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末的北戴河,海風帶著咸味撲面而來。傍晚散步時,毛主席突然停步,望著天邊的晚霞問身邊警衛:“咱們的海岸炮,能穩穩打到什么距離?”一句看似隨口的提問,暗中折射出他對海疆安全的深切憂慮,也為隨后那場攸關國家主權的領海寬度討論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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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針撥回四年前。1954年春,毛主席視察山海關和老龍頭,面對滿目瘡痍的城垣和八國聯軍遺留的大炮,他沉默良久。那天,他第一次對當地干部提到“領海”二字,語氣沉重:“不能再讓外人想來就來。”彼時,美國第七艦隊在近海游弋,日本漁船闖入渤海捕撈,國民黨封鎖線仍未徹底破除,海上秩序混亂不堪。
為了給領海劃線,中央決定正式啟動論證。8月22日,周總理把倪徵燠、喬冠華等人從北京送到北戴河。毛主席開門見山:“外國軍艦頻頻挑釁,海防必須有法可依。各國現在多寬?”倪徵燠羅列現狀:十二國堅持三海里,二十余國要求拉大到十二海里甚至更寬,連150海里的極端主張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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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的是,三海里標準并非天經地義,它源于十八世紀“岸炮射程”理論。當年的英、美認為只要岸炮覆蓋范圍有限,自己遠洋艦隊就可以在公海自由行動。強國借炮口丈量海權,弱國卻被迫裸露海岸。不難理解,倪徵燠在匯報時特別提到,日本漁民憑機動船橫掃我國沿海漁場,我國漁民只能望洋興嘆。
毛主席聽完,先問商船通行是否受阻,又指向地圖上的渤海:“如果十二海里,渤海是否全部歸我?”答復是肯定的:最寬處不足二十四海里,渤海便成內海。主席點頭,卻沒有立即拍板,他要再聽不同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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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北戴河再次聚集了劉少奇、彭德懷、黃克誠等軍事首長,以及劉澤榮、周鯁生兩位法學泰斗。兩位老先生堅持三海里,擔心“惹事”。毛主席微笑反問:“海牙協議真是金科玉律?”這句輕描淡寫的話,把會場氣氛推向高潮。
就在爭論僵持之際,毛主席忽然抬頭詢問作戰部負責人,聲音低沉卻清晰:“海岸炮的有效射程到哪兒?”答復是十二海里左右。聽到這個數字,主席放下手中文件,以極簡潔的語調結束爭議:“既然炮能打到十二海里,就定十二海里。”全場無語,隨后迅速統一。短短一句話,既有軍事邏輯,也有政治分量。
9月4日凌晨,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播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聲明》。十二海里正式寫進對外公報,并明確渤海、瓊州海峽等為內海,一切外國軍用船舶和飛機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新聞傳遍全球,華盛頓與倫敦第一時間跳出來質疑,東京亦跟風附和,但聲明已經擲地有聲,不容回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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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面主權需火力背書。三天后,美海軍聯合臺軍十三艘艦船闖入臺灣海峽。第一天,他們小心翼翼,沒有觸碰十二海里;第二天膽子大了些,結果一輪炮火從大陸方向呼嘯而至。“撤!”美方指揮官的命令干脆利落,艦隊瞬間調頭,還把國民黨艦只拋在后面。炮彈落點距離十二海里線不到百米,既精準又克制。
這場炮擊不是戰爭,而是一份帶火藥味的“提示”。美國人發現,只要懸停十二海里之外,中國炮口就會沉默;一旦越線,炮火必至。事實證明,毛主席關于“仗一時半會打不起來”的判斷準確無誤。自此以后,十二海里成了新常態,連挑釁者也默認了這條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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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那份聲明還把臺灣、澎湖以及南海諸群島一并納入,表明領土主權問題與海洋權益不可分割。法律文本冷冰冰,卻在此后幾十年持續發酵:1973年,十二海里原則寫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世界范圍內由“英國例外”變為“全球通例”。
回看1958年的這場決策,可見軍事與法理并行不悖。若沒有對岸炮射程的精準測算,“十二海里”可能只停留在紙上;若沒有法律專家的縝密論證,炮彈再遠也難言正當。兩相結合,才讓我國從70萬平方公里近海,擴展到約300萬平方公里管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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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海岸炮能打多遠?”那日黃昏的提問聽來隨意,背后卻是對民族安全與尊嚴的深層考量。十二海里不是憑空得來,而是戰略、法理、實力相互咬合的產物。領海線就此釘死,外艦不敢越雷池一步,海上國門真正立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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