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起利用“代辦貸款”話術實施的詐騙案,被告人王某因騙取他人身份信息開展詐騙活動,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受到法律嚴懲。
被告人王某在互聯網發布“可代辦貸款”虛假信息,騙取被害人李某的身份證號、銀行卡密碼等關鍵信息后,用李某信息注冊實名認證微信并綁定銀行卡。隨后四個多月內,王某通過該微信發布“低價處理眼鏡視光設備”等虛假銷售信息,誘騙11名被害人共計支付貨款35480元,贓款均被其用于個人消費。法院審理認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數額較大,已構成詐騙罪,依法作出判決。
昌邑法院提醒廣大群眾,需筑牢個人信息“防火墻”,身份證號、銀行卡密碼、短信驗證碼等核心信息切勿輕易泄露,警惕“代辦貸款”“刷單返現”等索要個人信息的詐騙話術。網絡購物時應通過正規渠道核實對方身份及商品信息,選擇有擔保的官方平臺支付,避免直接向個人賬戶轉賬。若發現身份信息被冒用或遭遇詐騙,需第一時間報警,保存相關證據,凍結注銷被冒用賬號并掛失銀行卡,防止損失擴大。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美佳
責編姜岸松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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