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星標我/
比大部分人早一步看見未來
近日,國家數據局局長劉烈宏在“數據要素×”大賽頒獎儀式中進行了致辭,講了很多內容,其中有一段頗受行業關注——
“目前數據交易所發揮的作用還不夠,數據交易規模還不大,正處于爬坡過坎、滾石上山的階段。希望數據交易所在推進數據要素價值釋放中更好找準自身市場定位,提升綜合服務能力,積極推進公共數據產品流通交易,完善數據產品服務價格發現機制,在繁榮數據產業生態等方面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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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顯然是戳中了數據行業里的集體痛點。
那怎么來理解呢?我談一下我的看法。
當前,全國已經有幾十家數據交易所了,從北上廣深到地方省市,不少都掛了牌、搭了線上平臺,但真正能讓數據“順暢交易、形成規模”的,其實沒幾家。從業者私下里常吐槽,“交易所里看著熱鬧,掛的項目不少,但真金白銀的大額交易,大多還在線下走流程”,這大概就是劉烈宏說的“作用不夠”的真實寫照。
到底“作用不夠”體現在哪?先說說最直觀的“場內冷、場外熱”。
很多企業做數據流通,寧愿簽保密協議走線下合作,把數據、服務、運維打包成一個項目,也不愿意放到交易所掛牌。為啥?因為交易所里的規則不統一,比如,有行業人士吐槽,今天在北方某交易所拿到的“數據資產登記證”,到了上海、廣東可能根本不認可,格式、條款都不一樣。企業要是想跨區域交易,光對接規則就得花不少功夫,還不如線下談省事。
還有個更普遍的問題,就是不少交易所啥都想干,定位太泛了。本來交易所該是基礎設施提供者,幫著搭平臺、做登記、保合規就好。但現在很多所既想自己做數據服務商,幫企業處理數據;又想搞撮合業務,賺中介費;甚至有的還想碰數據金融,搞數據質押貸款。結果呢?人不夠、錢不夠、技術也跟不上,看似業務范圍廣,實則每項都做不精。
更尷尬的是,一邊要承擔公共數據開放的公益角色,一邊又想靠市場化業務賺錢,最后往往是兩頭不討好——做公益時嫌賺錢慢,做市場時又怕被質疑偏離公共職能,定位越搞越亂。
為啥會出現這些問題?很多人以為是交易所本身的問題,但其實往深了看,根源在于“數據沒入表”。
啥是“數據入表”?簡單說,就是把數據當成一項正經資產,寫進企業的財務報表里。現在的情況是,很多掛在交易所的數據產品,連資產身份都沒確認——既說不清楚到底歸誰(確權),也算不明白值多少錢(計量),更沒有統一的標準去評估它的價值(估值)。這樣的數據產品,跟證券交易所里那些報表清晰、權屬明確的上市公司股票比起來,差得太遠了。要是一家公司的財務報表都不規范,資產、權屬都說不清,誰會敢買它的股票?數據交易現在就是這個尷尬處境:有市場預期,但沒資產基礎。
沒入表,數據就只是PPT資產。在企業CFO眼里,這些數據不是資產,而是成本——服務器要花錢、采集要花錢、運維也要花錢,就是沒法給企業帶來看得見的價值。沒有資產身份,自然談不上流通中發現價值,交易規模怎么上得去?其次,定價機制相當不嚴謹,還沒有行程體系。現在很多數據交易要么是一口價,幾萬、幾十萬全憑經驗談;要么是項目打包,把數據和服務混在一起,根本拆不出數據本身值多少錢;還有的干脆寫面議,連價都不敢明標。為啥?因為沒有財務報表上的賬面價值做參考,也沒有像市盈率那樣的估值框架,只能靠雙方博弈。最后,金融機構也不敢給這些數據資產背書。這些年總說“數據質押”“以數融資”,但實際落地的沒幾個——
銀行信審會問:“這數據過去能賺多少錢?未來能帶來多少現金流?”
法務會問:“要是企業違約了,這數據能怎么處置?”
風控還會問:“要是數據權屬有爭議,風險咋隔離?”
這些問題答不上來,金融機構只能做些示范項目,要么量少,要么只停在發布會上,根本沒法規模化。
我認為要解決以上底層難題,首先要做的就是“數據入表”。
首先是“確權”——得說清楚誰在什么范圍內,對什么數據有什么權利。比如公共數據,是政府持有還是授權平臺運營?對外給的是使用權。還是服務使用權?企業數據能不能轉讓復制權?個人數據要滿足哪些脫敏要求才能流通?這些問題不解決,數據就沒法入表。
其次是“定類”——得分清是原始數據、加工數據還是數據服務。就像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處理方式不一樣,不同類型的數據在財務上的記法、風險點、收益模式也不一樣。比如原始數據更新快,可能需要頻繁評估價值;加工數據更穩定,收益模式也更清晰。
然后是“計量”——得算明白數據的基本情況:覆蓋了多少用戶、多少機構?更新頻率咋樣?歷史使用記錄好不好?質量如何?缺失率、錯誤率高不高?這些指標是數據從資源變成資產的必經之路,也是定價的基礎。
最后是“估值”——有了前面的基礎,才能用成本法(算采集、加工的成本)、收益法(算未來能帶來的收入)、市場法(參考同類數據的交易價)來評估數據的價值,而不是靠拍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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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劉烈宏局長提到“作用不夠”,其實是在給數據交易所指方向——下半場不能再走“先掛牌、再找交易”的老路,得改成“先入表、再交易”。
數據入表是交易所的地基,地基打不牢,上層建筑再花哨也沒用。未來交易所該做啥?
首先得回歸本職,別再當萬金油,而是做好“基礎設施提供者”。比如在數據入表的規則、模板、登記服務上做深做透,幫企業做好確權登記、交易記錄留痕,成為可信的中立第三方;在跨區域標準對接上做樞紐,讓不同地方的登記證、交易規則能互通。
其次,要把掛在架子上的數據產品,變成能寫進報表的資產記錄。比如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幫政企梳理數據資產目錄,制定分類標準,讓企業CFO在審核報表時,能清晰看到“這個數據資產怎么確權的、怎么評估的、在哪個交易所登記的、有哪些交易記錄”。
最后,得從追求交易數量轉向沉淀高質量資產和規則。短期湊幾單交易容易,降低標準、搞活動就能做到,但真正有價值的是那些經過嚴格確權、能入表、可復制的高質量數據資產,還有那些能推廣的規則和標準。
當交易所開始用“高質量可入表資產存量”來衡量自己,而不是只看“成交金額”,這個行業才算真正成熟。
不光是交易所,企業現在也得開始準備數據入表。比如持有大量公共數據的國企、城市運營企業,得想想怎么在合規前提下,把手里的公共服務數據變成可入表的資產組合;那些做行業解決方案的公司,別再把數據當成項目資料,要從一開始就考慮數據的入表格式和口徑,把數據變成高度結構化、可復用的資產;金融機構現在做的數據質押試點,未來可能就是數據金融估值模型的樣本,得好好積累經驗。
畢竟入表不是結果,是過程——今天怎么采集、治理、管理數據,決定了三五年后這些數據能不能堂堂正正寫進資產負債表。
我認為,劉烈宏那句“作用不夠”,與其說是批評,不如說是行業轉型的信號——數據要素市場從政策倡導期進入了效果檢驗期,數據交易所從拼牌子進入拼能力期,數據資產從PPT概念走向財務報表。
未來誰能在數據交易里立足,不是看誰先掛了多少項目、喊了多少口號,而是看誰能先打通“數據治理→確權→入表→交易→金融”這條鏈路。而這條鏈路的核心,就是把數據當成可計量、可審計、可交易的正經資產。等到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認真做數據入表,數據交易所里“交易大廳不冷清、數據資產可見可算可融”的那一天,才真的會來。
注:以上內容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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