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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預告】
主題: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大理
時間:2025年12月4日 18:30-20:30
地點:大理市愛琴海購物中心1樓中庭
2025年12月4日
是我國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
為讓憲法宣傳更接地氣、更有溫度
州委宣傳部
州委依法治州辦
州司法局
州人大法制和監察司法委員會
聯合多家州級單位
首次推出“法治文化夜市”
打破傳統普法形式
讓你在逛夜市、玩游戲
體驗非遺中輕松學法!
法治文化集市·玩法劇透
現場設置沙包大作戰、投壺、套圈
等多個趣味互動攤位
參與即可打卡集章
集滿9枚非遺法治印章
還可兌換法治主題禮品
馬克杯、U盤、鑰匙扣……
更多神秘好禮等你來拿!
數量有限,先到先得~
活動期間
特邀書畫家現場創作法治主題書畫作品
免費贈送!
還能親手體驗甲馬非遺制作
感受傳統技藝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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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同步互動·直播不停歇
12月4日 18:00-20:30
“大理司法行政”微信視頻號
“大理普法”抖音號
“風花雪月號”微信視頻號
將對活動進行同步直播
帶您云逛法治夜市!
同時還有司法行政工作者
為您線上答疑解惑
雙會場切換
讓您從容學法,游刃有余
活動免費參與
快帶上家人朋友一起來玩吧!
當法治精神與城市煙火激情碰撞
一場“玩著學”的普法盛宴即將開啟!
12月4日,一起來嗨玩!
來源:大理司法行政
編輯:楊雨
值周:黑浩川 胡亞玲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蒼山保護管理范圍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蒼山保護管理機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傾倒生活垃圾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傾倒建筑垃圾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六)擅自引入外來物種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七)擅自取水或者違反取水許可取水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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