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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兵(筆名“天涯筆客”)
如果律師在法庭上既不能與法官法律平等更不能奢望人格平等,所謂的“司法公正”,就是一句天大的笑話。
12月2日,有女律師又披露了一起遭法庭暴力驅的親身經歷。
這是繼開封市杞縣人民法院“法警背銬女律師事件”后,又一起發生于河南省律師界的惡性事件。
2025年11月22日上午9時,鄭州律師張靜靜受駐馬店譽鼎實業有限公司委托,前往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參加庭審。
然,當張靜靜進入法庭落座原告席后,意外發生了。
審判長康兵法官在無任何審查程序,未出示任何否定代理資格的法律文書情況下,直接拒絕張靜靜律師出庭辯護。
理由是:
你不是原告,這個案件里面,你代表不了原告。
作為原告合法委托的辯護律師,張靜靜為什么就代表不了原告呢?
當張靜靜律師提出質疑后,康兵法官根本不屑回應,而是直接叫來四名法警,欲將張靜靜驅逐出法庭。
雙拳難敵四手,何況是一名弱女子,更何況面對的是八只手。
爭執過程中,四名法警采取暴力拖拽方式,先后兩次將張靜靜律師拽倒在地,致其身體多處不適。
更讓張靜靜律師憤怒的是,率先動手的男性法警隊長,居然:
滿身酒味兒!
期間,張靜靜律師本人以及其他在場人員多次提醒稱,張靜靜律師早年患有心臟疾病不要拖拽,但未能阻止相關暴力行為。
第一次被拖拽倒地后,張律師求助被告律師幫忙錄像取證,另一名李虎法官直接吼道:
把她手機摔了!
張律師摔倒后,站起來質疑康兵法官:
將律師驅逐出法庭的法律依據是什么?為啥要如此對待一名律師?
張律師的要求,再次被審判長康兵無視,并繼續指示法警將其拖拽出去。
有旁聽的群眾和律師看不過眼,向康兵法官求情:“張律師身體不好,能否把她扶起來安排個合適位置就行了。”
康兵回答道,“你被告把我惹急了對你們有啥好處,她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
就這樣,張律師繼續遭暴力對待,直至被第二次拖拽倒地。
先后兩次遭拖拽倒地的張律師,因身體緣故,再也站不起來。
她向法警求助:“你們幫幫我,扶我起來。”
然而等來的,又是一瓢冷水。
一名年輕的男性稱,“你裝的吧,站不起來就坐地上緩緩再站起來。”
這一刻,法律的溫度,人性的冷漠,在法庭里被展露無遺。
緩了四五分鐘后,張律師對法警說,“我應該可以站起來了,但我得問問審判長,為啥要把我拖出去?”
張律師的話,直接被法警視為空氣。
三名法警繼續對她實施拖拽,直至將其拖拽出法庭。
被暴力拖拽出法庭后,張律師緊急服用藥物后,身體的不適才得以逐漸緩解。
有事情,找民警。
事件發生后,張靜靜律師稱當即撥打110報警。
但處警人員抵達現場了解事情緣由后,拒絕進入法庭核實案件事實。
理由是:
法官正在開庭,不便打擾。
張靜靜律師辯稱:“糾紛因本案庭審直接引發,需向庭審雙方及在場證人核實情況。”
處警人員直接離去,并揚言:
愛告就告吧!
張靜靜律師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在張靜靜律師看來,康兵、劉琳、李虎等人在未出具任何合法依據、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況下,濫用司法職權,指揮法警以暴力拖拽方式將她驅逐出法庭,甚至縱容醉酒法警實施侵權的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其本人的合法代理權,更是對律師職業尊嚴的公然踐踏,對司法公正造成了惡劣影響。
為此,張靜靜律師向鄭州市律師協會提出了維權申請,要求鄭州市律師協會依法向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監察委員會等相關機關通報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康兵(審判長)、劉琳(審判員)、李虎及涉案法警濫用職權、暴力拖拽申請人出法庭的違法行為;依法對前述公職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作出嚴肅處理,追究其相應責任。
無數事實證明,法官的一次小小的任性,無論對當事人還是對律師來說,都是一座大山。
所以,無論是之前的邵玉娟也好,還是現在的張靜靜律師也罷,她們的遭遇,折射出的是當前法治建設中的多重困境:
當律師的合法權益被隨意剝奪,當法庭變成暴力場所,當司法公正需要靠個人犧牲來驗證,這絕非法治社會的應有之貌。
這讓人不得不問,我們的法庭,究竟是誰的法庭?
期待張靜靜律師的遭遇,能成為推動司法改革的契機——畢竟,保護律師合法權益,就是保護我們每個人的法治未來。
也期待張靜靜律師的遭遇,能喚醒那些假裝沉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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