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國航、東航、南航等航司再次發布關于調整國航涉及日本航線客票特殊處置方案的通知:
針對2025年12月5日12:00(含)前購買或換開的相關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之間的日本進、出港(含經停)航班或代碼共享航班。可免費退改簽。
國航
適用條件
客票同時滿足以下三點:
在2025年12月5日12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產生新票號的國航999開頭的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
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之間東京、大阪、名古屋、福岡、仙臺、廣島、札幌、沖繩進出港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CA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在2025年11月15日0時(含)以后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為準)。
東航
適用條件
適用范圍:
東航781客票填開的國際、地區或國內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進港、出港或經停航班(包括東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飛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同一客票內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
出票日期或換開日期:2025年12月5日12:00(含)之前。
取消行程日期:本規定適用于2025年11月15日(含)至航班計劃起飛時刻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航班計劃起飛時刻之后取消行程及2025年11月14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不適用本規定。
南航
適用條件
適用客票:2025年12月5日12:00(含)前購買或換開的南航784開頭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之間的日本進、出港(含經停)南航實際承運航班或使用CZ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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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航
適用條件
適用范圍:
781客票填開的國際、地區或國內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進港、出港或經停航班(包括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飛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6年3月28日(含),同一客票內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
出票日期或換開日期:2025年12月5日12:00(含)之前。
取消行程日期:本規定適用于2025年11月15日(含)至航班計劃起飛時刻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航班計劃起飛時刻之后取消行程及2025年11月14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不適用本規定。
11月14日,外交部和中國駐日本使領館鄭重提醒中國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已在日中國公民密切關注當地治安形勢,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自我保護。15日,多家航司相繼發布通知,對于出行日期在12月31日之前,涉及日本相關航線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客票,可予以免費退改處理。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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