國元首,兩人相談甚歡,氣氛融洽。但就在這樣一個參政議政的最高殿堂里,卻發生了槍擊事件,并且案發地點就在周總理的宴會廳不遠處。
隨后在研究排查過程中,發現此次的槍擊事件,背后的“主謀”竟然是一名16歲的初中生。但在一步步的調查過后,這名少年最終又被“無罪釋放”。究竟發生了什么事,讓這名少年對人民大會堂進行射擊?又是因為什么,讓這名少年解除嫌疑,“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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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會堂
1966年2月1日下午,接到上面通知,明日上午周總理要在人民大會堂接見外國元首。于是會堂的工作人員從上到下都開始忙碌了起來。人民大會堂自建成以來,一直是我國政府進行國家級政治活動的重要場所,安保程度尤為嚴格。在接見外國元首這樣重要的時刻,安保等級則要被進一步提高。
為了防止敵特伺機進行破壞,公安部特別抽調了大量的人手加強會堂的安保,警衛科則針對會堂的每一個角落進行了嚴密的排查,而會堂內外的所有相關服務人員則都經過了嚴格的篩選,真正做到了滴水不漏。
2月2日上午,周總理在人民大會堂二樓的宴會廳接見了外國元首,廳內廳外的工作人員有條不紊地做著自己手頭上的事情,一切都在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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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會堂西北側槍擊位置
突然大會堂二樓的西北側傳來了一聲響聲,工作人員隨即上前查看,一看才發現,這里的一扇玻璃竟然有兩個破洞,洞的周圍布滿玻璃破碎的紋路。要知道人民大會堂的玻璃都是經過特制的雙層玻璃,這樣的玻璃不僅隔音、保暖,更比普通玻璃堅固耐用,但就是這樣的玻璃,仍然被擊碎。經過附近警衛人員的查看后發現,這個破洞是由槍支射擊留下的,并且在雙層玻璃的中間,還發現了一枚遺留的子彈頭,警衛人員深感事態嚴重,立即將此事上報給領導。
由于當時周總理的會談并沒有結束,所以警衛科的領導決定先不將此事匯報上去,而是讓警衛人員加強巡視,提高警惕,以防后續再有意外情況發生。同時請求公安部、保衛部等相關部門,派相關的工作人員來現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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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毫米小口徑運動步槍
在公安部門的組織下,迅速成立了這次槍擊案的專案組,來自公安部門的槍彈痕跡研究專家、刑偵技術人員,輕武器研究所的專家以及部隊保衛部門的專家立即趕往現場。經過對彈孔以及玻璃間遺留彈頭的研究,專家們發現此次槍擊案的作案工具為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該槍支子彈的有效傷害范圍為1公里左右,殺傷力極大。
在場的人員第一反應都認為這是敵特分子所為,會談結束后的周總理聽聞此事立馬趕到,查看現場后大為震驚,當即下達指示:要對這次的事情,保持高度的警惕,給予足夠的重視,各有關部門立即參與此次調查,務必在最短的時間內查清楚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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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會堂附近的長安街
大家首先根據此次事件是敵特所為這一思路進行調查,5.6毫米的小口徑步槍,有效射程為800-1000米。所以大家首先就對距離人民大會堂1公里附近的長安街進行調查。
第一種作案可能,是有人蓄意開車經過并進行射擊。于是大家就安排了幾名工作人員,開車從人民大會堂經過,并進行射擊模擬。共制定了三種方案:先以全速駕駛通過,并進行射擊;再以稍緩的速度經過;最后用最慢的速度駕駛經過并射擊。
隨后,針對三次演練的結果來分析,發現如果以較快速度經過的方式進行射擊,那么玻璃上的彈孔不會相差只有幾厘米,這種情況即使是神槍手也很難做到;那以緩慢速度的方式就更不可能發生了,當時的長安街,車流密集,如果駕車緩慢經過,勢必會造成交通堵塞,并且在第二次射擊時,一定會被周圍的人發現。
乘汽車射擊的想法被否定后,工作人員又對過往的車輛以及附近的居民進行排查。隨后的兩天,工作人員在群眾的協助下,對當時通過長安街的944輛機動車進行了篩查,最后發現只有北京地質學院的一輛卡車攜帶槍支經過此地,但是這些槍支均是修理過后運回學校供學生軍訓使用的,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槍里并沒有子彈。而附近的居民在當天上午,也并未聽到或見到槍擊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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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會堂北側居民區
案件調查一度陷入了困境,這時,北京市公安局的一名刑偵技術人員陳建華提出了新的想法:“兇手很大可能并不在長安街,根據彈孔分布來看,兇手更有可能是在人民大會堂北面的居民區。”
之前在案發現場調查的時候,陳建華就仔細地觀察過,他發現被射擊的那塊玻璃破碎不均,前窗的彈孔裂紋細密,后面玻璃的彈孔呈現出喇叭口型,并且兩個彈孔之間發生了偏移,這表示子彈的彈道是變形的,由此可以斷定子彈射出的位置應該更遠一些,再加上當天北京市有風,結合子彈射來的方向,更有可能的射擊位置是在北面更遠處的居民區。
對于這樣的推測,專家組并不認同,26歲名不經傳的陳建華甚至沒有列席案情分析會的資格,并且專家組里對于彈孔的研究,依靠的是蘇聯傳過來的專業測量模式,大家更信任的是技術的支持。但經過了幾天的調查,案件仍舊一無所獲,一籌莫展的時候,大家想不如就死馬當活馬醫,隨即將陳建華的建議上報到周總理那里,周總理在聽完這個判斷后,覺得這有一定可能性。
但經過前幾天的搜查,耗費了時間和精力,也打擾了人民群眾,卻沒有取得成果,于是決定先讓陳建華帶著專家和技術人員去靶場進行試驗,以確定這個推斷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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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擊人員模擬射擊
2月5日上午,陳建華和參與試驗的專家們一起來到了北京西郊的靶場,布置現場,指導模擬試驗。此次安排射擊的人員是由國家射擊隊派出的一名技術高超的專業射擊員,而將被射擊的玻璃則是由北京城建部門仿制的與人民大會堂足夠相似的雙層玻璃,最后還有北京軍區部隊提供的與作案工具一樣的5.6毫米小口徑步槍以及相應充足的子彈,在多方部門的配合下,一場針對人民大會堂槍擊案的全真模擬開始了……
根據陳建華的推測,案發當時槍擊的位置與人民大會堂之間大概相差400米左右,于是就安排射擊員在距離玻璃400米的地方進行模擬射擊。為了數據的可靠性,射擊隊進行了大量的射擊,僅一上午就擊穿了足足兩輛卡車的特制玻璃。
靶場里的工作人員將這些破碎的玻璃收集起來,讓陳建華與專家們一起分析射擊后的玻璃彈孔,隨即他們驚喜地發現,這次模擬試驗被擊穿的兩卡車玻璃,留下的彈孔與人民大會堂的玻璃彈孔基本上一致,甚至有一些玻璃的彈孔形狀可以說是與大會堂現場的彈孔形狀完全一樣,這些充分證明了陳建華推測的正確性,于是,人民大會堂槍擊案的調查有了新的方向——人民大會堂北側的居民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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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桑
人民大會堂北側的居民區不同于普通的居民區,總共200多戶人家,但住著的大多都是國家干部,甚至是部隊的首長。當時主要負責辦案調查的是時任中央辦公廳警衛局副局長的于桑同志,這位于桑同志是黨和部隊的革命元老,隨著紅軍爬過雪山,走過草地,最后順利抵達陜北后開始專門從事保衛工作,多年來,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安保經驗。
隨行的調查人員不知對這些干部家庭如何開展調查,就是于桑這樣的革命元老,也不能直接帶人去搜查200多戶的干部家庭,無奈之下,公安部門決定先向周總理進行請示,得到批復后再進行調查。
周總理了解到實驗結果已經能夠證實槍擊位置是在人民大會堂北側的居民區一帶,但由于該居民區的特殊性,案件調查陷入停頓,隨即下達指示:“既然試驗結果已經出來了,那就必須對這一居民區進行調查,一視同仁,不搞區別對待。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無論是誰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抗拒調查,必須無條件地配合公安部門,協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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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國上將李達
得到指示的公安部門不再顧慮,安排人員開始對這北側居民區挨家挨戶的走訪調查,了解他們在2月2日上午的具體情況。經過一天的時間,工作人員基本完成了對這片居民區的調查工作,并結合群眾反映,他們了解到2月2日當天,只有兩戶人家使用過小口徑步槍,其中一戶的使用時間是在下午,與案發情況不符,于是最后的線索鎖定在了上午使用過小口徑步槍的李首長一家。
調查人員一行最后來到首長家進行詳細調查,在傳達室等待的時候,調查人員看到傳達室的墻上赫然掛著一支小口徑步槍,隨后裝作不經意的與傳達室的老人進行攀談,話題很快轉到2月2日的上午,老人說:“首長家的兒子李迪民很喜歡這支步槍,平時總會叫上他的初中同學一起到家里打鳥,這不前幾天還和同學們在院子車庫的屋頂上打麻雀。”聽到這里,辦案的調查人員心里一喜,案子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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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
等見到李迪民,調查人員就直截了當地問起2月2日上午發生的事,原來當天上午,李迪民邀請同班好友來家里打麻雀,當時是在車庫的屋頂,北京當天又有風,麻雀飛走的時候朝著的就是人民大會堂的方向,但開槍后沒打中,李迪民他們也就作罷,誰知道子彈竟然就射到了人民大會堂的玻璃上。
面對辦案人員的詢問,16歲的李迪民緊張地將事情原委一一詳細敘述出來,有了李迪民的事情描述,公安部又將傳達室放著的小口徑步槍,以及屋內抽屜里的子彈全數帶回,交由技術部鑒定,隨后得出結果,該槍支及子彈與射擊人民大會堂玻璃的槍支彈藥一致,就此,案件終于水落石出。
“李迪民,男,16歲,北京市人,是一名初中生,就讀于北京市第31中學。2月2日上午案發當時,與同學在家中車庫屋頂打麻雀,所用槍支為傳達室內所放置的5.6毫米小口徑步槍,此類槍支在國內十分罕見,共有6條右旋膛線,殺傷力巨大,該槍支由其父親從國外進口得來。在李迪民家中屋頂上還搜集到10枚彈殼,經過與大會堂玻璃內遺留的彈頭相比對,發現兩者理化成分基本一致。由此斷定,李迪民為此次人民大會堂槍擊案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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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總理
震驚全北京上下的人民大會堂槍擊事件,竟然是由一名初中生造成的,事件起因卻僅僅是因為打一只麻雀。公安部門將案件調查結果上交給周總理,看著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周總理考慮到當時國家對于槍支的管理并不嚴格,關于這樣的射擊失誤事件在全國各地都時有發生,并且當時的李迪民只有16歲,還是個在校初中生,學業不可荒廢,對于這樣的事也只是無心之失,幸好此次事件并未有人員傷亡。便決定了對李迪民的處理辦法:“公安部門對其進行嚴肅地批評教育,交待其父母對其嚴加管教,此事不再追究。”
就此,人民大會堂槍擊案的兇手就這樣“無罪釋放”了。但關于案件的調查已經結束,槍支的問題卻并未結束。無心之舉卻帶來了不可想象的后果,歸根結底是由于對槍支管理的放縱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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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辦民兵師
從民國時期開始,政府就允許個人合法擁有槍支,加上長年戰亂,民間散落的槍支數量龐大。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頒布了《槍支管理暫行辦法》,雖然收繳了大部分槍支,但更多的是對槍支的一個規范管理,很多干部或者其他人員,只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便仍可合法擁有槍支。并且,在1958年,毛主席提出“大辦民兵師”的號召后,民間的槍支數量一度又有所增加。
私人擁有槍支,是一件隱患極大的事情。全國各地每年因為槍支所發生的傷人損物事件不計其數,民間械斗因為槍支的持有,也使死亡人數大大增加。對于槍支的管理形勢嚴峻,刻不容緩。
周總理站在政治的角度,群眾的角度,充分考慮了對于槍支的管理。借由人民大會堂槍擊案一事,開始對槍支規范進行了行動。首先是將此次槍擊案的結案報告傳達給各部門,讓有關部門組織人員到現場參觀,使相關人員提高警惕,引起重視;同時,決定實施對槍支彈藥的登記造冊,清查北京市內所有的槍支彈藥,收繳報備,規范擁有。
2月9日下午3時,國管局召集國務院直屬口、各部門負責保衛工作的干部召開會議,會上傳達了周總理的指示,并要求在2月15日前,國務院直屬口各單位要將所有槍支登記情況上報給北京市公安局,并抄報國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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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繳的部分槍支
指示一下達,各部門的人員開始馬不停蹄地進行走訪調查,在調查的過程中,國管局共收到各種槍支141支,子彈1.9萬余發。其中公用槍支73支,子彈1.1萬余發;民間個人私有槍支68支,子彈8000余發。截止當年7月27日,全北京市共清查出此前瞞報、漏報的各式槍支1.2萬余支,讓人后怕的是在后續公安部門的搜查過程中,還找到了沒有登記的各式火炮55門。
隨著北京市的槍支全面清查,全國各地也紛紛開展了對槍支登記報備的工作。隨著清查工作的展開,各地都加強了對槍支的管理措施,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安全。
從一件小小的麻雀事件,到全國的槍支管理措施整改,周總理從小事出發,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安全。加強了槍支管理,對人民的安全作出了更好的保障,穩定社會治安,維護社會秩序,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及其財產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減少槍擊事件的發生,降低民眾犯重大過錯的可能,更有利于安居樂業,達到夜不閉戶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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