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則新聞,令人唏噓。
據媒體報道,
河北一位男子結婚7年,
婚后聚少離多,
妻子頻繁回娘家,兩人實際共同生活不到一年。
最近他才得知,
妻子婚前就有精神病史,
且婚后復發,拒絕離婚,也不愿退還彩禮。
男方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撤銷婚姻、返還彩禮。
消息一出,網友吵翻了:到底誰更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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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像一塊石頭,
砸進平靜的婚姻湖面,
激起的不只是法律爭議,
更是對感情、責任、信任的深層拷問。
我們總說婚姻是愛情的歸宿,
可當現實露出鋒利的棱角,才明白,
它更像一場需要清醒與擔當的長跑。
我們先說男方這邊,男方也不容易。
他不是沒給過機會。
7年婚姻,聚少離多,
他或許早察覺異樣,但一直沒放棄溝通,
直到最后發現真相,才選擇走法律程序。
他要的不只是退彩禮,更是一種“被欺騙”的回應。
彩禮在農村不是錢那么簡單,
它承載著家庭的付出、面子、承諾。如果婚前關鍵信息被隱瞞,這份婚姻從起點就失了公平。
可我們也不能忽視女方。
精神疾病不是她的錯。
她可能也掙扎過、害怕過,擔心說出來會被拒絕,于是選擇隱瞞。
婚后復發,她或許也痛苦,甚至無力面對婚姻的現實。
她拒絕離婚,未必是糾纏,可能是害怕失去唯一的情感依靠。
精神疾病患者在社會中本就容易被歧視,婚姻里更難被理解。
但問題在于:婚姻是兩個人的契約,而契約的前提是知情與自愿。
如果一方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基于虛假信息做出人生重大決定,這份契約的根基就動搖了。
這不是“誰更慘”的問題,而是“如何更公平”的問題。
法律上,根據《民法典》,若一方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權請求撤銷婚姻。精神疾病是否屬于“重大疾病”,需醫學和司法認定,但原則是明確的:知情權,是婚姻的底線。
至于彩禮,它不是買賣,但也不是白送。它是一種帶有文化意義的承諾交換。當婚姻因重大隱瞞而破裂,要求返還,并非斤斤計較,而是對付出的一種尊重。當然,具體退多少,要考慮共同生活時間、家庭貢獻、對方經濟狀況等,不能一刀切。
這件事最讓人難過的,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兩個本可能好好過日子的人,最終在誤解與沉默中走到了對立面。如果婚前能坦誠,或許男方會慎重考慮,但至少是自主選擇;如果婚后能溝通,或許女方能得到更多理解與支持。可現實是,隱瞞與回避,讓信任徹底崩塌。
我們總說婚姻要包容,可包容的前提是真實。一個人可以接納對方的缺點,但很難承受被欺騙的背叛。真正的善良,不是隱瞞,而是勇敢說出真相,讓對方有選擇的權利。
這件事也給所有人提了個醒:
婚前坦誠,是對彼此最大的尊重。
婚后溝通,是維系感情的唯一橋梁。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工具,而是保護弱者、維護公平的底線。
對此,怎么看?跟往常一樣,談談我的個人看法:
隱瞞重大疾病,傷的是信任,毀的是婚姻的根基。
我們可以同情患者的處境,但不能因此否定另一方的知情權。
愛,不該建立在謊言之上。
真正的保護,是讓每個人都能在知情中做出選擇。
婚姻不是避風港,而是兩個真實的人,攜手面對生活的風雨。
愿每個人都能在婚姻中,被真誠以待,也被溫柔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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