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太空與您相伴的【第2783期】
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每年憲法日,我們都會循著法治的脈絡,重溫憲法的莊嚴和溫度。
“憲法宣傳周”是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聯合部署開展的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的宣傳活動。本周,“我們的太空”特開設七期“小太說法”,讓我們從一個更“新”的視角,來認識這部國家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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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被殺熟”:
算法治理讓公平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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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同樣的酒店,同樣的日期,我的賬號怎么比同事貴了58塊?”經常出差的上班族李華盯著手機里的預訂頁面,滿臉疑惑。他剛要下單某連鎖酒店的商務房,同事張姐隨口說自己的預訂價是328元,可李偉的頁面顯示卻要386元。兩人當場比對手機,發現賬號等級、會員權益完全一致,唯一的區別是李華經常在該平臺預訂高端酒店,而張姐多選擇經濟型住宿。“這不是明擺著‘大數據殺熟’嗎?”李華立刻聯系平臺客服,對方卻以“系統隨機優惠”“賬號偏好不同”為由搪塞,拒絕退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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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師分析
隨著AI技術的廣泛使用,平臺在海量數據支持下,透視消費者的消費意愿和預期價格,進行差異化定價,如“熟客高價”“會員高價”“復購漲價”等,本質上是一種價格歧視行為。面對這種情況,消費者如何才能更好保護自身權益呢?
首先,消費者可向消協、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投訴,附上價格對比截圖和與客服的溝通記錄。如平臺確實存在利用用戶消費習慣標簽實施差異化定價的行為,監管部門應督促平臺向李華退還差價。因為平臺的價格歧視行為既違反了《憲法》對公民財產權的保護,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保護。
其次,消費者可通過關閉不必要的APP權限、及時刪除瀏覽記錄、多平臺比價避免單一平臺依賴等方式防止自己的個人數據被不合理使用。
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應主動介入,督促平臺清晰說明價格制定規則,增加“價格透明模式”選項,在算法設計上充分考慮公平性,防止技術濫用。只有給技術帶上法治的“緊箍咒”,才能為技術注入“向善”的價值觀,成為社會進步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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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
憲法·其四
出差常客遇蹊蹺,酒店價格差異高。
會員等級同一致,預定時間無二遭。
數據洪流藏偏見,百般模型隱弊疴。
律師分析揭真相,價格歧視難遁逃。
消協投訴維權益,截圖記錄附材料。
監管介入查平臺,公平正義得彰顯。
來源 | 我們的太空(ID:ourspace0424)
作者 | 陳鳳
編輯 | 劉愷玥
校對 | 董鑫磊????
主編 | 張文軍
郵箱 | ourspace04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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