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圍繞臺海局勢先后發生了兩件大事。表面上看,一件發生在東京,一件發生在華盛頓,時間上前后錯開,內容也各不相同。但如果把它們放在同一幅大棋盤上來審視,就不難發現:這很可能是美國和日本在臺海問題上打出的一記“組合拳”,也釋放出一個信號——中美博弈,正在走向第二階段。
先看第一件事。11月初,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公開場合拋出一番危險言論:先是聲稱,“一旦中國大陸對臺灣地區采取武力措施,有可能對日本構成‘存亡危機’”,把日本自己的安全焦慮硬生生扣在中國頭上;緊接著話鋒一轉,又提到所謂“根據集體自衛權,日本自衛隊有權武力干涉臺灣局勢”,把日本右翼政客長期以來想“插手臺海”的心思說得明明白白。
熟悉日本現實的人都清楚,以目前日本的綜合實力,無論在軍費、軍力還是戰略縱深上,都遠遠不具備單獨“武力干涉臺海”的能力。高市敢不斷“加碼”,靠的是兩股“外力”:一是七國集團的“集團勢”,二是美國的“盟友勢”。
就在不久前的七國集團外長會上,會議公報照例把臺灣問題寫入涉華段落,強調要“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反對任何一方“以武力或脅迫單方面改變現狀”。這一表述,與高市一再渲染的“臺海有事”“日本有權出兵”,在調門上形成了某種呼應。
不過,這一次中國方面搶在所有國家前面,先給日本的危險動作“定了性”——中國國防、外交等部門明確指出,高市的涉臺言論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是對戰后國際秩序的嚴重挑戰,性質接近“侵略行徑”,有關問題已經在聯合國場合被嚴肅提出。面對這樣清晰有力的定性,即便在七國集團內部,一些國家即便心態上“對華強硬”,也不敢輕易站出來為日本公開背書。
換句話說,高市拋出的第一拳,打在臺海方向,看似聲勢洶洶,卻在中國堅決反制和國際法框架面前,暴露出的是日本政治的冒進和對歷史教訓的遺忘。
但這只是表層的波瀾。真正更具深遠影響的,是幾周之后在華盛頓發生的第二件事。
12月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了《臺灣保證實施法》(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這部法案是在他第一任期涉臺立法基礎上的“升級版”,要求美國國務院定期審查并“更新”美臺交往指導方針,尋找進一步加深所謂“美臺關系”的機會和途徑。
根據公開信息,這項法案早在今年2月就提出,5月在眾議院以口頭表決方式輕松通過,11月18日在參議院以全票贊成的方式獲得通過。換言之,它不是某個政客的一時“靈感”,而是美國國會兩黨在涉臺問題上的高度共識產物。
法案的深層含義在于兩點:一是通過立法“制度化”美臺官方接觸,推動所謂“非官方關系”不斷上臺階,為將來更多美臺高層互訪、軍政互動打開大門;二是通過各種方式干預臺灣地區的防務規劃和軍費結構,鼓勵甚至推動臺方把更多資源投向所謂“不對稱作戰”和“固守本島”的能力建設,進一步觸碰中美自1979年以來在臺灣問題上形成的一些默契與限制。
從一系列對臺軍售可以看出,美國對臺政策的核心早已從“賣大平臺”轉向“做刺猬”。近期,美國批準向臺灣出口大量“游蕩彈藥”、無人機、岸基反艦導彈等武器,外界普遍將其稱為協助臺灣打造“刺猬戰略”的一部分——不是讓臺灣擁有強大的進攻能力,而是讓這座島在潛在沖突中變得難以下口、難以速戰速決。
在不少西方智庫和防務評論中,都可以看到類似論調:要把臺灣打造成“烏克蘭式”的戰場,一旦爆發沖突,就讓對手陷入曠日持久的消耗戰。這樣的設想,與其說是“保護臺灣”,不如說是要在中國家門口設置一個長期動蕩的“地緣泥沼”。
從這個角度看,特朗普簽署法案,既是對國會共識的一次回應,也是對美國長期對臺戰略的進一步“坐實”。這也解釋了一個看似矛盾的現象:在此前與中方的通話中,特朗普曾強調美方“理解臺灣問題對中國的重要性”,釋放出一定緩和信號;而在具體制度設計上,美方卻在悄然為“長期深度介入臺灣問題”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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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高市早苗的言論和美國的涉臺法案放在一起看,就會發現一個頗耐人尋味的節奏:
更微妙的是,當中國集中火力駁斥日本政要的涉臺挑釁,嚴厲批評其“挑戰戰后秩序、否定一個中國原則”時,美國這部法案幾乎是在“聚光燈之外”完成了全部程序。直到簽署消息公布時,法案已經既成事實。
這難免讓人產生一種判斷:在對華博弈中,美國更愿意在“幕后搭臺、臺前借人”,讓某些盟友站出來扮演“出頭鳥”,吸引注意力,而華盛頓自己則在國內法和安全政策上悄然推進布局。這種一明一暗、一軟一硬的“組合拳”,是中美博弈從第一階段“試探與施壓”,走向第二階段“制度綁定與地區整合”的一個明顯標志。
就在高市內閣因為涉臺言論陷入輿論漩渦之際,日本政府的另一項計劃再次引發外界關注——有消息稱,東京方面正考慮向以色列軍工巨頭采購進攻型無人機,其中包括在加沙沖突中曾多次被使用的“SkyStriker”等型號。
公開資料顯示,“SkyStriker”是一種典型的“一次性攻擊型無人機”,也被稱為“自殺式無人機”,由以色列埃爾比特系統公司生產,具備長時間盤旋、精確打擊地面目標的能力。在近期加沙地帶的沖突中,有調查報道指出,這類無人機被用于襲擊人員相對密集區域,引發不少平民傷亡。
圍繞以色列在加沙行動是否構成“種族滅絕”的法律爭議仍在發酵。南非已就此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聯合國人權機制也多次對加沙地帶嚴峻的人道形勢表示關切。雖然國際法院目前審理的是國家責任問題,與國際刑事法院追究個人刑事責任并不完全相同,但這一進程本身就說明,全球輿論和法律界對相關軍事行動的合法性高度質疑。
在這樣的背景下,日本如果在缺乏充分透明度和人道保障前提下,貿然與深度參與加沙行動的軍工企業開展無人機采購合作,勢必會被外界解讀為對相關軍事行動的一種“背書”。一些國際法學者指出,如果未來國際刑事法院在調查中認定某些行為構成戰爭罪乃至種族滅絕,其他國家若被證明明知相關風險仍提供關鍵軍事支持,理論上不排除面臨“協助或共謀”的指控風險。維基百科+1
從外界反應看,高市政府這一動向已經引起部分國家媒體和民間組織強烈不滿。有評論直言:在全世界眾多軍火供應商中,日本偏偏選擇在加沙問題上處于風口浪尖的那一家,很難讓人相信這只是“技術和價格”的考量,更像是一種刻意的政治選邊。
把上述幾件事聯系起來看,問題就不只是“買不買無人機”“說沒說錯話”這么簡單了。
一方面,在臺海問題上,高市內閣不斷突破戰后日本安全政策的“紅線”,從“專守防衛”滑向“海外用兵”的危險邊緣,公開談論在特定情況下“出兵臺海”,為日本軍事角色“松綁”;另一方面,在中東問題上,東京又在考慮與存在重大爭議的軍工企業開展防務合作,這等于在兩大敏感地區同時釋放出一種信號:日本在重大安全議題上,不排斥以更具進攻性的方式參與。
這種傾向,既與日本憲法和平條款的精神相悖,也與戰后國際社會對日本“走和平發展道路”的期待背道而馳。對于曾在二戰中發動侵略戰爭的國家來說,這種在安全問題上“越線試探”的行為,無論在亞洲,還是在更廣泛的國際社會,都極易引發歷史記憶的共振。
從中國的角度看,高市早苗一再在臺灣問題上挑釁中國主權與安全,又在對外軍事合作上踩踏國際人道底線,客觀上正在走一條與當年戰犯相似的道路。她不僅在挑戰中日關系的政治基礎,更在挑戰以聯合國憲章為核心的戰后國際秩序。這樣的人物,理應受到歷史和正義的審判。
當然,從國際法程序上講,是否構成戰爭罪、是否需要承擔個人刑事責任,需要由國際司法機構在充分調查基礎上作出判斷。但可以肯定的是,高市推動的這些政策,如果任其發展,不僅將日本自身拖入更大安全和道義風險,也會給本已復雜敏感的臺海局勢火上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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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看似各自獨立的事件——日本首相在臺海問題上的危險表態、美國總統簽署升級版涉臺法案——如果放在一個更長的時間軸上來看,就會發現,它們并非偶然的巧合,而是中美博弈走向“第二階段”的重要注腳:
面對這種新的“組合拳”,中國已經用實際行動表明態度:一個中國原則不容挑戰,臺海和平不容破壞,戰后國際秩序不容顛覆。對任何試圖打“臺灣牌”的外部勢力,對任何企圖重走軍國主義老路的政治人物,中國都必須、也必然作出堅決回應。
歷史走到今天,臺海的前途不該由少數政客的冒險來決定,更不應成為某些國家謀求地緣利益的“試驗場”。真正負責任的做法,是回到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政治基礎上,通過對話協商管控分歧,通過和平發展實現共贏。這一點,對美國如此,對日本亦然。
本期內容到這里就要結束了。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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