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商家在社交媒體曝光
半年來她被
買家劉某利用平臺漏洞
用6個賬號“僅退款”225個包裹
相關消息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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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話題
打造富婆人設
沖上微博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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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商家時女士發視頻稱,半年來她被一位女顧客劉某利用平臺漏洞,用6個賬號“僅退款”225件331單。
該女子每次會在店鋪購買多樣商品,商品價格從十幾元到幾百上千元不等。并且其在快遞還未簽收時,將貴價商品申請僅退款“攔截快遞”,再將低價商品的面單與貴價商品交換,把低價商品當成貴價商品退回。
劉某還在網上打造富婆人設銷售所得財物,2020年,劉某曾經發朋友圈稱:“你們都在搬磚,我在搬人民幣,都是一袋子一袋子給,這兩天光安排人存錢了!”這些行為導致商家時女士損失5.4萬余元。目前時女士已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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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在朋友圈和粉絲群炫富(來源:Hui 時小姐)
事件一出立即引起了網友的激烈討論,網友認為劉某應該被嚴懲,也有網友指出這個事件中快遞員和驛站沒有盡到保護義務,也有責任。
事發后劉某轉賬求和解
時女士將事情在網上曝光后,她稱收到多位商家私信“他們也遇到了同樣的事”,核對地址后發現是同一個人。
時女士向媒體表示,事發后對方轉賬給她“求和解”,“我拒絕了,成年人應該得到應有的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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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轉賬欲補齊差價希望留條路(來源:Hui 時小姐)
時女士展示的受案回執顯示,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衛山派出所已受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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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女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律師張建齊認為,該女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單時就無支付對價意愿,還通過更換快遞面單等隱秘手段騙取財物,且將贓物轉賣牟利,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同時,根據時女士視頻稱,劉某曾向時女士轉賬兩次,分別為2萬元和3萬元希望時女士“留一條路”。
張律師認為,劉某其實際犯罪所得可能不低于2萬-3萬元,而詐騙罪入罪金額為3000-1萬元(對應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金額達3萬元以上則屬“數額巨大”,將面臨3-10年有期徒刑。
而部分網友認為快遞員或者驛站也負有責任,張律師告訴記者,快遞員或驛站若無明知或串通行為,則無需為此承擔責任,因該行為屬于獨立違法犯罪,非普通合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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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青年報、極目新聞、瀟湘晨報、@錢江視頻
編輯:吳自強????
責編:李 鋒?
監審:黃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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