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位女孩求職被拒,只因身上有刺青。
HR沒多解釋,一句“公司不招有紋身的”就打發了她。她不服氣,在網上質問:“有刺青就一定是壞人嗎?”
![]()
結果,評論區一片冷嘲熱諷:“找個夜店上班吧”、“誰家正經公司敢用?”
這話聽著扎心,卻也道出了一個現實:在今天的職場,刺青仍是一道隱形的“污點”。
可問題來了,刺青真的等于品行不端嗎?
顯然不是。有人為紀念親人而紋,有人視其為藝術表達,也有人像這位女孩一樣,年少懵懂,“覺得好玩”就去紋了。初中輟學、曾在夜場工作,不代表她不能重新開始;過去的選擇,不該成為終身烙印。
![]()
企業當然有權設定招聘標準。注重形象、維護品牌調性,這無可厚非。銀行、學校、高端服務業等崗位,對儀容有要求,可以理解。但把“有刺青”直接等同于“不可靠”、“不專業”,就是懶惰的偏見。
更諷刺的是,許多公司一邊拒絕紋身者,一邊在廣告里用滿臂花臂的模特拍大片;一邊說“不招有刺青的”,一邊在團建時鼓勵員工“做真實的自己”。這種雙標,暴露的不是求職者的“問題”,而是企業的認知滯后。
![]()
女孩的遭遇之所以引發爭議,是因為她戳中了一個矛盾:社會一方面喊著“包容多元”“尊重個體選擇”,另一方面又用最刻板的眼光審視普通人。你可以在社交媒體曬紋身,但別想進寫字樓;你可以是潮流先鋒,但別指望被主流職場接納。
這本質上,是一種對“非主流身體符號”的恐懼。仿佛皮膚上多了點圖案,人就變得危險、不穩定、不守規矩。
可現實中,多少紋身的人勤懇工作、按時納稅、孝順父母?又有多少西裝革履的“體面人”,背地里干著見不得光的事?
當然,我們也得承認:職場不是理想國。尤其在就業壓力大的當下,企業挑人越來越苛刻。一個崗位上百人爭,HR自然會用最省事的方式篩人,“有紋身?下一個。”
![]()
這不是理性判斷,而是效率優先下的粗暴歸類。
但正因如此,社會才更需要打破這種慣性。日本、韓國傳統上也排斥紋身,但近年越來越多企業,開始區分“可見部位”與“私密部位”,允許員工用衣物遮蓋;歐美不少科技公司、創意機構,早已將紋身視為個性而非缺陷。
回到這位女孩,她的問題或許不在刺青本身,而在轉型的斷層。從夜場到普通職場,不只是換個工作,更是重建信任的過程。用人單位擔心的,未必是圖案,而是她能否適應新環境、遵守新規則。如果她在面試中能坦誠過往、展現改變的決心,或許結果會不同。
![]()
但無論如何,拒絕一個人,該基于能力與崗位匹配度,而不是皮膚上的墨水。
我們不必強迫所有公司接受紋身,但至少該留一點空間:比如允許遮蓋,比如先試工,比如多問一句“你為什么紋這個?”而不是一眼定生死。
真正的文明,不是所有人都一樣,而是不一樣的人,也能有尊嚴地活著、工作、重新開始。
刺青不會毀掉一個人,但偏見,真的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