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孟加拉國首都達卡的國內戰爭罪行法庭——國際刑事法庭(ICT)——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小組裁定哈西娜應對2024年執法部門實施的數百起法外處決負責。
對哈西娜的指控包括五項內容:煽動謀殺抗議者,下令絞死示威者,下令使用致命武器、無人機和直升機鎮壓騷亂。
法官稱“謝赫·哈西娜煽動、下令以及未能采取懲罰措施,犯下了反人類罪”,她“向其黨內積極分子表達了煽動……而且,她還表示下令殺害和消滅抗議的學生”,這一點“非常清楚”。
由于哈西娜已于今年8月5日乘直升機逃往印度,法庭為其指定辯護律師,并最終以“反人類罪”缺席判處其死刑——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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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內政部長也被缺席判處死刑,前警察局長認罪后轉為污點證人,被判5年監禁。
法官宣判后,法庭內爆發出熱烈的掌聲與歡呼聲。
哈西娜隨后發表聲明拒絕承認法庭的合法性,稱審判是“操縱的法庭”,由“無民主合法性的臨時政府”主導,她“未獲得公平辯護機會”。她表示只在國際刑事法院(ICC)接受審判。
諷刺的是,這個法庭恰恰是哈西娜本人在2010年設立的,原本用于審判1971年獨立戰爭期間的戰爭罪行,現在被臨時政府用來審理她自己。
判決之后,孟加拉國臨時政府正式要求印度引渡哈西娜,稱“庇護罪犯是對正義的侮辱”。
印度對此請求保持沉默,原因之一是兩國之間并沒有引渡條例。印度外交部發表聲明表示:“作為近鄰,印度始終致力于維護孟加拉國人民的最大利益,包括該國的和平、民主、包容和穩定。”
謝赫·哈西娜出生于1947年,現年78歲,其父及10名親屬于1975年被政變軍人殺害,當時28歲的哈西娜因為在西德而幸免于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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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981年出任人民聯盟主席,與軍政府展開斗爭。1996年當選孟加拉國總理后,哈西娜撤銷了當年赦免政變人員的法律,開始追究政變領導人的刑事責任。
1998年,該國法院判處15名年青軍官死刑,后高等法院裁決其中3人無罪,維持另外12人死刑。2010年,這12人中6人在逃,1人去世,另外5人被執行絞刑。
在2008年、2014年和2018年的大選中,哈西娜領導的人民聯盟全部贏得壓倒性優勢,她也因此長期在孟加拉國執政。
2018年,哈西娜政府通過了《2018年數位安全法案》,根據該法案,任何被政府認為在互聯網或其他媒體上發布不恰當的批評都可能被判監禁,警方可以在懷疑公民觸犯《數字安全法》的情況下,無需搜查令即可搜查任何人或任何場所。
2024年7月,孟加拉國學生因公務員配額問題舉行和平示威,隨后演變成全國范圍內要求哈西娜辭職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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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下令警察和反恐部隊“快速行動營”進行鎮壓,使用實彈、催淚彈等,導致大規模傷亡。聯合國相關機構稱行動可能導致1400人死亡,孟加拉國臨時政府衛生顧問估計,死亡人數超過800人,受傷約1.4萬人。
2025年8月5日,哈西娜悄悄乘坐直升機逃往印度,她的多名親屬也各自逃離孟加拉。
幾天后,孟加拉國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穆罕默德·尤努斯出任臨時政府首席顧問,領導臨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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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法庭開始審理此案。
針對該判決,聯合國稱它是“對受害者而言的重要時刻”,但同時警告說“對判處死刑感到遺憾,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反對死刑”。
此次審判僅幾個月時間,速度快、辯護資源有限且是缺席進行,因此不免包含復仇成分。
但是,不可否認,審判結果有其正義性,作為孟加拉總理,對本國民眾痛下殺手并導致上千人死亡,毫無疑問應當處以極刑。
作為哈娜的庇護國,印度幾乎不可能將其引渡回國,因此死刑判決也幾乎沒有執行的可能,它更多的是象征意義。或許,它還可以警示那些視民眾如草芥的統治者,讓他們在決定舉槍前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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