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27日,香港大埔宏福苑發生一場觸達五級火警的火災事故。火災由樓房外面的竹子腳手棚架著火引發,火勢迅速蔓延,火焰很快吞噬整棟樓宇,而由于旁邊樓房距離較近,且同樣裝有竹子腳手架,大火很快引燃到小區中其他6座樓房,致使整個小區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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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27日,火災已造成44人遇難(含1名消防員)、45人受傷,曾有279人失聯,由于失聯人數較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預估之后會進一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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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災難不僅牽動著香港市民的心,更因香港保安局“不排除刑事案件可能”的表述,引發公眾對火災性質和起因的關注——這起火災發生之初到底發生了什么?是否有人為縱火?為何火情如此之大?此類問題也都需要給大家一個交代。
火災背后的“異常信號”:從現場痕跡指向“刑事可能”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火災后明確表示“不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是因為現場勘查發現的多處異常情況,為這一判斷提供了關鍵依據。
首先是違規易燃材料的大量使用,警方調查發現,宏福苑外墻維修工程中,施工方安裝的保護網、防水帆布、塑料布等材料,均疑似未符合防火標準,而未受火勢波及的大廈內,每層電梯大堂窗戶外竟被發泡膠包封。發泡膠屬于高度易燃材料,燃燒速度快且會釋放有毒氣體,警方推測其極可能是火勢迅速蔓延、從單棟樓波及7棟樓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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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工程管理的嚴重疏忽,這座正處于“大修”中的屋苑,早在施工期間就有居民投訴工人吸煙問題。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曾指出,棚架起火常見火源包括未熄滅的煙頭、燒焊產生的高溫火屑,而宏福苑外墻的竹制棚架本身易燃,一旦接觸火源,再加上當時的強風天氣,火勢便會形成“立體燃燒”和“煙囪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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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注意的是,負責維修工程的公司負責人,在材料選擇、施工監管上的失職已遠超“疏忽”范疇——警方最終以“涉嫌誤殺”拘捕了該公司2名董事及1名工程顧問(年齡52至68歲),理由是其“嚴重疏忽導致火勢失控、重大傷亡”。
這些線索共同指向一個核心:火災的蔓延并非單純的“意外”,大概率是人為違規操作、監管缺失疊加的結果。不過這里需要明確的是,“不排除刑事案件可能”不等于“人為故意縱火”。從目前證據來看,警方調查重點集中在工程方的刑事疏忽,而非故意縱火行為。
其實刑事案件的范疇既包括故意犯罪(如縱火),也包括過失犯罪(如重大責任事故罪、疏忽導致他人死亡),此次拘捕行動針對的“誤殺”嫌疑,正屬于后者——即責任人應當預見違規行為可能引發危險,卻因疏忽未能避免,最終造成嚴重后果。
對火災性質的定性,是對公共安全的深層焦慮和制裁
香港保安局對火災性質的定性,之所以引發廣泛討論,本質上折射出公眾對公共屋苑安全、工程監管漏洞的深層擔憂。宏福苑作為香港公共房屋的典型代表,42年樓齡、1984個單位、常住4643人,其中36.6%是65歲以上老人——這樣一個老年人口占比高、建筑設施老化的社區,本應是安全防護的重點區域,卻因維修工程的違規操作陷入險境,暴露的問題遠超單一火災事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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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竹制棚架的“隱患頑疾” 再次被推上風口。香港建筑行業至今仍廣泛使用竹腳手架,盡管其成本僅為金屬腳手架的幾分之一,且輕便易運輸,但防火性能極差。此次火災中,竹棚燃燒的“噼啪”聲貫穿始終,燃燒后的碎片夾雜火星隨風飄散,成為火勢跨樓蔓延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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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內地早在數十年前就已淘汰竹腳手架,而香港作為工程預算充裕、安全標準嚴格的地區,卻因“成本控制”保留這一高風險材料,背后的行業慣性與監管妥協,讓公眾對“安全優先”的原則產生質疑。
另一方面,公共工程的“監管盲區” 令人心驚。宏福苑維修工程自2024年7月動工,歷時一年多卻未發現易燃材料違規使用、工人吸煙等問題,暴露出監管環節的嚴重缺位。香港房屋委員會作為屋苑發展商,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方,本應承擔起工程監督責任,卻未能及時制止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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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深思的是,類似問題并非首次出現——2025年10月,香港中環干諾道中華懋大廈也曾因外墻棚架燃燒引發三級火警,造成4人受傷,短短一個月后悲劇重演,說明行業內對棚架防火、材料合規的重視程度仍未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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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保安局提出“不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某種程度上也是對公眾焦慮的回應:將調查升級至刑事層面,不僅是為了追究責任人,更是為了以法律震懾倒逼行業規范——無論是工程方的材料選擇、施工管理,還是監管部門的監督職責,都不能再以“疏忽”為由逃避責任。
從“刑事調查”到“安全反思”:火災之后更需制度重構
隨著3名工程公司負責人被拘捕,香港警方聯合消防處、政府化驗所等部門的全方位調查已全面展開,后續將重點厘清三個核心問題:一是起火點的具體位置與初始火源;二是違規材料的采購、審批流程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三是監管部門在工程驗收、日常巡查中的責任邊界。但比追究個案責任更重要的,是從這場災難中吸取教訓,重構公共屋苑的安全防護體系。
對香港而言,首先需要推動腳手架材料的“全面升級” 。此次火災后,已有業內人士呼吁盡快出臺竹腳手架的禁用時間表,以金屬腳手架逐步替代,并建立嚴格的材料進場檢驗制度,杜絕非防火材料流入工程現場。
其次,要強化公共工程的“全流程監管” ,將施工期間的安全檢查從“定期抽查”改為“實時監控”,引入第三方監理機構,同時暢通居民投訴渠道,讓違規行為能被及時發現、制止。
此外,針對老年人口密集的舊屋苑,還需完善火災應急響應機制——比如增設高層消防栓、推廣防火門窗、定期組織老人疏散演練,減少災難發生時的傷亡風險。
目前引發香港大埔火災的證據雖未指向故意犯罪,但這場火災帶來的警示意義絲毫不減:無論是“刑事疏忽”還是“意外事故”,最終造成的都是生命的逝去與家庭的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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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安局提出“不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本質上是對“生命至上”原則的堅守——每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都應有人為失職付出代價,唯有如此,才能讓公共安全的防線真正筑牢,讓類似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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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的火光雖已漸熄,但對香港公共安全體系的拷問才剛剛開始。這場災難不僅是一次刑事調查的起點,更應成為推動城市安全升級的契機——畢竟,對一座城市而言,最珍貴的從來不是節省的工程成本,而是每個居民“住得安心”的基本權利。
消息來源:北青網11月27日報道《香港火災已致40人遇難45人受傷,279人失聯!不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已交由警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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